身心障礙員工,您的職場權益不容忽視!
身心障礙者在職場上,常會遇到一些挑戰,但您知道嗎?法律賦予您許多權利,保障您在職場上能獲得平等的機會。其中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就是要求雇主提供「合理調整」。這不只是一項福利,更是法律明確規定的義務!
今天,律點通將帶您一同深入了解這些重要的法律概念,並透過實際案例,讓您更清楚如何保障自己的職場權益。
法律保障:平等就業不歧視
台灣的法律明確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平等就業權,禁止雇主因身心障礙而有任何歧視行為。這包括了招募、僱用、升遷、薪資,甚至到解僱等所有就業事項。
最重要的相關法條包括: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6條第1項:
身心障礙者之人格及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對其接受教育、應考、進用、就業、居住、遷徙、醫療等權益,不得有歧視之對待。 這條文確立了身心障礙者在就業上不應受到歧視的原則,是保障您權益的基石。
- 《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這條文直接將「身心障礙」列為雇主不得歧視的理由。如果雇主沒有正當理由而拒絕提供合理調整,就可能構成基於身心障礙的歧視,將面臨高額罰鍰。
此外,雖然《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並非國內法,但已內國法化,法院在解釋國內法律時,都會參照公約的意旨,特別是公約中將「拒絕提供合理調整」明確定義為一種歧視。
什麼是「合理調整」?
「合理調整」指的是,在不造成雇主「過度負擔」的情況下,雇主必須進行必要的修改與調整,以確保身心障礙者能與其他人一樣,平等地享有或行使工作權利。這是一種雇主應主動履行的個別化積極義務。
想像一下,如果您的工作需要使用電腦,但您因視力受損需要螢幕放大軟體,這就是一種合理調整。雇主不能因為您需要這個軟體就拒絕聘用您,或以此為由解僱您。
合理調整的關鍵在於「對話協商」 :當雇主知道您有調整需求時,就應該主動與您溝通,共同找出解決方案。這可能包括職務再設計、提供輔具、調整工作時間或方法、改善工作環境等。
什麼是「過度負擔」?
當然,合理調整並非無限上綱。如果雇主為了提供調整措施,需要付出不合理或不成比例的成本或困難,這就可能構成「過度負擔」,雇主便可免除提供該特定調整的義務。
法院在判斷「過度負擔」時,會綜合考量多項因素,例如:
- 調整措施的成本高低。
- 雇主的企業規模與財務資源。
- 調整措施對雇主營運的影響。
- 調整措施的有效性。
解僱身心障礙員工的「最後手段性原則」
如果雇主想以您「不能勝任工作」為由,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解僱您,必須證明他們已經盡力提供各種合理調整措施,包括職務再設計、調整工作內容或轉調其他職務等,在所有合理手段都嘗試過後,您仍然確實無法勝任工作,才能合法解僱。解僱必須是雇主窮盡一切合理手段後的 「最後手段」 。
職場案例分享:合理調整的兩難
案例一:視障員工的職務調整挑戰
小陳原本在政府機關擔任外勤開單員,卻因一場意外導致重度視障,從此無法騎車或在夜間工作。機關認為他無法勝任原有職務,決定資遣他。小陳感到非常不平,認為機關應該為他調整到內勤工作。
法院在審理此案時強調,雇主不能輕易資遣身心障礙員工,必須先盡力提供「合理調整」。但後來法院也考量到,如果小陳要求轉調的內勤工作,他重度視障的狀況確實也難以勝任,甚至會超出機關能調整的範圍(也就是「期待可能性」),那麼機關在努力過後,如果真的沒有適合的職務,資遣也並非絕對違法。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合理調整雖然重要,但也不是無限上綱,雇主也必須先盡力嘗試。
案例二:小吃店徵才的「過度負擔」考量
小王是一位聽障人士,他應徵一家小吃店的洗碗工作。當他告知老闆自己的聽障狀況時,老闆擔心溝通不便,直接拒絕了他。小王認為這構成就業歧視,向勞工局申訴,勞工局也因此對小吃店老闆裁罰。
然而,法院審理後撤銷了這項裁罰。法院認為,這家小吃店規模小,人手本來就緊,如果要求老闆花大錢改裝設備或重新訓練,對老闆來說是「過度負擔」。在這種情況下,法院認為勞工局對小吃店的裁罰並不合理。這個案例說明,對於小型企業,法院在判斷「過度負擔」時會比較寬鬆,會考量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和能力。
您的權益,主動爭取!
作為身心障礙員工,當您感覺雇主未提供合理調整或有歧視行為時,您可以這樣做:
- 主動溝通: 明確且具體地向雇主說明您的身心障礙狀況,以及您認為需要的合理調整措施。越清楚的溝通,越能幫助雇主理解您的需求。
- 保留紀錄: 將您與雇主溝通的內容、提出的調整方案、雇主的回應等,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保留下來。這些都是未來主張權益的重要證據。
- 尋求協助: 如果雇主拒絕溝通或未提供合理調整,您可以向各縣市的勞工主管機關(勞工局)提出申訴,或尋求身心障礙相關團體的協助。他們會提供專業的諮詢與支持。
結語
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權益是受到法律嚴格保障的。了解「合理調整」和「過度負擔」的界線,並學會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是您在職場上自信前行的重要一步。記住,您有權利在一個友善且平等的環境中工作,勇敢為自己發聲!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雇主是否可以因為我的身心障礙,就直接拒絕我的求職申請?
A: 除非雇主能證明您在經過「合理調整」後,仍確實無法勝任該職務的必要工作內容,或者提供調整會造成「過度負擔」,否則雇主不得僅因您的身心障礙身分而拒絕您的求職申請。這屬於就業歧視,是違法的行為。
Q: 我應該如何向雇主提出合理調整的需求?
A: 建議您以書面方式(例如電子郵件或正式信函)向雇主提出,明確說明您的身心障礙狀況、目前遇到的工作困難,以及您認為可以幫助您勝任工作的具體調整建議。這樣可以留下紀錄,也方便雇主評估。
Q: 如果雇主說提供調整會造成「過度負擔」,我該怎麼辦?
A: 雇主必須提出具體證據來證明「過度負擔」,例如調整成本、對營運的影響等。您可以要求雇主說明其判斷依據,並嘗試與雇主協商是否有其他成本較低或影響較小的替代方案。如果協商無果,您可以向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訴,由他們來判斷雇主的說法是否合理。
Q: 我擔心提出合理調整會被雇主視為麻煩,甚至影響我的工作。我該怎麼辦?
A: 提出合理調整是您的合法權利,雇主不得因此對您有不利待遇。如果您擔心,可以先諮詢勞工主管機關或身心障礙團體,了解您的權益和可能的策略。在提出需求時,強調調整將如何幫助您更有效率地完成工作,對公司也有益處。如果真的遭到報復或不公平對待,請務必保留證據並向主管機關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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