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一場挑戰。對於身心障礙的朋友,這條路可能多了一些門檻。別擔心!在台灣,法律明文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權益,禁止任何歧視。遇到不公平待遇時,我們又能怎麼辦?律點通將帶你了解職場權利,自信踏出求職的每一步!
什麼是就業歧視?我的權益在哪裡?
首先,雇主在招募或僱用員工時,不能因為你的身心障礙身份而給你差別待遇。這在《就業服務法》中有明確規定:
《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這條法律保障了國民就業上的實質平等,意思是雇主不能無故因為你的身心障礙,就對你做出不利的對待。此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6條也重申,身心障礙者在就業等權益上,不應受到歧視。更重要的是,台灣已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國內法化,其保障身心障礙者人權的規定具有法律效力,特別強調了『合理調整』的重要性。
關鍵概念:合理調整與期待可能性
在身心障礙就業權益中,有兩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合理調整和期待可能性。
合理調整 (Reasonable Accommodation)
『合理調整』是確保身心障礙者能與其他人平等工作的保障。根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2條的定義: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2條:「『合理之對待』係指根據具體需要,於不造成過度或不當負擔之情況下,進行必要及適當之修改與調整,以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享有或行使所有人權及基本自由。」
簡單來說,如果因為你的身心障礙,在工作上需要一些協助,雇主在不過度負擔的情況下,應該要提供必要的調整。例如:改善工作環境、調整工作設備、彈性工時、調整工作流程、提供輔具等。重要的是,雇主有義務和你討論,共同找出最適合的調整方式。
期待可能性 (Expectation Possibility)
然而,雇主的『合理調整』義務並非無限。法律在判斷雇主是否構成歧視時,也會考量雇主的實際狀況,這就是『期待可能性』原則。特別是對於小型企業,法院會審酌雇主的營業規模、人力、財務能力等客觀條件。如果要求雇主提供的調整措施,已經超出其能力所及,造成『過度或不當負擔』,那麼雇主可能就不會被認定為歧視。
實際案例看一看:我的情況會不會一樣?
法律條文讀起來可能有些抽象,讓我們透過實際案例,了解法院怎麼判斷:
案例一:小梅的視障復職之路
小梅因職災導致重度視障,無法再擔任原職。她希望能轉調內勤,但機關卻以她『無法勝任原工作』為由將她資遣。小梅認為機關未提供足夠的『合理調整』構成歧視。法院審理時,會檢視機關是否已盡力提供調整,以及小梅的要求是否對機關造成『過度負擔』。若機關已盡力調整,但小梅仍無法勝任核心職務,且轉調超出機關『期待可能性』,資遣可能就不會被認定為歧視。此案提醒我們,合理調整有其界線,但雇主須證明已盡力且勞工確實無法勝任調整後的『核心職務』。
案例二:阿華與小吃店的溝通難題
聽障的阿華應徵一家小型小吃店的洗碗工,面試時因溝通困難,雇主寫下『聽不到你講的意思,無法溝通有障礙』。阿華憤而離去並檢舉歧視。法院考量小吃店資本額小、員工少、店面狹小,工作內容需要員工間頻繁互動與支援。法院認為,要求小吃店立即改變工作流程或提供手語翻譯,已超出其『期待可能性』和『過度負擔』。因此,法院最終撤銷了對小吃店的罰鍰。這說明法律判斷歧視時,會考量雇主的實際經營規模與能力。
身心障礙求職者,你可以這樣做!
了解了這些法律概念和案例,身為求職者的你,在面對職場時,可以採取以下行動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 主動溝通,明確需求: 在面試或工作初期,你可以主動向雇主說明你的身心障礙狀況,以及你在工作上可能需要的具體『合理調整』。清楚表達你的需求,讓雇主有機會了解並提供協助。
- 展現能力,證明價值: 即使有身心障礙,你依然擁有獨特的能力和優勢。在獲得『合理調整』後,努力展現你的工作能力,證明你完全可以勝任職務,甚至做得更好。
- 保留證據,保障權益: 如果你覺得在求職或工作過程中遭遇不公平待遇,請務必保留相關證據,例如面試紀錄、對話訊息、電子郵件、工作評估、請假證明等。這些證據在日後申訴時會非常有幫助。
- 尋求協助,不孤單: 如果你認為自己遭受就業歧視,不要獨自承受。你可以向地方政府的勞工主管機關(例如勞工局)提出申訴,他們設有『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來處理這類案件。你也可以尋求身心障礙相關團體或法律扶助的協助。
結語
身心障礙不是你求職路上的絆腳石,而是讓你更加獨特的生命經驗。了解並善用法律賦予你的權利,積極爭取『合理調整』,並在必要時勇敢地為自己發聲,是每位身心障礙求職者都能做到的。相信自己,你的能力值得被看見,你的權益值得被保障!祝你在求職路上一切順利!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果雇主在面試時,問我有關身心障礙的詳細狀況,我一定要全部告知嗎?
A: 法律沒有強制要求你必須在面試時揭露所有身心障礙的細節。你可以選擇性地告知與工作內容相關,且可能需要合理調整的部分。但如果你需要雇主提供合理調整,通常需要主動說明你的狀況及需求,讓雇主能評估並提供協助。若你選擇不告知,可能也會影響雇主提供必要調整的機會。
Q: 我可以要求雇主提供哪些「合理調整」?有哪些常見的例子?
A: 你可以根據你的具體需求提出調整。常見的合理調整包括:改善工作環境(如無障礙設施、調整照明或噪音)、調整工作設備(如提供輔具、調整電腦軟硬體)、彈性工時、調整工作流程、重新分配非核心職務、提供必要的培訓或指派資深同仁協助等。關鍵是這些調整必須是「必要且適當」,且不對雇主造成「過度或不當負擔」。
Q: 我感覺在求職面試中被雇主歧視了,我該怎麼辦?
A: 如果你覺得在面試中因身心障礙而受到歧視,首先應盡可能保留相關證據,例如面試對話紀錄、電子郵件、簡訊等。然後,你可以向地方政府的勞工主管機關(例如勞工局)提出申訴,由其『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進行調查和評議。他們會協助你釐清事實,並依法處理。
Q: 小型公司可以因為我的身心障礙,而拒絕錄取我嗎?
A: 不可以。無論公司規模大小,雇主都不能直接因為你的身心障礙身份而拒絕錄取你。但如果你的身心障礙確實導致你無法勝任該職務的『核心職能』,且雇主已評估並證明提供『合理調整』會造成『過度或不當負擔』,或超出其『期待可能性』,則可能不構成歧視。但舉證責任在雇主,他們必須提出充分的理由和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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