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轉職薪資陷阱?加班費計算大解密,保障你的血汗錢!

轉職薪資陷阱?加班費計算大解密,保障你的血汗錢!

律點通
2025-08-29
5分鐘
勞動法/勞資爭議勞資關係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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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職薪資陷阱?加班費計算大解密,保障你的血汗錢!

恭喜你即將迎接轉職新生活!然而,在轉換跑道時,你是否曾擔心自己的薪資權益,特別是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是否正確?許多轉職族群因不熟悉新公司薪資結構或勞動法規,常在不知不覺中讓加班費被低估。別擔心,「律點通」將帶你深入了解台灣《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中關於加班費計算的關鍵眉角,讓你清楚掌握權益,確保每一分辛苦錢都實實在在進入口袋!

你的「工資」不只本薪!加班費計算基準大公開

要搞懂加班費怎麼算,首先要清楚什麼是「工資」。很多人以為工資就只有本薪,但其實勞基法對「工資」的定義遠比你想得廣泛。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三、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這條文的重點在於「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對價性)以及「經常性給與」。也就是說,只要這筆錢是公司因你提供勞務而給付,且在制度上是經常性發放的,無論名目是什麼,都應該被視為「工資」,並納入加班費的計算基礎。例如,本薪、職務加給、伙食津貼、全勤獎金,甚至與績效直接相關的達成獎金,若具備對價性及經常性,都應計入。

這些「工資」項目加總後,再除以你正常工時的時數,就是計算加班費的基準——「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勞動基準法》第24條:「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這條法規明確要求,加班費必須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基礎,再乘上法定的加給倍率。任何低於這個標準的約定,都是無效的!

小心「統包式」薪資陷阱!你的加班費可能被偷走了

在求職或轉職時,你可能會遇到公司聲稱月薪已「統包」加班費的情況。這類「統包式」薪資,如果沒有明確區分正常工資與加班費,且未依照勞基法第24條規定計算並另行給付,那麼很抱歉,這種約定在法律上是無效的!即使公司與你簽訂了這樣的合約,或你曾默默接受,依據《民法》第71條,違反強制規定的約定是無效的。

你的權益自己顧:出勤紀錄與勞動事件法是你的靠山!

轉職後,如果你對加班費計算有疑慮,手邊的出勤紀錄將是你最有力的證據。

《勞動事件法》第38條:「出勤紀錄內記載之勞工出勤時間,推定勞工於該時間內經雇主同意而執行職務。雇主如主張該時間內有休息時間或勞工係未經雇主同意而自行於該期間內執行職務等情形,不應列入工作時間計算者,亦得提出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其他管理資料作為反對之證據,而推翻上述推定,以合理調整勞工所負舉證責任,謀求勞工與雇主間訴訟上之實質平等。」

這表示,只要你的出勤紀錄顯示你超時工作,法院會推定你是在執行職務。此時,舉證責任就轉移到雇主身上,雇主必須提出反證來推翻這個推定。這大大減輕了勞工證明加班事實的負擔!

轉職情境:我的津貼獎金,加班費到底該不該算?

小雅轉職到一家新公司,月薪除了本薪,還有每月固定發放的「交通津貼」與「伙食津貼」,以及依據團隊績效發放、每月可能浮動的「達成獎金」。然而,公司在計算加班費時,卻只以「本薪」作為基礎。小雅疑惑,這些錢難道不該算進去嗎?

在實務上,法院對於「工資」的認定會著重於其對價性經常性。像小雅的交通、伙食津貼,若每月固定發放,通常會被認定為工資。而達成獎金雖然金額浮動,但若其發放與勞務提供有直接關聯且制度上具備經常性,多數情況下也應計入。過去曾有類似案件,法院指出將職級加給、伙食津貼、運輸津貼等計入工資,即使有團體協約約定排除,也因違反勞基法強制規定而無效。這類案件雖曾因程序問題發回更審,但其對工資定義的實質見解仍具參考價值。因此,你的加班費計算基礎,不應只看本薪,而是要將所有符合「工資」定義的經常性給與一併納入。

轉職族必看:實用建議,保護你的薪資權益

  • 仔細核對薪資明細: 收到薪資單時,除了看總額,更要仔細看各項目的名稱與金額,確認哪些項目被計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 保存出勤紀錄: 無論是打卡紀錄、班表,甚至是工作日誌或通訊軟體對話,任何能證明你工作時間的資料都應妥善保存。
  • 了解公司工時與薪資規定: 清楚公司的正常工時、休息時間及加班申請流程,並在面試或簽約時確認薪資結構。
  • 及時提出疑慮: 如果發現加班費計算有誤,應及時向公司的人資或主管反映,並保留溝通紀錄。

結論

轉職是生涯的重要里程碑,了解並保障自己的薪資權益,是成功轉職不可或缺的一環。加班費的計算並非單純只看本薪,而是要將所有具備「對價性」與「經常性」的給與都納入「工資」範圍。同時,善用《勞動事件法》賦予勞工的舉證優勢,妥善保存出勤紀錄,將能有效保護你的權益。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你在轉職路上走得更穩健,為自己的努力爭取到應有的回報!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是「工資」?哪些項目會被算進去?

A: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必須具備「對價性」和「經常性」。除了本薪,像職務加給、伙食津貼、交通津貼、全勤獎金、夜班津貼,甚至是與績效相關但經常性發放的達成獎金,都可能被認定為工資,應納入加班費計算基礎。

Q: 公司說我的薪水已經「包」了加班費,這樣合法嗎?

A: 這種「統包式」薪資,若未明確區分正常工資與加班費,且未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算並另行給付,則依《民法》第71條規定,該約定是無效的。即使你曾同意或受領,仍有權追討被短少的加班費。

Q: 我怎麼知道我的加班費有沒有被算錯?

A: 首先,核對你的薪資明細,確認所有具「對價性」與「經常性」的給與是否都已計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接著,計算你的實際加班時數,並對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的加給倍率(前2小時加給三分之一,之後加給三分之二)來核算。若有疑慮,可向公司人資詢問計算方式。

Q: 如果公司不給出勤紀錄,我該怎麼辦?

A: 雇主有法定義務保存勞工出勤紀錄五年。若公司不提供,你可以先以書面(如存證信函)要求。同時,自行保存任何能證明你工作時間的資料,例如打卡截圖、班表、工作日誌、電子郵件或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在勞資爭議中,《勞動事件法》第38條有助於減輕你的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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