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派遣勞工必看:「口頭約定」也算數?勞動契約權益指南

派遣勞工必看:「口頭約定」也算數?勞動契約權益指南

律點通
2025-08-29
5分鐘
勞動法/勞資爭議勞資關係合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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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勞工必看:「口頭約定」也算數?勞動契約權益指南

身為派遣勞工的你,是不是也曾遇過只憑幾句話就開始工作的情形?沒有簽署白紙黑字的契約,心裡總會有點不安,擔心自己的權益沒有保障?別擔心!今天律點通就要來告訴你,在台灣,口頭約定的勞動契約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只是在實務上,你必須懂得如何保護自己。

口頭約定勞動契約,法律上真的有效嗎?

答案是:有效! 台灣的法律對於契約的成立,多半採「不要式原則」,也就是說,契約不一定要用書面形式才能成立。只要雙方當事人就契約的重要內容達成共識,無論是口頭、書面,甚至是透過行為表示,契約就已經成立了。

這背後有幾個重要的法律依據:

  • 《民法》第153條第1項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這條法規說明了,只要你和派遣公司或實際僱用你的公司,對於「你提供勞務」和「對方給付報酬」等主要工作條件達成共識,即使是口頭說好,契約就成立了。

  • 司法院院字第1155號解釋

這份具有權威性的解釋明確指出,勞動契約不以書面為必要,口頭約定同樣具有法律效力。這奠定了口頭勞動契約在台灣的合法性基礎。

所以,下次有人跟你說「沒簽約就不算數」,你可以告訴他,法律上口頭約定也是有保障的!

怎麼判斷我是「勞工」還是「合作夥伴」?

對於派遣勞工來說,最常遇到的模糊地帶,就是不確定自己究竟是「勞工」還是「承攬」或「委任」關係。這點非常重要,因為只有被認定為「勞工」,才能適用《勞動基準法》等相關勞工保護法規。

判斷的關鍵在於「從屬性」,也就是你與公司之間是否有以下三種關係:

  • 人格從屬性:你是否受公司指揮監督,不能自行決定工作時間、地點、方式?
  • 經濟從屬性:你是否為公司提供勞務,並依賴公司支付的報酬維生?
  • 組織從屬性:你是否納入公司的生產組織體系,與其他員工協同工作?

案例故事:小陳的越式小吃店疑雲

小陳經朋友介紹,到一家新開的越式小吃店幫忙。老闆口頭說:「你來幫忙,我們一起打拚,之後店裡有賺錢就分紅利給你。」小陳每天都依照老闆的指示備料、招呼客人,工時也很固定。幾個月後,小吃店生意不佳,小陳想領回之前說好的「紅利」和基本工資,但老闆卻說:「我們是合夥關係,不是僱傭,店沒賺錢就沒得分。」

小陳一狀告上法院,法院會怎麼判斷呢?

法院會仔細檢視所有客觀事實,例如:

  • 老闆是否會對小陳的工作內容、時間、方式進行指揮?
  • 小陳的收入是否固定,還是完全依賴店的盈虧?
  • 小陳是否需要自行承擔經營風險?
  • 店裡的帳務、人事是否由小陳共同決定?

在這個案例中,如果法院發現小陳每天固定上班、聽從老闆指示,且收入主要來自老闆給付,並未實際參與經營決策或承擔虧損,那麼即使老闆口頭說是「合夥」,法院仍可能認定小陳是「勞工」,老闆必須給付工資和加班費。這說明了,實際的工作狀況,比口頭約定的名稱更重要!

口頭約定有效,但「證明」是關鍵!

雖然口頭約定有效,但當勞資雙方各執一詞時,最大的挑戰就是「舉證困難」。

  • 《民事訴訟法》第277條

「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但法律別有規定,或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這表示,如果你主張有口頭約定,你就必須提出證據來證明。這對於通常處於資訊弱勢的勞工來說,是一個不小的負擔。

不過,針對勞資爭議, 《勞動事件法》 的實施,為勞工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 《勞動事件法》第33條

「法院審理勞動事件,為維護當事人間實質公平,應闡明當事人提出必要之事實,並得依職權調查必要之證據。」

這條規定賦予法院主動協助勞工闡明事實、調查證據的權力,有助於彌補勞工在舉證上的困難,讓法律更貼近實質公平。

派遣勞工如何留下證據?

為了保障你的權益,即使是口頭約定,也務必盡力留下相關紀錄:

證據類型具體內容實用建議
通訊紀錄LINE、電子郵件、簡訊、通話錄音將工作指示、薪資約定、排班等訊息截圖或錄音。
工作紀錄打卡紀錄、班表、工作日誌、任務指派文件詳實記錄每日工時、工作內容、主管指示。
薪資證明銀行轉帳明細、薪資條、勞健保加保紀錄確認每次薪資入帳金額與約定是否相符。
人證同事、客戶、協力廠商詢問是否願意在必要時提供證詞。

派遣勞工的實用行動建議

  1. 盡量爭取書面契約:這是最直接也最有效的保障方式。即使是派遣公司,也應該提供書面契約,明確你的工作內容、薪資、工時、休假、福利和契約期間。
  2. 保留所有溝通紀錄:無論是與派遣公司或實際僱用你的公司,任何關於工作條件、薪資、休假、排班的口頭溝通,盡可能透過文字訊息(LINE、Email)再次確認,或在通話時錄音。
  3. 詳實記錄工作細節:每天記錄你的實際工作內容、上下班時間、休息時間,以及主管給予的指示。這能證明你的「勞動從屬性」和實際工時。
  4. 確認薪資發放與明細:每次收到薪資,務必核對金額是否正確,並保留銀行轉帳明細或薪資條。若有加班,也要確認加班費計算是否符合勞基法規定。
  5. 遇到爭議不慌張:如果權益受損,可以先向公司內部反應,若無效,可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或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協助。

結語

口頭約定的勞動契約在法律上是有效的,這是你作為派遣勞工的重要權利。然而,口說無憑的特性,也讓舉證成為關鍵。透過本文提供的法律知識和實用建議,希望你能學會如何聰明地保護自己,讓你的每一分努力,都能獲得應有的保障!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派遣公司說我跟他們是承攬關係,但我明明每天打卡上班,有主管指揮,這樣算勞工嗎?

A: 即使派遣公司口頭上說你是承攬關係,但如果你的工作受到指揮監督、有固定工時、需要打卡、無法自行決定工作方式和地點,且收入是固定的薪資而非承攬報酬,那麼你很可能仍被認定為《勞動基準法》下的「勞工」。法院會根據你的實際工作狀況,判斷你是否具有「從屬性」(人格、經濟、組織從屬性),而非僅憑契約名稱。建議你保留所有證明你受指揮監督的證據,例如班表、打卡紀錄、主管指示的LINE訊息等。

Q: 我只有口頭約定薪水,公司沒給薪資條,我怎麼證明?

A: 證明口頭約定薪資可以從多方面著手: 1. 銀行轉帳明細:這是最有力的證據,顯示公司定期匯入的金額。你可以提供銀行存摺或網路銀行交易紀錄。 2. 通訊紀錄:如果曾透過LINE、簡訊或電子郵件討論薪資,這些都可以作為輔助證據。 3. 人證:是否有其他同事或知情人士可以證明你的薪資約定? 4. 勞健保投保紀錄:勞保投保薪資級距也能間接反映你的薪資水準。 5. 工作紀錄:證明你確實有提供勞務,且工作量與一般員工無異。綜合這些證據,有助於法院認定口頭約定的薪資內容。

Q: 如果公司突然口頭通知我不用來上班了,這樣算合法解僱嗎?

A: 口頭通知解僱是有效的,因為勞動契約的終止不以書面為必要。但這不代表公司可以隨意解僱。公司解僱勞工必須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1條(如虧損、業務緊縮等)或第12條(如嚴重違反工作規則等)的規定,且必須依法給予預告期間或預告工資,並支付資遣費(若符合資遣條件)。如果公司無故口頭解僱你,且未給予預告工資或資遣費,你可以向勞工局申訴,主張公司違法解僱。

Q: 我跟派遣公司簽了書面契約,但實際工作內容跟口頭說的不一樣,哪個算數?

A: 原則上,書面契約的內容具有較高的證明力。但如果實際工作狀況與書面契約約定的內容嚴重不符,且你能夠證明(例如透過LINE對話、工作紀錄、主管指示等),證明公司在口頭上給予了不同的指示或約定,那麼實際履行的狀況也可能被法院採納。特別是當口頭約定對你更有利,且你確實依照口頭約定履行時,你可以主張公司應依實際狀況履行。建議你盡快將實際狀況與書面契約的差異,以書面形式(如電子郵件)向公司提出,要求釐清或修改契約,並保留所有溝通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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