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勞資爭議調解:保障家人權益,您不可不知的法律眉角

勞資爭議調解:保障家人權益,您不可不知的法律眉角

律點通
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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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勞資爭議勞資關係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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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面臨勞資爭議?調解機制是您堅實的後盾

當我們的家人在職場上遇到不公平待遇,例如加班費沒給足、資遣費有爭議,甚至被無預由解僱時,作為家屬,我們往往心急如焚,卻不知道該如何協助。別擔心!台灣的法律為勞工設計了一套「勞資爭議調解機制」,這不僅是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更是保障家人權益的重要防線。律點通將為您詳細解析這個機制,讓您對勞資爭議的處理流程與權益保障更有概念。

什麼是勞資爭議調解?為何它很重要?

簡單來說,勞資爭議調解就像是勞工與公司之間的一場「理性對話」。當雙方有爭執,無法自行解決時,可以透過公正的第三方(調解人或調解委員會)來協助溝通,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這個機制的目的,就是希望在不打官司的情況下,快速、和平地化解勞資糾紛,讓家人能盡早脫離困境。

而這個機制之所以重要,是因為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的規定,合法成立的調解結果,是具有法律強制力的! 這表示,如果公司不遵守調解協議,家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就像拿到法院判決一樣有效力,不需要再耗費時間和金錢去打官司。這項規定,大大提升了調解的實用性和保障性。

調解期間,家人受到哪些法律保護?

這是許多家屬最關心的問題:家人去申請調解,會不會被公司秋後算帳?針對這一點,我們的法律提供了明確的保障: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勞資爭議在調解或仲裁期間,資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終止勞動契約、調整勞工工作地點、調動勞工工作、減少勞工工資或為其他不利於勞工之行為。」

這條法規就像一道保護網,明確禁止公司在勞資爭議進入調解程序後,因為這場爭議事件,就隨意解僱、調職、減薪或做出其他對勞工不利的行為。如果公司違反了這項規定,其所做的解僱或其他不利處分,在法律上是無效的!這讓家人可以更安心地參與調解,不用擔心會因此丟了工作或被刁難。

案例故事:調解的「眉角」與「保障」

為了讓您更了解調解機制,我們來看看幾個生活化的例子:

案例一:非正式「協調」的風險

王先生因為公司積欠加班費,向地方勞工局求助。勞工局人員熱心地安排了一場「協調會」,公司主管口頭承諾會支付十萬元和解金,王先生也同意了。但事後公司卻遲遲不給錢,王先生想直接拿著協調紀錄去法院強制執行,卻被法院駁回了。

律點通解析: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一個重要的「眉角」!雖然勞工局的「協調」聽起來很像調解,但如果沒有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的嚴謹程序,例如:

  • 沒有正式組成「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 (或指派調解人)。
  • 沒有正式作成「調解紀錄」並由雙方簽名確認

那麼,這個「協調」結果就不具備直接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這時,王先生就必須另外提起訴訟,才能追討這筆錢。所以,務必確認家人參與的是正式的「勞資爭議調解」 ,並取得合法且雙方簽名的「調解紀錄」 ,這才是最有保障的。

案例二:調解期間,公司不能亂解僱!

陳小姐因為加班費計算問題,向勞工局申請了勞資爭議調解。沒想到,在調解還沒結束前,公司就以陳小姐「工作表現不佳」為由,突然解僱了她。陳小姐感到非常委屈,不知道該怎麼辦。

律點通解析: 根據前面提到的《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公司在調解期間,是不能因為這場爭議事件而解僱勞工的。如果公司真的是因為陳小姐申請調解而解僱她,那麼這個解僱行為在法律上是無效的!陳小姐可以向法院主張勞動契約仍然存在,要求公司恢復她的工作。這個案例再次強調了法律對勞工在調解期間的強力保護,讓家人在爭議處理過程中,能保有最基本的職場安全感。

給勞工組織家屬的實用建議

  1. 鼓勵家人主動申請調解: 當家人遇到勞資爭議時,鼓勵他們儘早向工作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勞工局提出調解申請。這是快速解決問題的第一步。
  2. 確認調解程序是否正式: 提醒家人,要確認調解是由主管機關「指派調解人」或「組成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來進行,並確保有正式的調解紀錄。
  3. 仔細審閱調解方案: 在調解成立前,務必與家人一起仔細閱讀調解方案的內容,確保所有爭議點都已涵蓋,條款清晰明確,沒有模糊不清的地方。如果方案內容有疑慮,一定要提出來,不要草率簽名。
  4. 妥善保管調解紀錄: 調解成立後,務必取得並妥善保管經勞資雙方簽名的「調解紀錄」正本,這會是未來保障家人權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5. 留意公司在調解期間的行為: 如果家人在調解期間,公司有任何解僱、調職、減薪等不利行為,請立即向勞工局反映,或尋求專業人士協助,因為這些行為很可能是違法的。

結語

勞資爭議調解機制是政府為保障勞工權益所設計的重要管道。作為勞工組織家屬,了解並善用這個機制,不僅能幫助家人有效解決職場困境,更能讓您在守護家人的路上,多一份安心與力量。請記住,有法律的保障,您和家人絕不是孤單面對!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家人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A: 家人申請調解時,通常需要準備「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申請書上會要求填寫當事人基本資料、請求調解的事項(例如:積欠工資、資遣費、加班費等),以及選擇的調解方式(指派調解人或調解委員會)。此外,相關的證據資料,如勞動契約、薪資單、打卡紀錄、解僱通知書等,也應一併準備,有助於調解進行。

Q: 調解成立後,如果公司不履行協議,家人該怎麼辦?

A: 如果調解合法成立,且公司不履行調解內容,家人可以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9條第1項的規定,直接向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這表示家人不需要再打官司,法院會協助強制公司履行義務,例如扣押公司財產來支付欠款。記得要妥善保管好調解紀錄正本,這是聲請強制執行的重要文件。

Q: 調解期間,家人可以請假去參加調解會嗎?會不會被扣薪?

A: 《勞資爭議處理法》並未直接規定參與調解的公假或薪資問題。但實務上,主管機關會盡量安排在不影響工作時間的時段,或鼓勵勞資雙方協調。若家人必須請假參加,建議與公司協商以事假、特休假或無薪假處理。重要的是,公司不能因為家人參與調解就給予不利待遇,這會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的規定。

Q: 如果調解不成立,家人還有其他解決爭議的途徑嗎?

A: 是的,調解不成立並不代表爭議就無法解決。家人可以選擇向法院提起「勞動訴訟」,透過司法程序來爭取權益。另外,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考慮申請「仲裁」或「裁決」等其他替代性爭議解決機制。在決定下一步行動前,建議家人可以先諮詢專業人士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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