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職場新鮮人必看:破解派遣陷阱,保障你的勞動權益

職場新鮮人必看:破解派遣陷阱,保障你的勞動權益

律點通
2025-08-29
5分鐘
勞動法/勞資爭議勞資關係合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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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新鮮人注意!別讓「假派遣」模糊了你的勞動權益

嗨,職場新鮮人們!恭喜你即將或已經踏入職場,展開人生的新篇章。在求職過程中,你可能遇過一些職位描述寫著「派遣人員」或「約聘人員」,這讓你感到疑惑嗎?你可能聽過「派遣」,但你知道這背後隱藏著什麼法律眉角嗎?

「律點通」今天要帶你揭開勞動派遣的神秘面紗,特別是職場新鮮人最容易踩到的「假派遣真僱傭」陷阱,教你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什麼是「勞動派遣」?先搞懂這層「三角關係」

簡單來說,勞動派遣是一種特殊的「三角關係」:

  1. 派遣事業單位 (派遣公司): 這是你的「雇主」,與你簽訂勞動契約,負責你的薪資、勞健保等。
  2. 要派單位 (實際工作公司): 這是你「提供勞務的對象」,你每天去這裡上班,接受他們的工作指揮與監督。
  3. 你 (派遣勞工): 則是在派遣公司和要派單位之間,提供勞務。

這種模式本身是合法的,企業可以透過派遣制度彈性運用人力。但最怕的是,要派單位利用派遣名義,卻實質上把你當成自己的員工,卻又不想負擔《勞動基準法》中雇主的責任(例如資遣費、退休金、解僱保護等),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假派遣真僱傭」!

如何辨識「假派遣真僱傭」?關鍵在於誰是你的「真老闆」!

法律上判斷你是否為某公司的「員工」,關鍵在於你對該公司是否有「從屬性」。從屬性通常包含:

  • 人格從屬性: 你的工作時間、地點、方式,是受誰指揮監督?你能不能自主決定?
  • 經濟從屬性: 你是不是為這家公司工作來賺錢?經濟上依賴誰?
  • 組織從屬性: 你是不是被納入這家公司的組織體系,跟其他正職員工一起協作?

雖然派遣勞工會受要派單位指揮監督,但如果要派單位過度介入你的「核心人事權」 ,那就要特別小心了!

最關鍵的法條,就是《勞動基準法》第17條之1,這條法律是你的「尚方寶劍」:

《勞動基準法》第17條之1:「要派單位不得於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簽訂勞動契約前,有面試該派遣勞工或其他指定特定派遣勞工之行為。違反前項規定者,派遣勞工得於要派單位提供勞務之日起九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要派單位提出訂定勞動契約之意思表示。要派單位應自前項意思表示到達之日起二十日內,與該派遣勞工協商。逾期未協商或協商不成立者,視為雙方成立勞動契約。」

白話解釋: 如果實際工作的公司(要派單位)在你簽訂勞動契約前,就直接面試你,甚至指定要你來工作,這就很有可能構成「假派遣真僱傭」!這條文賦予你權利,可以在提供勞務後的90天內,向要派單位主張成立直接僱傭關係。如果他們不理你或談不攏,法律就直接認定你跟要派單位成立勞動契約了!

真實案例:小明如何爭取回自己的「正職員工」身份?

小明大學畢業後,找到一份在某「國家研究機構」的工作。雖然名義上是透過派遣公司簽約,但他從頭到尾都是這個研究機構的主管面試他、決定他的薪水,連他請育嬰假也是研究機構批准的。小明心想,這不就是實質上的員工嗎?為什麼要透過派遣?

後來,小明鼓起勇氣向法院提告,法院根據他提供的證據(如面試過程、薪資決定權、請假核准單位等),認為該研究機構直接面試、決定薪資,而且工作具有持續性,這明顯是為了規避《勞動基準法》責任的「脫法行為」。因此,法院判決小明勝訴,確認他與該研究機構之間存在直接的僱傭關係!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如果實際工作的公司(要派單位)直接介入你的招募、面試、薪資決定等核心人事權限,即使形式上你是派遣工,你仍有機會被認定為該公司的「正職員工」。

你的權益,自己顧!給派遣勞工的實用小撇步

  1. 搞清楚誰是你的「真雇主」: 你的勞動契約是跟派遣公司簽的,所以派遣公司才是你的雇主,舉凡薪資給付、勞健保投保、請假准駁、福利提供等,都應該由派遣公司負責。
  2. 注意契約類型: 《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規定:

《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訂定之勞動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 白話解釋: 即使你的派遣工作是短期專案,派遣公司也必須跟你簽訂「不定期契約」,保障你的工作安定性。如果派遣公司跟你簽定期契約,這是不合法的!

  1. 職災發生,雙重保障: 如果你在要派單位工作時發生職業災害,《勞動基準法》第63條之1規定,要派單位要跟派遣公司負「連帶責任」。這表示你可以向派遣公司或要派單位,或同時向兩者請求職業災害補償及損害賠償,保障更全面。
  2. 勇敢主張「直接僱用」: 如果你遇到像小明一樣的狀況,要派單位直接面試或指定你,請記得在提供勞務之日起90天內,以書面方式向要派單位主張成立直接僱傭關係,並保留相關證據!

結論:職場新鮮人,聰明保護自己!

派遣工作本身合法,但要小心「假派遣真僱傭」的陷阱。記住《勞動基準法》第17條之1,這是你主張權益的關鍵。確認與派遣公司簽訂的是「不定期契約」。了解你的雇主是派遣公司,但要派單位對職災有連帶責任。踏入職場,除了努力工作,更要懂得保護自己的勞動權益。多一分了解,少一分風險!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怎麼知道自己是不是派遣工?

A: 最直接的方式是看你跟誰簽訂勞動契約。如果你是跟「人力資源顧問公司」或「派遣公司」簽約,然後被派到另一家公司(要派單位)工作,那你就是派遣勞工。契約上通常會明確寫出派遣事業單位名稱,以及你被派遣至哪家要派單位。

Q: 派遣工跟正職員工的權益有差嗎?

A: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派遣勞工與派遣公司之間的勞動契約關係,基本上與一般勞工無異,應享有同等的勞動權益,例如工資、工時、休假、資遣費、退休金等。但要注意,你的這些權益是由派遣公司負責,而不是要派單位。不過,在職業災害補償方面,要派單位與派遣公司有連帶責任,這項規定強化了派遣勞工的保障。

Q: 如果我覺得自己是「假派遣真僱傭」該怎麼辦?

A: 如果你認為要派單位有直接面試或指定你,且你已在要派單位提供勞務,你可以在提供勞務之日起90天內,以書面形式向要派單位提出訂定勞動契約的意思表示。若要派單位逾期未協商或協商不成立,法律上就視為雙方成立勞動契約。務必保留相關證據,如面試通知、薪資單、工作指示、與要派單位主管的通訊紀錄等。

Q: 派遣公司跟我簽定期契約合法嗎?

A: 不合法!《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明確規定:「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訂定之勞動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無論你的派遣工作性質是否具繼續性,派遣公司都必須與你簽訂不定期契約,以保障你的工作安定性。若簽訂定期契約,派遣公司可能面臨主管機關的罰鍰,你也可以向勞工主管機關申訴。

Q: 如果我在要派單位受傷,誰要負責?

A: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63條之1,當派遣勞工在要派單位工作時發生職業災害,要派單位與派遣事業單位應負「連帶責任」。這代表你可以向派遣公司或要派單位,或同時向兩者請求職業災害補償及損害賠償。這項規定大大強化了派遣勞工的職災保障,讓你不必擔心求償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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