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勞動契約還是承攬?求職者必懂的權益自保術

勞動契約還是承攬?求職者必懂的權益自保術

律點通
2025-08-29
5分鐘
勞動法/勞資爭議勞資關係合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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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契約還是承攬?求職者必懂的權益自保術

「我是勞工嗎?還是承攬人?」這是許多求職者在面對形形色色的職務契約時,心中常有的疑問。尤其當公司提出「承攬」或「外包」的合作模式時,你可能會覺得彈性又自由,但這背後可能潛藏著一項重大風險:你可能因此失去《勞動基準法》等勞工法令的保障!

在台灣,區分勞動契約與承攬契約至關重要,因為它直接影響你是否享有加班費、特休、勞保、勞退等基本權益。別擔心,律點通將帶你一步步搞懂兩者的差異,學會如何辨識「假承攬真僱傭」,讓你的求職之路更安心!

勞動契約 vs. 承攬契約:關鍵差異在哪?

判斷你與公司之間是勞動關係還是承攬關係,最核心的標準就是「從屬性」。簡單來說,如果你在工作上受到公司的指揮監督、時間地點有所限制、或經濟上依賴公司,那麼你很可能就是一名「勞工」。

釐清法律定義:

首先,我們來看看相關法律如何定義這兩種關係:

  • 勞動契約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6款:「本法用詞,定義如下:...六、勞動契約:指約定勞雇關係而具有從屬性之契約。」

  • 律點通解讀:這條文明確指出,勞動契約的本質就是「從屬性」。換句話說,即使你簽的契約名稱不是「勞動契約」,只要實際工作狀況符合從屬性,法律上就會認定你是勞工,受到《勞基法》的保護。

  • 僱傭契約

《民法》第482條:「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 律點通解讀:這是《民法》對僱傭關係的定義,強調「提供勞務」換取「報酬」。勞動契約可以說是僱傭契約的一種特殊形式,更著重在勞務提供者與勞務定作人之間的從屬關係。

  • 承攬契約

《民法》第490條第1項:「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

  • 律點通解讀:承攬契約的重點在於「完成特定工作成果」,而非提供勞務的過程。承攬人通常有高度自主權,可以自行決定工作方式、時間,且報酬是依照工作成果來支付,雙方關係較為平等,沒有從屬性。

如何判斷「從屬性」?三大指標報你知!

法院在判斷從屬性時,會從以下三個面向綜合評估,而且只要有「部分從屬性」,就足以認定為勞動契約,這對勞工而言是很大的保障!

1. 人格從屬性:你是否受指揮監督?

指的是你是否在工作時間、地點、方式、內容等方面,受到公司的指揮監督,並需要親自完成工作,不能隨意拒絕或找人代班。

  • 判斷重點:公司是否對你有指示、命令、考核、管理權?你是否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工作地點,或需要打卡、請假?你是否必須親自履行工作,不能隨意找人替代?公司對你是否有懲處權?

2. 經濟從屬性:你的報酬與風險如何?

指的是你是否為公司營業目的而工作,不自行負擔業務風險,且報酬具有穩定性或保障性。

  • 判斷重點:你是否需要自行負擔營運成本、設備折舊、業務損失等風險?你的報酬是否有固定底薪、月薪,或與工作成果沒有絕對關聯?公司是否提供你工作所需的工具、設備、車輛?

3. 組織從屬性:你是否融入公司體系?

指的是你是否被納入公司的生產組織體系,與其他員工共同分工合作,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

  • 判斷重點:你是否需要參與公司會議、教育訓練、遵守公司規章?你是否與其他員工有明確的分工,共同完成業務?

實務案例解析:假承攬真僱傭,你該如何看穿?

法律條文可能有些生硬,但透過實際案例,你將更容易理解這些判斷標準如何應用在日常工作中。

案例一:小楊的送貨人生 — 假承攬真僱傭的典型

小楊是一位送貨司機,與某公司簽了一份名為「外包送貨員」的契約。契約上寫著包月制「薪資」4萬5千元,責任制,貨品最晚隔日送達。公司要求小楊遵守商業保密、保持公司信譽,甚至離職後2年內不能從事相同行業。最關鍵的是,小楊每天要打卡考勤,而且開的是公司提供的車輛,油資也是公司支付。

法院怎麼說?

法院認為,雖然契約名稱是「外包」,但小楊每月領取固定薪資,與送貨量多寡無關;他對公司負有忠勤、保密義務,還有競業禁止條款;更要打卡、使用公司車輛及油料,不需負擔營運風險。這些種種跡象都顯示小楊具有經濟上、勞務專屬性及組織上的從屬性,因此,法院認定小楊與公司之間是勞動契約關係,而非承攬。

  • 給求職者的啟示:**契約名稱不重要,實際工作內容和約定才是關鍵!**如果你的工作狀況與小楊類似,即使簽了「承攬」契約,你仍有機會被認定為勞工,享有勞基法保障。

案例二:小廖的業務闖蕩 — 真承攬的自主性

小廖是一名鞋款業務員,他與公司約定報酬是按銷售額的10%計算,沒有底薪。小廖不需要打卡,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和地點,除了車禍請假外,他可以自由決定如何推銷商品。如果沒有成交,他就沒有任何報酬,所有業務風險都由他自行承擔。

法院怎麼說?

法院認定小廖與公司之間是承攬契約。理由是小廖無須打卡、不受人事監督管理,甚至可以請第三人幫忙履行勞務(雖然他沒有這麼做),他為自己的營業目的提供勞務並負擔業務風險,不具備人格及經濟上的從屬性。此外,小廖也沒有被納入公司的經濟組織與生產結構,不具組織從屬性。

  • 給求職者的啟示:**高度自主、自負盈虧是承攬的特徵。**如果你像小廖一樣,擁有極高的工作自由度,報酬完全與業績掛鉤,並自負盈虧,那麼你可能就是一個真正的承攬人。

求職者自保術:面試與簽約時的注意事項

了解勞動契約與承攬契約的區別後,身為求職者,你該如何保護自己呢?

1. 仔細審閱契約內容,不只看名稱

拿到契約時,請務必逐條閱讀,不要只看契約名稱。重點關注以下條款:

  • 工作時間與地點:是否有固定上下班時間、打卡規定、固定工作場所?
  • 指揮監督權:公司是否能對你下達指令、考核績效、進行懲處?
  • 報酬支付方式:是否有固定底薪、月薪?還是完全依據工作成果?
  • 設備提供:公司是否提供你工作所需的工具、設備(如電腦、車輛、電話)?
  • 請假與福利:是否有特休、病假、產假等規定?是否有勞健保、勞退提撥?

2. 觀察實際工作狀況,多方了解

面試時,可以多方了解實際工作狀況,例如:

  • 詢問工作團隊的運作模式,是否需要與其他員工協同合作?
  • 了解工作流程、考核標準、獎懲制度。
  • 觀察公司內部是否有明確的組織架構和管理制度。

3. 保留所有能證明從屬性的證據

如果日後發生爭議,這些證據將是保護你權益的關鍵:

  • 工作指示:公司發布的任務指令、排班表、會議紀錄。
  • 考勤紀錄:打卡紀錄、簽到退表、請假單。
  • 薪資明細:載明薪資項目、扣繳內容的薪資單。
  • 公司提供的設備清單:例如筆電、手機、車輛等。
  • 通訊紀錄:與主管或同事間的工作溝通訊息(Email、Line等)。
  • 公司規章:員工手冊、獎懲辦法等。

4. 了解你的基本權益

如果你是勞工,依法應享有以下權益:

  • 勞健保:公司應依法為你投保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若公司未依法投保或高薪低報,依《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1項、第3項規定,公司將面臨罰鍰並需賠償勞工損失。
  • 勞工退休金:公司應按月為你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至勞工個人專戶。若未提繳,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1條第1項規定,勞工可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
  • 特休、加班費、資遣費:這些都是《勞動基準法》賦予勞工的基本權益。

結論:聰明求職,保障自我權益!

求職時,了解勞動契約與承攬契約的差異,是保障自身權益的第一步。不要被契約名稱所迷惑,務必仔細審視契約內容與實際工作狀況,並保留相關證據。若你認為自身權益可能受損,或對契約性質有疑問,可以主動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尋求協助,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聰明求職,才能安心上工,創造雙贏!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勞動契約和承攬契約,對我來說最大的差別是什麼?

A: 最大的差別在於你是否受《勞動基準法》等勞工法令的保障。如果是勞動契約,你就能享有勞保、健保、勞退、特休、加班費、資遣費等權益;如果是承攬契約,你就沒有這些保障,需要自行承擔業務風險和福利規劃。

Q: 公司說我是承攬,但我每天要打卡、固定上下班,這樣合理嗎?

A: 這就不太合理。每天打卡、固定上下班是典型的「人格從屬性」表現,意味著你受到公司的指揮監督。即使公司聲稱是承攬契約,實際狀況若符合勞動契約的從屬性特徵,法律上仍可能認定你是勞工,公司可能涉嫌「假承攬真僱傭」。

Q: 如果我的報酬是按件計酬,就一定是承攬嗎?

A: 不一定。雖然承攬契約常以工作成果計酬,但勞動契約中也有「計件工資」的給付方式。判斷關鍵仍在於是否有「從屬性」。如果公司仍對你的工作過程、時間有指揮監督權,提供工作設備,且報酬具有穩定性或基本保障,即使是計件計酬,仍可能被認定為勞動契約。

Q: 我該如何判斷公司提供的契約是勞動還是承攬?

A: 主要看「從屬性」的三大指標: 1. 人格從屬性:工作時間、地點、方式是否受公司指揮監督?能否拒絕工作或找人代班? 2. 經濟從屬性:是否需自負盈虧?報酬是否有基本保障?是否使用公司設備? 3. 組織從屬性:是否被納入公司組織、參與會議訓練? 只要有部分從屬性,就可能被認定為勞動契約。建議仔細閱讀契約條款,並觀察實際工作狀況。

Q: 我已經簽了承攬契約,但現在覺得自己應該是勞工,該怎麼辦?

A: 你可以收集所有能證明你具有「從屬性」的證據,例如:工作指示、排班表、打卡紀錄、薪資明細、公司提供的設備清單、與主管或同事的通訊紀錄等。然後,你可以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如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主張你與公司之間是勞動契約關係,要求公司補足應有的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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