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是我們投入大量時間與心力的地方,然而,當它變成恐懼與壓力的來源,當你遭受言語威脅、公開羞辱,甚至名譽被惡意毀損時,那種無助與憤怒,我們深知。別讓職場暴力侵蝕你的生活!律點通將帶你深入了解,在台灣面對職場暴力時,有哪些法律武器可以保護自己,以及你該如何勇敢地站出來。
職場暴力,法律怎麼說?
在台灣,針對職場上的霸凌、恐嚇行為,我們的《刑法》提供了多重保護。最常見的,就是以下幾個罪名:
恐嚇危害安全罪:當威脅讓你心生畏懼
當有人對你發出威脅,讓你感到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可能受到危害時,這就可能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 《刑法》第305條明確規定:
《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簡單來說,只要對方透過言語、文字、肢體動作或任何方式,傳達了會對你造成不利影響的訊息,而且這些訊息足以讓你感到害怕、不安全,即使他沒有真的動手,也可能構成此罪。這不只包括「我要殺了你」這種直接威脅,也包含「我讓你好看」、「我保證讓你沒工作」等暗示性言論。
公然侮辱罪:當你的尊嚴被踐踏
在職場上,如果有人在公開場合(例如辦公室、會議室、公司群組訊息)對你進行謾罵、嘲諷或貶低人格尊嚴的行為,就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罪。 《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重點在於「公然」,也就是讓不特定多數人可以聽到或看到。例如,在全體同事面前對你飆罵髒話、嘲笑你的外貌或能力,都可能構成此罪。
誹謗罪:當不實言論毀損你的名譽
如果有人散布關於你的不實具體事實,意圖讓大家知道,並因此損害你的名譽,這就可能涉及誹謗罪。 《刑法》第310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與公然侮辱不同,誹謗罪針對的是「具體事實」,例如散布「某某同事偷竊公司財物」這種沒有根據的指控。即使是轉述聽來的不實消息,也可能構成誹謗。
職場暴力真實案例:看法院如何判決
法律條文或許有些生硬,讓我們透過兩個匿名化的真實案例,看看這些法律在職場中是如何被應用的:
案例一:言語與肢體威脅,構成恐嚇!
小陳與主管因薪資問題發生爭執。情緒激動的主管衝到小陳的辦公桌前,作勢要動手打人,並大聲恫嚇:「好膽你出來,我跟你輸贏!」小陳當下感到極度害怕,認為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 法院怎麼說? 法院認為,主管的肢體動作結合「輸贏」這類帶有挑釁與加害意味的言語,依社會一般觀念,足以讓一般人擔心生命、身體安全而心生畏懼。即使主管辯稱只是想「講清楚」,法院仍認定其行為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案例二:匿名信件的隱私威脅,同樣是恐嚇!
莉莉最近常收到匿名電子郵件,內容提及她孩子的學校名稱、家人的公司名稱,甚至揚言要「報復」及「年後會直接找你們」。這些信件讓莉莉感到極度不安,深怕家人受到傷害。 法院怎麼說? 法院指出,匿名者在郵件中掌握並提及莉莉家人的詳細個人資訊,已超越一般界線,足以使人感到不安。信中將孩子與「報復」連結,並暗示將前往親屬的就學或工作地點,明顯具有威脅意涵。法院認定,這種掌握隱私資訊並結合暗示性威脅的行為,足以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勇敢站出來!職場暴力自保行動指南
面對職場暴力,你不是孤單一人。以下是你可以採取的實用步驟:
1. 立即蒐集與保存所有證據
這是最關鍵的一步!無論是言語、文字或肢體暴力,都應盡可能留下紀錄:
- 文字訊息:LINE、Messenger、電子郵件、簡訊、網路貼文等,請截圖並保存原始檔案。
- 語音/通話:錄音。
- 肢體行為:錄影、照片、監視器畫面。
- 證人:若有目擊者,請記下其姓名與聯絡方式,並詢問是否願意作證。
- 身心受創證明:若因暴力行為導致身心不適,請務必就醫並取得診斷證明。
2. 及時向警方報案
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盡快攜帶所有蒐集到的證據,前往警局報案。警方會協助你製作筆錄,並展開調查。
3. 尋求法律諮詢
諮詢專業律師,了解自身權益及後續法律程序,讓專業人士協助你評估案件的可行性與最佳策略。
4. 認識《跟蹤騷擾防制法》
如果職場暴力行為具有反覆性或持續性,且與性或性別有關,或足以影響你的日常生活安全,那麼除了上述《刑法》罪名外,可能也適用《跟蹤騷擾防制法》。這部法律提供了更全面的保護,例如可以聲請保護令,禁止加害人接近你。
結語:你的權益,值得被捍衛
職場暴力絕非你應承受的!了解這些法律工具,是保護自己的第一步。請記住,你的感受很重要,你的安全更重要。勇敢地蒐集證據,尋求協助,讓法律成為你捍衛自身權益的堅實後盾。你值得一個安全、尊重的職場環境。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樣的言語或行為才算構成「恐嚇」?
A: 恐嚇不只指直接說「我要殺你」這類話,也包含任何足以讓對方感到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受到威脅的言語、文字、肢體動作或暗示。例如,揚言「讓你沒工作」、「找人來教訓你」、「我知道你住哪裡」等,只要足以使一般人在客觀上心生畏懼,感到不安全,就可能構成恐嚇。
Q: 如果加害人說那是「氣話」或「開玩笑」,還能提告嗎?
A: 法院在判斷是否構成恐嚇時,會綜合考量行為時的時空背景、言語內容、行為人與被害人關係等一切情狀,並依「社會一般觀念」來判斷該言行是否足以使一般人產生畏懼。即使行為人辯稱是氣話或玩笑,若客觀上已造成你心生畏懼,仍可能構成犯罪。因此,即使是「氣話」,若構成恐嚇,仍有法律責任。
Q: 網路上的匿名霸凌或恐嚇訊息,也能追究法律責任嗎?
A: 當然可以。網路上的言論和行為在法律上與現實世界無異。無論是透過LINE、Messenger、電子郵件、社群媒體或網路遊戲傳遞的恐嚇、侮辱或誹謗訊息,只要能證明其內容和對象,並蒐集到相關證據(如截圖、IP位址追蹤等),同樣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Q: 如果我已經身心俱疲,不想面對漫長的法律程序怎麼辦?
A: 遭遇職場暴力確實會帶來巨大壓力。即使不立即進入訴訟程序,蒐集證據仍然非常重要,這能為你未來可能採取的任何行動(例如向公司申訴、申請調解或在時機成熟時提告)保留權利。你可以先尋求心理諮詢或勞工局的協助,了解除了法律訴訟外的其他解決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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