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正因職場霸凌或性騷擾的指控而感到焦慮不安?面對突如其來的賠償請求,身為被告的您,或許正困惑著該如何釐清責任、蒐集證據,甚至擔心是否會因此背負沉重的法律責任。別擔心,律點通理解您此刻的心情。這篇文章將專為賠償糾紛被告設計,從台灣的法律角度出發,解析您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並提供實用的應對策略,助您沉著應戰,有效維護自身權益。
釐清指控:我真的構成職場霸凌嗎?
當您被指控職場霸凌時,首先要了解的是,法律上對於「職場霸凌」的定義並非單純的主觀感受。根據法院實務見解,職場霸凌通常需要具備持續性、積極性、侵害性、目的性及超越社會通念容許範圍等要件。這代表原告必須舉證證明您的行為符合這些嚴格的條件。
實務上,法院會綜合考量事件發生的背景、工作環境、當事人關係、行為人言詞行為及相對人認知等具體事實來判斷。並非所有工作上的摩擦或意見不合都會被認定為職場霸凌。
面對賠償請求:我可能要負什麼責任?
若指控成立,您可能面臨的法律責任主要來自以下法條:
侵權行為責任
民法第184條第1項是侵權行為的基礎,規定:
《民法》第184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這表示,如果您的行為被認定是故意或過失地侵害他人權利(例如造成身體傷害、名譽受損),您就可能需要負擔賠償。
精神慰撫金
原告也可能請求精神慰撫金。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精神慰撫金金額無固定標準,法院會考量雙方身份、資力、加害程度等酌定。
雇主連帶責任與性騷擾特殊責任
如果您是受僱人,且行為與「執行職務」相關,雇主可能依民法第188條第1項與您負連帶賠償責任。此外,若指控涉及性騷擾,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7條規定,雇主與行為人需負連帶賠償責任,且可能涉及懲罰性賠償金,賠償金額可能遠高於一般職場霸凌。
和解協商:是機會還是陷阱?
和解是解決糾紛的常見方式,其法律效力不容小覷。
《民法》第737條:「和解有使當事人所拋棄之權利消滅及使當事人取得和解契約所訂明權利之效力。」 一旦達成和解,雙方都應受其拘束,原則上不能再針對同一事件提起訴訟。
然而,若和解契約是在受詐欺或脅迫下簽署,原告仍可能依民法第92條第1項撤銷其意思表示。
《民法》第92條第1項:「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但撤銷權有
民法第93條規定的除斥期間,需在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一年內為之,且自意思表示後經過十年不得撤銷。對被告而言,原告要舉證詐欺或脅迫的難度非常高。
實務案例解析:從別人的經驗學教訓
讓我們透過兩個匿名案例,看看法院如何處理類似的賠償糾紛。
案例一:和解的拘束力與舉證責任
情境故事:小李曾是某公司的員工,離職後主張自己在職期間遭到主管霸凌,並被不當解僱,因此向法院提告,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及精神慰撫金。然而,公司提出證據,證明小李在離職前已與公司透過勞資調解達成和解,並在和解協議中明確同意拋棄所有民事權利。小李雖辯稱自己是在受公司脅迫下才簽署和解,但卻無法提出具體證據證明。 給被告的啟示:法院最終駁回了小李的請求。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和解協議具有強大的法律拘束力。如果您與對方已達成和解,且和解過程並無詐欺或脅迫,那麼這將是您有利的防線。同時,對方若要指控霸凌,必須提出實質證據,否則難以成立。
案例二:職場霸凌的認定與後果
情境故事:王經理是某部門主管,因被多名下屬投訴有公開斥責、刻意排擠工作、要求書寫不合理日誌等行為,公司調查後認定其行為已構成職場霸凌,嚴重影響團隊士氣與公司秩序,遂依公司規定將王經理解僱。王經理不服,認為公司解僱不合法,向法院提告要求復職。
給被告的啟示:法院審理後,認定王經理對下屬的行為確實已構成職場霸凌,情節重大,嚴重違反了公司工作規則。因此,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解僱王經理是合法的,駁回了王經理的復職請求。此案例提醒我們,職場霸凌的認定並非不可能。若您的行為確實超越了工作指導的範疇,構成持續性且具侵害性的行為,法院仍可能認定為職場霸凌,導致嚴重的後果。
你的應對策略:被告的自保之道
立即蒐集有利證據
無論指控是否屬實,您都應立即著手蒐集所有有利於您的證據。這可能包括:
- 事發經過的詳細記錄:時間、地點、人物、具體對話或行為。
- 通訊紀錄:電子郵件、通訊軟體對話(例如Line、Teams),證明您的溝通內容和意圖。
- 工作紀錄:工作日誌、績效考核,證明您的工作表現和與他人的互動模式。
- 目擊證人:若有同事能為您作證,證明當時的狀況或您的為人。
- 澄清或反駁的聲明:您曾向公司或對方提出的解釋或反駁內容。
審慎評估和解協商
和解是解決糾紛的有效途徑,但務必審慎。
- 了解和解條款:仔細閱讀和解協議的每一個字,確保您完全理解其內容,特別是關於「權利拋棄」的條款,確認其範圍。
- 避免受壓迫簽署:和解必須是雙方出於自由意願。若您感到被脅迫或詐欺,應避免倉促簽署。
積極配合公司內部調查 (若適用)
如果您是員工,公司可能會啟動內部調查。積極、誠實地配合調查,提供您的說明和證據,有助於公司了解全貌,也可能影響公司對您的處理方式。
結語 面對職場霸凌或性騷擾的賠償糾紛,身為被告的您,無疑會感到壓力。但請記住,法律程序注重證據與事實。透過這篇文章,您應已了解相關的法律規範、潛在責任,以及和解協議的重要性。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靜,系統性地蒐集證據,並在必要時尋求專業法律協助。這將是您有效應對指控、維護自身權益的關鍵。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被指控職場霸凌,我該怎麼辦?
A: 首先,保持冷靜並立即蒐集所有有利證據,包括事發經過記錄、通訊對話、工作表現證明、目擊證人等。其次,審慎評估指控內容,並考慮是否需要向公司內部申訴或尋求法律專業人士協助。
Q: 和解協議簽了之後,對方還能反悔嗎?
A: 依《民法》規定,和解協議一旦簽署,原則上對雙方都具有拘束力,不得事後反悔。但若對方能證明是在受詐欺或脅迫下簽署,且在法定期間內提出撤銷,則和解可能無效。然而,要舉證詐欺或脅迫的難度非常高。
Q: 如果我是員工被指控,雇主會幫我處理嗎?
A: 您的雇主有義務建立職場霸凌及性騷擾防治措施並進行調查。若您的行為被認定與執行職務相關,雇主可能依《民法》與您負連帶賠償責任,因此雇主通常會介入處理。積極配合公司調查,並提供有利於您的證據,有助於公司釐清事實。
Q: 精神慰撫金的金額是怎麼算的?
A: 精神慰撫金(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旨在彌補被害人因人格權受侵害所承受的精神痛苦。法院會綜合考量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資力、加害行為的程度、造成的損害及其他各種具體情狀來酌定一個「相當」的金額,並無固定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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