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職場霸凌法律攻略:受害者如何蒐證、求償與捍衛權益?

職場霸凌法律攻略:受害者如何蒐證、求償與捍衛權益?

律點通
2025-09-12
5分鐘
勞動法/勞資爭議勞資關係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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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法律攻略:受害者如何蒐證、求償與捍衛權益?

身處職場,您是否曾感到被排擠、言詞攻擊,甚至因此身心俱疲?精神霸凌,一種看不見傷痕卻足以摧毀一個人的行為,正悄悄發生在許多角落。當您感覺自己可能是霸凌的受害者時,茫然無助是正常的反應。然而,台灣的法律並非對此束手無策。

「律點通」深知您的困境,這篇文章將為您深入解析在台灣面對精神霸凌時,您可以如何運用法律工具來保護自己、蒐集證據,並爭取應有的權益。請記住,您不是孤單一人,法律是您的後盾。

你的權利被侵害了,法律怎麼說?

當精神霸凌發生時,它可能侵害您的健康、名譽,甚至人格尊嚴。在台灣,我們主要依據《民法》的「侵權行為」規定來主張權利。

1.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基本權利受損時

當霸凌者的行為,無論是故意的言語攻擊、散播謠言或刻意排擠,導致您的權利受損時,法律要求對方必須負責。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表示,如果霸凌者的行為是故意的(例如蓄意攻擊)或有過失(例如不小心造成傷害),並且侵害了您的健康權、名譽權、人格權等,對方就必須賠償您的損失。

2. 精神慰撫金:彌補心靈的傷害

精神霸凌最直接的影響往往是心靈上的痛苦。即使沒有實際的財產損失,您依然可以請求精神賠償。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這條文是您主張精神慰撫金(俗稱「精神賠償」)的基礎。只要霸凌行為嚴重侵害您的身心健康、名譽或其他人格權益,您就可以要求賠償一筆「相當」的金額。法院會考量雙方的身份、地位、經濟狀況,以及您所受痛苦的程度等因素來決定金額。

3. 不只霸凌者,雇主也有責任?

如果霸凌行為發生在職場,雇主也可能需要負起責任。

  • 雇主的連帶責任: 《民法》第188條第1項規定,如果霸凌者是您的主管或同事,且霸凌行為發生在執行職務時,那麼霸凌者所屬的公司(雇主)也可能需要與霸凌者負「連帶賠償責任」。這表示您可以向霸凌者或公司任一方請求賠償。
  • 雇主的預防義務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雇主對下列事項,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三、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 這條文明確指出,雇主有義務預防員工在工作時遭受他人(包括霸凌者)的身心侵害。如果雇主未盡到這項義務,沒有建立有效的申訴管道或處理機制,導致您受害,雇主也可能依《民法》第184條第2項(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負賠償責任。

4. 職場霸凌的特殊救濟:解除勞動契約與資遣費

當職場霸凌嚴重到讓您無法繼續工作時,您可能可以不經預告就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資遣費。

  • 《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當雇主或其代理人(如主管)對您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為(包括嚴重的精神霸凌),您可以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第1項:在上述情況下終止契約,您可以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以保障您的基本權益。

霸凌的界線在哪?法院怎麼看?

在法律上,並非所有讓您不舒服的行為都會被認定為霸凌。法院會嚴格審查行為是否達到「不法侵害」的程度。以下兩個改編自真實案例的情境,將幫助您理解法院的判斷標準:

故事一:績效管理還是惡意打壓?

小美在一家科技公司擔任業務,她的主管對她提出了嚴格的績效改善計畫。小美覺得主管是刻意打壓她,甚至要求她簽署不實的報告,導致她身心俱疲而離職,並向法院提告要求精神賠償。

然而,法院審理後發現,主管的行為是基於公司的績效管理制度,目的是提醒小美注意工作表現和溝通技巧。雖然雙方在討論時氣氛緊張,但沒有證據顯示主管有「逼迫」小美簽認不實文件的行為,且小美的考績也並非最低。法院最終認為,主管的行為屬於正當的職務管理,並非以敵視、歧視為目的的職場霸凌。

律點通提醒: 合理的績效管理、工作分配或指導糾正,即使可能讓員工感到壓力,若無惡意目的且未逾越社會常理,通常不會被認定為霸凌。

故事二:工作指導還是惡意刁難?

小華在研究單位擔任助理,他的計畫主持人對他的實驗流程和工作內容有嚴格要求,甚至會當面批評他的實驗結果,有時會說出「自負、不屑」等較為負面的詞語。小華覺得自己被惡意刁難、孤立,導致精神受創,因此向法院提告。

法院調查後認為,計畫主持人對實驗流程的指示、對實驗結果的糾正,以及因小華未依指示操作而產生不滿的言詞,都是基於職務上的管理與指導。儘管言詞可能讓小華感到不快,但這些批評多半是針對工作本身,且未公開傳播,並未逾越社會一般人所能容忍的合理範圍。因此,法院也未認定構成職場霸凌。

律點通提醒: 主管在職務範圍內對工作表現的批評、指導或調整,即使語氣嚴厲,若非人身攻擊且未公開散播,通常難以構成法律上的霸凌。

從這些案例中我們可以發現,法院在認定精神霸凌時,會非常重視行為的「目的性」(是否有敵視、歧視的惡意)、行為的「持續性與積極性」,以及是否「逾越社會通念所容許的範圍」。

實務操作指引:受害者可以怎麼做?

面對精神霸凌,採取積極行動至關重要。以下是您可以參考的實務建議:

1. 蒐集證據,這是關鍵!

精神霸凌的證據往往隱蔽且難以取得,但它是您主張權利的基石。

  • 書面證據:保留所有相關的電子郵件、Line/簡訊對話紀錄、工作紀錄、績效考核文件、公司內部申訴文件、會議紀錄等。
  • 錄音/錄影:在台灣,當事人一方對話錄音通常具有證據能力。若情況允許,可考慮錄下霸凌行為的對話內容,但請注意錄音的相關性與是否涉及他人隱私。
  • 人證:尋求願意為您作證的同事、朋友或知情人士。請他們記錄下目睹的事件細節。
  • 醫療證明:若您的身心健康因此受損,請務必立即就醫(精神科或身心科),取得醫師診斷證明、心理諮詢紀錄,證明精神損害與霸凌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

2. 啟動內部申訴管道

優先依循公司內部建立的申訴管道(如人資部門、性平委員會等)進行申訴,並保留所有申訴紀錄與回覆。若公司未積極處理,這將成為雇主未盡職業安全衛生義務的重要證據。

3. 尋求外部救濟

  • 勞工主管機關:可向各地勞工局申訴,請求協調或調解。
  • 民事訴訟: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包括精神慰撫金及因霸凌造成的其他財產損失,如醫藥費、薪資損失等)。
  • 刑事告訴:若霸凌行為涉及刑事不法(如公然侮辱、誹謗、恐嚇),可向警方報案或向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

4. 注意時效

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自您知道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內不行使就會消滅;從侵權行為發生時起,超過10年也會消滅。務必留意時效,以免喪失權利。

結語

面對精神霸凌,勇敢站出來保護自己,是您最重要的第一步。雖然法律程序可能複雜且漫長,但透過理解相關法條、妥善蒐集證據,您將更有力量捍衛自己的權益。記住,您的身心健康與尊嚴不容侵犯,法律會是您堅實的後盾。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何判斷自己是否真的遭受了職場霸凌?

A: 判斷職場霸凌的關鍵在於行為是否具備「敵視、討厭、歧視」的目的,且行為是「持續性、積極性」地侵害您的人格權、名譽權或健康權,並且已「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容許的範圍」。例如,主管若基於職務合理管理(如績效考核、工作指導),即使語氣嚴厲,若無惡意且未涉及人身攻擊,通常不構成霸凌。但若行為人持續性地對您進行言語侮辱、散播謠言、刻意排擠、分配不合理的工作量或刁難,導致您身心受創,則很可能構成霸凌。

Q: 我應該收集哪些證據?

A: 證據是您主張權利的關鍵。您應盡可能蒐集: 書面證據: 電子郵件、Line/簡訊對話紀錄、工作紀錄、績效考核文件、公司內部申訴文件、會議紀錄等。 錄音/錄影: 在台灣,當事人一方對話錄音通常具證據能力。若霸凌發生時有對話,可考慮錄音。 人證: 尋求願意作證的同事、朋友或家人,請他們記錄下目睹或知悉的事件細節。 醫療證明: 若身心受損,務必就醫取得精神科或身心科醫師診斷證明、心理諮詢紀錄,證明精神損害與霸凌行為的因果關係。

Q: 如果公司不處理我的申訴怎麼辦?

A: 若公司內部申訴無效或處理不當,您可以轉向外部尋求協助: 向勞工主管機關申訴: 可向各縣市勞工局提出申訴,請求調解。勞工局會介入調查並召開調解會議。 提起民事訴訟: 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霸凌者及未盡保護義務的雇主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精神慰撫金)。 刑事告訴: 若霸凌行為涉及公然侮辱、誹謗、恐嚇等刑事罪名,您可以向警方報案或向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

Q: 精神慰撫金大概可以請求多少?

A: 精神慰撫金的金額沒有固定標準,法院會綜合考量多種因素來酌定,包括: 侵害的程度與持續時間: 霸凌行為的嚴重性、頻率及對您造成的影響。 您所受精神痛苦的程度: 需有醫療證明(如診斷書、心理諮詢紀錄)佐證。 雙方當事人的身份、地位、資力: 考量雙方的社會經濟背景。 加害人的加害程度與態度: 加害行為的惡意程度及事後態度。 其他一切情狀: 法院會綜合所有客觀證據來判斷。 由於每個案件情況不同,金額差異極大,從數萬元到數十萬元甚至更高都有可能,因此難以預估確切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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