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職場霸凌導致身心受創?一篇搞懂你的法律權益與求助管道

職場霸凌導致身心受創?一篇搞懂你的法律權益與求助管道

律點通
2025-09-12
5分鐘
勞動法/勞資爭議勞資關係職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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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上班都像走進戰場,言語攻擊、惡意排擠,甚至連身體健康都亮起了紅燈…」如果你正經歷這樣的職場惡夢,感到身心俱疲、孤立無援,請先深呼吸,你知道嗎?在台灣,職場霸凌不僅是道德問題,更可能構成法律上的「職業傷害」,你的權益受到法律保障!這篇文章將帶你一步步了解,當職場霸凌造成身心傷害時,你可以怎麼做,以及如何運用法律工具來保護自己。

1. 法律依據:你的權益在哪裡?

當職場霸凌讓你受傷,以下這些法律條文就是你捍衛權益的基石:

雇主的保護責任與職災補償

  • 《勞動基準法》第59條:職災補償的權利

《勞動基準法》第59條:「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下列規定予以補償。…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 白話解釋: 如果你的身心傷害被認定為「職業災害」(包括職業傷害或職業病),你的雇主就必須支付你必要的醫療費用,並且在你因傷病無法工作期間,補償你原本的工資。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雇主預防霸凌的義務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雇主對下列事項,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三、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

  • 白話解釋: 這條文明確規定,雇主有義務規劃並採取措施,預防員工在工作時受到他人(包括同事、主管)的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如果雇主沒有做到這點,導致你受傷,就可能要負責任。

霸凌者的侵權責任與精神賠償

  • 《民法》第195條第1項:精神慰撫金(精神賠償)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 白話解釋: 當霸凌行為導致你的身體、精神健康或名譽受到「情節重大」的侵害時,即使沒有直接的財產損失,你也可以向霸凌者或未盡保護義務的雇主請求一筆「精神慰撫金」,也就是俗稱的精神賠償。

2. 釐清關鍵概念:職場霸凌與職業災害

  • 職場霸凌:不只是一次爭吵 職場霸凌並非偶爾的爭執,而是指在工作場所中,一方利用權力不對等,對另一方進行持續性、重複性的敵意、威脅、孤立或侮辱行為,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且超出社會一般能容忍的範圍。

  • 職業災害(精神疾病):精神疾病也算! 「職業災害」不只包含工作中的外傷,如果你的精神疾病(如憂鬱症、焦慮症)是因工作上的強烈心理負荷所引起,且與工作有「相當因果關係」,排除其他非工作因素,也可能被認定為職業病。這部分會參考勞動部相關指引,並需要醫師的專業診斷。

3. 實務案例借鏡:為何有些案件難以成功?

法院在判斷職場霸凌和職業災害時,非常重視客觀證據因果關係。以下案例能幫助你了解挑戰所在:

  • 案例一:小花的證據困境 小花長期感到同事言語嘲諷、工作刁難,身心俱疲罹患重度憂鬱症。她向公司申訴,但主管僅安撫並未積極處理。小花提告要求賠償,然而法院審理時發現,小花提出的LINE對話紀錄多半是主管關心,難以證明同事有明確霸凌。勞保局也未認定其憂鬱症為職業病。最終,小花的請求被駁回,部分請求甚至已超過時效。

  • 給你的啟示: 務必蒐集客觀、具體的霸凌證據,而非僅是主觀感受。同時,精神疾病的職業病認定門檻較高,且需注意法律時效

  • 案例二:阿明的管理界線 阿明主張總經理長期惡意羞辱他,導致他罹患焦慮症。他提供錄音譯文。但法院認為,總經理言論雖帶情緒,但主要針對業務問題和績效要求,未見侮辱字眼,也難以構成持續性霸凌。鑑定報告亦指出,阿明的精神疾病與職場心理負荷「未達顯著強度」。最終,阿明的請求同樣被駁回。

  • 給你的啟示: 主管基於業務的嚴格要求,不一定會被認定為霸凌。關鍵在於行為是否超出合理管理範疇、是否帶有惡意,以及是否造成實質且強烈的身心壓力。

4. 我該怎麼辦?你的行動指南

如果你正遭受職場霸凌,請採取以下步驟保護自己:

  • 詳實記錄與蒐證: 這是最重要的!記下霸凌行為的時間、地點、人物、具體言行、頻率、在場證人。如果可以,在合法範圍內(例如當面談話錄音,但需確保你是對話一方)進行錄音、錄影、截圖(通訊軟體對話),並保存相關電子郵件、文件等。越具體、越客觀的證據,對你越有利。

  • 尋求專業醫療協助: 一旦感到身心不適,請務必立即看精神科或身心科醫師。在就診時,明確告知醫師職場霸凌的具體情況,請求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中載明疾病與工作環境的關聯性。這對後續認定職業病至關重要。

  • 啟動申訴管道:

  • 內部申訴: 依公司規定向人資部門或申訴委員會提出正式申訴,並保留所有申訴紀錄。

  • 外部求助: 如果公司不處理或處理不公,可以向勞工局、勞動檢查處等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 注意法律時效: 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從你「知道損害和霸凌者」時起,只有兩年的時效!請務必及時採取行動,以免錯失權利。

結論:別讓霸凌定義你的價值

職場霸凌帶來的傷痛,不該由你一人承受。了解自己的法律權益,勇敢地蒐集證據,並尋求必要的協助,是走出陰霾、重建自信的第一步。你值得一個安全、尊重的職場環境。現在就開始為自己行動吧!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職場霸凌的行為有哪些種類?

A: 職場霸凌的行為樣態非常多樣,不限於肢體暴力。常見的包括:言語攻擊(如嘲諷、侮辱、散播謠言)、精神壓迫(如不合理刁難、過度工作負荷、惡意批評)、人際孤立(如排擠、無視)、權力濫用(如不當調職、職務降級),甚至性騷擾等。其核心特徵是持續性、重複性地造成被害人身心壓力與傷害。

Q: 我因為職場霸凌得了憂鬱症,這算是職業災害嗎?

A: 是的,精神疾病若經專業醫師診斷,且能證明與職場霸凌造成的「強烈心理負荷」有「相當因果關係」,排除其他非工作因素,就有可能被認定為職業病,屬於職業災害的一種。勞動部有發布「工作相關心理壓力事件引起精神疾病認定參考指引」,作為判斷的參考依據。

Q: 公司對職場霸凌有什麼責任?

A: 公司(雇主)對員工有「保護照顧義務」,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應妥善規劃並採取必要措施,預防員工因執行職務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包括霸凌)。如果公司未盡此義務,導致你受傷,可能須負擔職災補償責任,甚至民事侵權賠償責任(包括精神慰撫金)。

Q: 我該如何蒐集職場霸凌的證據?

A: 蒐集證據是關鍵!務必詳實記錄霸凌行為的時間、地點、人物、具體言行、內容、頻率,以及在場證人。可行的證據類型包括:合法錄音、錄影(確保你是對話一方)、通訊軟體對話截圖、電子郵件、不合理的工作指派文件、診斷證明書(載明與職場關聯)、就醫紀錄、心理諮商紀錄,以及同事或主管的證詞等。越客觀、具體的證據越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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