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職場霸凌自保指南:法律權益與申訴途徑全解析

職場霸凌自保指南:法律權益與申訴途徑全解析

律點通
2025-09-12
5分鐘
勞動法/勞資爭議勞資關係職場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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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的陰影:不再孤單,法律為您指路

您是否正承受著職場霸凌的壓力,感到無助與困惑?在台灣,雖然我們尚未有專門的「職場霸凌專法」,但現有的法律和行政指引仍能為您提供保護與申訴的途徑。律點通理解您的處境,這篇文章將帶您一步步釐清職場霸凌的法律概念、申訴流程,並提供實用的自保建議,讓您不再孤單面對。

什麼是職場霸凌?法律怎麼看?

職場霸凌並非單一事件,它通常是指在工作場所中,個人或團體利用權力或不對等關係,對他人進行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導致被霸凌者身心受創。判斷是否構成霸凌,需綜合考量行為的刻意傷害性重複發生性,以及對受害者造成的生理、心理傷害。單一偶發的衝突,通常不被認定為職場霸凌。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公務人員公務人員保障法已於民國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新增第19條第2項,對職場霸凌有了更明確的法律定義: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第2項:「本機關人員於職務上假借權勢或機會,逾越職務上必要合理範圍,持續以威脅、冒犯、歧視、侮辱、孤立言行或其他方式,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不友善工作環境,致公務人員身心健康遭受危害。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

這代表公務人員的職場霸凌認定有了更具體的依據,且「情節重大者」即便非持續發生,也可能被認定為霸凌。

職場霸凌,有哪些法律可以幫我?

雖然沒有專法,但台灣現行法規仍提供多重保障。以下是與您權益最相關的法條:

1. 雇主的預防義務:職業安全衛生法

無論您是公務人員還是一般勞工,您的雇主都有責任預防職場霸凌。這是最基礎且廣泛適用的保障: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雇主對下列事項,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三、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

這條文明確要求雇主必須採取措施,預防您在執行職務時因他人行為遭受身心侵害。如果雇主未盡此義務,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是會被處以罰鍰的。

2. 公務人員的特別保障:公務人員保障法

如果您是公務人員,公務人員保障法是您重要的後盾。除了上述霸凌定義外,第19條第1項也規定: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第1項:「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應予保障。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之執行職務,應提供安全及衛生之防護措施,並使公務人員免於遭受職場霸凌等行為。有關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這條文確立了機關保護公務人員免於遭受職場霸凌的義務。此外,公務人員還可以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77條第1項,對機關不當的管理措施或工作條件處置提起申訴、再申訴。

3. 性騷擾的專法處理:性別平等工作法

如果您的職場霸凌行為涉及性別歧視或性騷擾,那麼性別平等工作法(原性別工作平等法)將提供更明確的申訴與處理機制。性騷擾有專法規範,雇主知悉後有立即有效糾正補救的義務,其認定結果相較於一般職場霸凌,更可能被視為行政處分。

實務案例:為什麼申訴結果這麼重要?

在台灣的法律實務中,機關或公司對職場霸凌事件的調查結果,常常被認定為「內部管理措施」,而非「行政處分」。這兩者有什麼差別呢?

  • 內部管理措施:是機關或公司為了管理內部秩序、檢討改進所做的決定,它不會直接改變您的法律權利義務,例如調整工作、提供心理諮詢等。這種結果通常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來撤銷。
  • 行政處分:是指行政機關對外直接產生法律效果的決定,例如對霸凌者做出記過、申誡等懲處,或對您做出調職、降職等處分。只有當機關做出這種實質影響您權益的行政處分時,您才能循序提起復審、訴願等行政救濟,最終進入行政訴訟。

案例故事:小陳的公務生涯困境

公務人員小陳主張自己長期遭受主管職場霸凌,身心俱疲,於是向機關提出申訴。機關調查後,認定霸凌不成立,小陳不服,一路申訴到再申訴,但決定仍維持不成立。小陳心想,這決定嚴重影響了他的名譽和工作權益,於是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機關「霸凌不成立」的決定,並命機關重新認定。然而,法院最終駁回了小陳的訴訟。法院認為,機關對於職場霸凌的認定,在未涉及具體懲處等對外產生法律效果的措施前,僅屬於內部管理措施,不具備行政處分的性質。因此,小陳無法直接透過行政訴訟來挑戰這個認定結果。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在公務機關中,除非霸凌申訴結果導致了明確的懲處或對您權益有實質影響的行政處分,否則您可能無法直接透過行政訴訟來推翻「霸凌不成立」的調查結果。這時,您可能需要考慮其他法律途徑,例如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遭受職場霸凌,我該怎麼做?

  1. 詳實記錄與蒐證:這是最重要的第一步!將每次霸凌事件的時間、地點、行為人、具體言行、在場證人、造成的影響等詳細記錄下來。保留所有相關證據,例如電子郵件、通訊軟體對話紀錄、錄音、錄影、醫療證明、心理諮商紀錄等。證據越完整,您的主張就越有力。
  2. 尋求內部申訴管道:優先依循您所屬機關或公司的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作業規定提出申訴。這是啟動調查和尋求內部解決的第一步。即使認定結果可能僅為內部管理措施,這仍是重要的程序。
  3. 評估民事或刑事訴訟:若霸凌行為導致您名譽權、健康權、身體自由等權利受損,可考慮依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包括精神慰撫金),或依刑法追究相關刑事責任(如公然侮辱、誹謗、傷害等)。

結語:勇敢面對,捍衛權益

職場霸凌對身心的傷害是巨大的,但請記住,您有權利在一個安全且受尊重的環境中工作。了解這些法律知識,能幫助您更清楚自己的權益,並選擇最適合的救濟途徑。勇敢面對,積極蒐證,並尋求支援,是您走出霸凌陰影的關鍵一步。您的權益,值得被捍衛!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何判斷自己是否遭受職場霸凌?

A: 判斷職場霸凌的關鍵要素包括:行為的持續性(反覆發生,而非單一偶發)、刻意傷害的敵意行為(例如言語攻擊、排擠、不合理刁難等),以及這些行為對您的身心健康造成實質危害。公務人員可參考《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第2項的具體定義。若行為人是主管,還需判斷是否逾越職務上必要合理的範圍。

Q: 遭受職場霸凌後,我該如何蒐集證據?

A: 請務必詳盡記錄每次事件的時間、地點、行為人、具體言行、在場證人。可蒐集的證據包括:電子郵件、通訊軟體(如Line、微信)對話截圖、錄音、錄影、工作紀錄、醫療診斷證明、心理諮商紀錄、日記或書面陳述、目擊證人證詞等。越具體、越多元的證據,越能支持您的主張。

Q: 如果公司沒有明確的霸凌申訴管道,我該怎麼辦?

A: 即使公司內部沒有明確的職場霸凌申訴機制,您仍可依循《職業安全衛生法》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如各縣市勞工局)提出申訴,要求主管機關介入調查雇主是否違反預防職場不法侵害的義務。此外,您也可以直接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協助,評估提起民事或刑事訴訟的可能。

Q: 公務人員和一般勞工在申訴職場霸凌時有什麼主要不同?

A: 主要差異在於申訴的法律性質和救濟途徑。公務人員在機關內部申訴霸凌,其認定結果通常被視為「內部管理措施」,無法直接提起行政訴訟。若要尋求司法救濟,需待機關做出具體懲處等影響權益的「行政處分」後,才能提起復審、行政訴訟。一般勞工則可向勞工主管機關申訴雇主違反職安法,或直接透過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兩者都可考慮民事或刑事訴訟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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