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職場霸凌法律指南:受害者如何自保與求償?

職場霸凌法律指南:受害者如何自保與求償?

律點通
2025-09-08
5分鐘
勞動法/勞資爭議勞資關係職場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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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正在職場中承受著莫名的壓力、排擠,甚至言語或行為上的攻擊?感到孤立無援,不知道該如何是好?當職場不再是成就自我的舞台,反而變成身心煎熬的戰場時,你可能正面臨「職場霸凌」的困境。在台灣,雖然沒有單一的「職場霸凌專法」,但現行法律仍能為你提供保障。律點通將帶你一步步了解職場霸凌的法律構成要件、如何蒐集證據,以及你可以採取的行動,幫助你不再獨自面對。

什麼是法律上的「職場霸凌」?法院怎麼看?

在法律上,並非所有職場上的不愉快或衝突都會被認定為「霸凌」。法院在判斷時會採取相對嚴謹的態度,主要會看以下幾個關鍵要素:

  • 目的性(敵意、討厭、歧視):行為人必須是帶著惡意,以敵視、討厭或歧視為目的,而非單純的工作指導、管理或偶發衝突。
  • 持續性且積極的行為:霸凌通常不是單一事件,而是藉由持續且積極的行為,反覆地針對特定對象進行侵害。這些行為可能包含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
  • 侵害法益:這些行為必須侵害到你的身體、健康、名譽、人格權等法律所保障的權利。
  • 逾越社會通念可容許的範圍:行為的程度必須嚴重到超越一般人社會觀念所能忍受的程度。
  • 造成身心壓力與損害:最終導致你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甚至造成身心健康的負面影響。

法院會綜合考量行為的態樣、次數、頻率、涉及人數、你受侵害的權利,以及行為人的動機等因素來判斷。

法律為你撐腰:職場霸凌可以依循的法條

當你遭受職場霸凌時,可以依循的法律途徑主要來自《民法》和《職業安全衛生法》等:

《民法》:要求賠償的基礎

  • 侵權行為責任:當霸凌者的行為是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你的權利並造成損害時,你可以依據《民法》第184條第1項要求對方賠償。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表示,如果霸凌者故意或不小心做出了侵害你權利的行為,例如散佈謠言、言語攻擊等,導致你受損害,他就要負責賠償。

  • 精神慰撫金:霸凌造成的傷害往往不只是金錢上的損失。如果你的身體、健康、名譽等人格法益受到嚴重侵害,即使沒有財產損失,也可以依據《民法》第195條第1項請求精神上的損害賠償,也就是俗稱的「精神慰撫金」。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這條文保障了你因霸凌所承受的身心痛苦,可以向法院請求一筆合理的金額來彌補。

  • 雇主的連帶責任:如果霸凌者是你的同事或主管,且霸凌行為發生在他們執行職務的過程中,你的雇主(公司)也可能需要負連帶賠償責任。這依據的是《民法》第188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法》:雇主的預防義務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規定,雇主對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這代表公司有法律義務要預防職場霸凌的發生,並提供安全的職場環境。如果公司沒有盡到這個義務導致你受害,也可能需要承擔責任。

《民事訴訟法》:舉證責任在你

在法律訴訟中,誰主張有利於自己的事實,誰就要負責提出證據。《民事訴訟法》第277條規定了「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

《民事訴訟法》第277條:「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 這對你來說非常重要,因為你需要蒐集足夠的證據來證明霸凌行為確實發生、你因此受到損害,以及霸凌行為與損害之間有因果關係。

真實案例看霸凌:不只言語,排擠和不友善氛圍也算

讓我們來看一個實際的案例(已匿名化處理),了解法院如何認定職場霸凌:

小雅是一位新進的公務員,她發現資深同事阿美在工作交接時態度不耐,許多檔案的使用方式都未詳實告知。阿美對小雅講話時總是口氣不佳、鄙夷,但對其他同事卻很友善。有一次,阿美甚至當著小雅的面,對旁人說:「她也太看得起你了。」更讓小雅難過的是,阿美經常故意要旁人轉達工作事項給她,而不是直接與她溝通,讓小雅感覺自己被刻意排擠。

這些行為讓小雅長期處於敵意、不友善的環境中,短短20天就感到巨大的精神壓力,甚至自我否定。小雅向機關申訴後,機關調查認為阿美的行為構成職場霸凌,並對阿美做出懲處。阿美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最終駁回了阿美的訴訟。

法院認為,阿美的不友善語氣、刻意排擠、嘲諷言語,以及不直接溝通等負面行為,即使發生在較短時間內,但具備持續性、針對性,且經周遭同事證實職場氛圍不友善,已對小雅造成長期精神壓力,逾越了一般人所能忍受的程度,因此認定構成職場霸凌。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職場霸凌不只是肢體暴力或公開謾罵,持續性的言語嘲諷、刻意排擠、製造不友善的工作氛圍,只要達到一定程度並造成身心影響,也可能被認定為霸凌。

自保行動指南:當你遭遇職場霸凌時

面對職場霸凌,你不是孤單一人。以下是你可以採取的實用行動:

  • 詳實蒐證,越詳細越好:這是最關鍵的一步!請務必詳細記錄每次霸凌事件的人、事、時、地、物
  • 對話紀錄:Line、Email、簡訊、通訊軟體截圖。
  • 錄音/錄影:在合法範圍內(例如,你參與的對話通常可以錄音),記錄霸凌者的言行。
  • 書面證據:不合理的工作指派、考績評語、內部申訴文件、請假單等。
  • 尋求證人:尋找願意為你作證的同事、客戶或主管。
  • 就醫及心理諮商紀錄:如果身心受到影響,請立即就醫並保留診斷證明、收據,證明霸凌行為與你身心損害間的因果關係。
  • 啟動內部申訴機制:優先依循公司或機關內部制定的職場霸凌申訴處理程序提出申訴。這是最直接的處理方式。
  • 尋求外部救濟管道
  • 一般勞工:可向各地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檢舉雇主未盡職安法義務),或若涉及性騷擾/性別歧視,可向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申訴。
  • 公務人員:則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申訴、再申訴。
  • 及早諮詢專業律師:評估案件可行性,並協助蒐證與法律程序。

結語:勇敢為自己發聲

職場霸凌不僅影響你的工作表現,更可能對你的身心健康造成難以磨滅的傷害。了解法律賦予你的權利,並勇敢地採取行動,是保護自己的第一步。雖然舉證困難,法院認定嚴格,但只要你詳實蒐證、積極尋求協助,就有機會為自己爭取應有的公道。記住,你的價值不該被職場霸凌所定義,你值得一個安全且尊重的職場環境。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職場霸凌和主管嚴格管理有什麼不同?

A: 主管嚴格管理通常是基於工作目標、績效考核或職務要求,即使語氣嚴厲或要求嚴格,其目的仍在於提升工作效率或達成公司目標,且不會針對個人進行持續性的敵意攻擊或侮辱。而職場霸凌則是以敵視、討厭、歧視為目的,持續性地侵害個人法益,並逾越社會通念可容許的範圍,造成身心損害。關鍵在於行為的目的性、持續性和逾越合理範圍。

Q: 我應該從什麼時候開始蒐集證據?

A: 只要你感覺到不適或懷疑自己正遭受霸凌,就應該立即開始蒐集證據。證據的蒐集是越早越好,越完整越有利。即使是看似微不足道的細節,都可能在日後成為重要的佐證。不要等到身心受創嚴重才開始行動,因為時間越久,證據越難取得。

Q: 如果公司內部申訴沒有效果,我還有其他管道嗎?

A: 當然有!如果公司內部申訴沒有獲得妥善處理,或公司根本沒有申訴機制,你可以向外部主管機關尋求協助。一般勞工可以向各地方政府的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檢舉雇主未盡職安法義務),或若涉及性騷擾/性別歧視,可向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申訴。公務人員則有《公務人員保障法》的申訴、再申訴途徑。

Q: 遭受職場霸凌後,我能請求哪些賠償?

A: 你主要可以請求兩種類型的賠償: 財產上損害:例如因霸凌導致的醫療費用、心理諮商費用、因病請假或離職造成的薪資損失等。 非財產上損害(精神慰撫金):這是為了彌補你因霸凌所承受的精神痛苦、情緒困擾、名譽受損等非物質性傷害。法院會依個案情節,衡量雙方身分、地位、所受損害程度等因素來判斷一個合理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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