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本應是我們發揮所長、實現理想的舞台,但當霸凌陰影籠罩,它卻可能變成身心煎熬的煉獄。如果您正經歷職場霸凌,感到無助、徬徨,請您知道,您不是孤單一人。這篇文章將以最白話、實用的方式,帶您了解台灣現行法律如何看待職場霸凌,以及身為申訴人,您可以如何保護自己、爭取權益。
職場霸凌是什麼?您不是在「玻璃心」
職場霸凌,簡單來說,就是有人在工作場合中,對您進行重複、持續且帶有敵意、不友善的行為,導致您的身心受創,甚至影響工作表現。這不單單是同事間的摩擦或主管的嚴格要求,而是帶有惡意、企圖傷害的行為。它可能表現為言語辱罵、排擠孤立、過度或不合理的指責、甚至威脅恐嚇等。
台灣法律現況:霸凌專法在哪裡?
您可能會發現,台灣目前並沒有一部專門針對「職場霸凌」的法律。這讓許多受害者感到困惑和無助。然而,這不代表法律對霸凌行為束手無策!我們目前是透過《性別平等工作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和《民法》等現有法規,來處理職場霸凌相關的爭議。這表示,根據霸凌行為的性質和您的身分,適用的法律途徑會有所不同。
您的權益與申訴途徑:依身分與行為區分
面對職場霸凌,首先要釐清的是您的身分以及霸凌行為的性質,這會決定您可以採取的申訴途徑。
1. 公務人員的申訴管道
如果您是公務人員,當遭受職場霸凌時,有明確的申訴流程可循。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32條:「公務人員遭受職場霸凌時,得向服務機關之防護委員會提出申訴。若機關依規定免設防護委員會,則可逕向上級機關申訴。若行為人為機關首長,應向上級機關申訴;無上級機關者,由該機關受理,但機關首長應迴避相關調查與決定程序,且不得指定調查小組成員。機關接獲申訴後應通知上級機關,並通報調查結果。」
這表示您可以向機關內的防護委員會提出申訴。如果霸凌者是機關首長,則應向上級機關申訴。機關收到申訴後,必須在10天內決定是否受理,並通知您。
2. 一般受僱者的申訴管道
如果您是一般公司的員工,情況會依霸凌行為是否涉及「性騷擾」而有所不同。
(1) 若霸凌行為涉及「性騷擾」
如果霸凌內容包含性意味的言行或性別歧視,那麼《性別平等工作法》將是您重要的保護傘。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1項:「雇主應防治性騷擾之發生。其僱用受僱人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並公開揭示。」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這條法規明確要求雇主有責任防治性騷擾,並在知悉性騷擾事件時,無論您是否提出申訴,都必須「立即有效」地處理。這包括啟動調查、保護申訴人、對行為人進行懲處等。您可以向公司內部申訴管道或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如勞工局)提出申訴。
(2) 一般職場霸凌 (不涉及性騷擾)
即使霸凌行為不涉及性騷擾,您依然有權利捍衛自己。
- 向勞動檢查機構申訴: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9條第1項:「工作者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或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時,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申訴。」 如果您認為職場霸凌已造成您的身心健康受損,可以依此法條向勞動檢查機構申訴。雇主不得對申訴者有不利處分。
- 請求民事賠償: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如果霸凌行為對您造成了傷害(例如精神上的痛苦或財物損失),您可以依《民法》向霸凌者請求損害賠償,包括精神慰撫金。若霸凌者是您的同事或主管,且是在「執行職務」時發生的,雇主可能也需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實際案例借鏡:看法院如何判斷
法律條文或許抽象,但透過實際案例,您會更清楚法律在實務上如何運作。
案例一:小美主管的辱罵與法院的判斷
小美(化名)在公司飽受主管阿強(化名)的言語羞辱和恐嚇,甚至覺得有性騷擾的成分。她身心俱疲,決定鼓起勇氣向法院提告,要求阿強和公司賠償。然而,法院最終駁回了小美的所有請求。
為什麼會這樣? 法院審理後發現,小美雖然詳細描述了阿強的惡行,但除了她自己的陳述,卻沒有其他客觀證據,例如錄音、訊息紀錄或願意出庭作證的同事,能夠證明阿強確實有那些辱罵或性騷擾言論。雖然公司內部曾對阿強進行懲處,但法院認為這僅是公司內部管理行為,不代表法律上就認定阿強有侵權行為。這個案例沉痛地提醒我們,在法律訴訟中, 「舉證」是多麼關鍵的一環,即便受害者內心深受其害,若無客觀證據佐證,仍難以獲得法律上的支持。
案例二:雇主未「立即有效」處理性騷擾的代價
在某公司,員工小華(化名)向公司申訴遭受同事性騷擾。公司的經理和副總很快就知悉了這件事。然而,他們卻沒有按照《性別平等工作法》的規定,在短時間內啟動正式調查程序、作成申訴紀錄,也沒有立即組成專業調查小組。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在接獲通報後,認定該公司未善盡「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的法定義務,因此對公司處以罰鍰,並公布了公司名稱。
這個案例明確指出,雇主在知悉職場霸凌或性騷擾事件後,即使事件的真相尚未完全釐清,也必須「立即」且「有效」地啟動法定處理程序。這包括:迅速展開調查、保護申訴人、必要時隔離當事人等。如果雇主怠忽職守,即使霸凌行為本身需要時間證明,雇主仍會因為未履行其「處理義務」而面臨行政處罰。這對所有雇主都是一個重要的警示,也為申訴人提供了一條監督雇主履行責任的途徑。
自保指南:您可以怎麼做?
面對職場霸凌,積極自保是關鍵。以下是您可以立即採取的行動:
1. 立即蒐集證據
這是最重要的步驟,因為霸凌行為往往隱蔽且難以證明。
- 書面證據:保留所有相關的電子郵件、通訊軟體(如Line、WhatsApp)對話紀錄、工作紀錄、請假單。如果身心因此受創,務必就醫並取得診斷證明書。
- 錄音錄影:在您參與的對話中,您可以合法錄音。這能成為強而有力的證據。
- 人證:試著尋找願意為您作證的同事或目擊者。
- 詳細記錄:每次霸凌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具體內容、行為人以及對您造成的影響,都詳細記錄下來。
2. 善用申訴管道
- 內部申訴:優先依公司內部規定,向人資部門、主管或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提出申訴。務必以書面形式提出,並保留副本。
- 外部申訴:
- 公務人員:向服務機關防護委員會或上級機關申訴。
- 一般受僱者:
- 若涉及性騷擾,可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勞工局)申訴。
- 若造成身心侵害,可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向勞動檢查機構申訴。
3. 尋求法律救濟
- 民事訴訟:若證據充足,可依《民法》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請求精神慰撫金。
- 刑事告訴:若霸凌行為涉及恐嚇、公然侮辱、傷害等刑事犯罪,可向警察機關或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
結語:為自己站出來,法律是您的後盾
職場霸凌的經歷是痛苦且煎熬的,但請您記住,您有權利要求一個安全、尊重的工作環境。雖然台灣法律在職場霸凌的處理上仍有其複雜性,但透過這篇文章,希望能讓您更清楚自己的權益,並知道在面對霸凌時,有哪些法律途徑可以為自己發聲。積極蒐證、善用申訴管道,您就能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正義。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何判斷我是否遭受了職場霸凌?
A: 職場霸凌通常具有重複性、持續性、權力不對等,且行為帶有敵意,導致您的身心或工作受到損害。例如,長期被主管或同事言語羞辱、排擠、不合理指責,或工作被刻意刁難。如果單一事件非常嚴重,也可能構成。
Q: 如果我向公司申訴,但公司沒有處理怎麼辦?
A: 如果公司未在合理時間內採取「立即有效」的處理措施,您可以向外部主管機關申訴。若涉及性騷擾,可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勞工局)申訴;若造成身心健康損害,可向勞動檢查機構申訴。雇主未盡義務可能會面臨行政罰鍰。
Q: 我可以向霸凌者或公司請求賠償嗎?
A: 是的,如果霸凌行為對您造成了身體或精神上的損害,您可以依《民法》向霸凌者請求損害賠償,包括精神慰撫金。如果霸凌者是您的主管或同事,且行為是在「執行職務」時發生,公司(雇主)可能也需負連帶賠償責任。
Q: 蒐集證據時,有哪些是特別重要的?
A: 最重要的證據是能直接證明霸凌行為發生的紀錄,例如:錄音(您參與的對話合法)、電子郵件、通訊軟體對話截圖、工作紀錄、請假單、就醫診斷證明書(特別是精神科或身心科),以及願意作證的目擊者證詞。詳細記錄每次事件的時間、地點、人物和具體內容也很關鍵。
Q: 申訴職場霸凌有時間限制嗎?
A: 依據不同的申訴途徑,時間限制會有所不同。例如,公務人員的申訴有時效規定;性騷擾申訴一般建議在事件發生後一年內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時效通常是兩年。建議您越早蒐證申訴越好,以免錯過時效。
Q: 如果我是公務人員,申訴霸凌的流程與一般員工有何不同?
A: 公務人員主要依循《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進行申訴。您應向服務機關的防護委員會提出申訴;若霸凌者是機關首長,則向上級機關申訴。機關會進行調查並做出決定,流程相對明確且有法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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