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上遭受不公平對待,甚至是被霸凌,那種無助與痛苦,我們完全理解。當你身處這樣的困境,或許會感到孤立無援,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但請記住,你不是一個人,法律賦予了你權利,也要求你的雇主負起責任。這篇文章將帶你了解,當職場霸凌事件發生時,你的雇主有哪些法定的調查義務,以及這些義務如何保障你的權益。了解這些,將是你為自己爭取公平的第一步。
職場性騷擾,雇主不能視而不見!
許多職場霸凌事件,特別是涉及性騷擾的狀況,法律對雇主有明確且嚴格的調查義務。這不是雇主想做才做,而是法律強制要求的責任。
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雇主有義務採取適當措施防治性騷擾發生。更重要的是,一旦雇主「知悉」工作場所有性騷擾情形,無論是透過你提出申訴,還是從其他管道得知,都必須立刻採取 「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而這其中,就包含對性騷擾事件進行調查。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雇主應防治性騷擾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為了更詳細規範這些措施,還有《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來補充說明。其中第6條更具體指出,雇主知悉性騷擾事件後,應該「啟動調查程序,對性騷擾事件之相關人員進行訪談或適當之調查程序」。這代表雇主不能只是口頭詢問,而是要啟動一套正式的調查流程。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第6條:「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下列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一、啟動調查程序,對性騷擾事件之相關人員進行訪談或適當之調查程序。」
此外,這項準則的第13條也強調,雇主在接獲申訴後,調查過程必須秉持 客觀、公正、專業 的原則,並且要 保護當事人的隱私及其他人格法益。如果公司規模較大(僱用一定人數以上),甚至需要組成申訴調查小組,並邀請具備性別意識的外部專業人士參與,確保調查的公正性。
簡單來說,當你遭受職場性騷擾時,你的雇主有責任主動、公平、專業地進行調查,並保護你的隱私。
外部機關介入,雇主也必須配合!
除了公司內部的調查,有時候你可能需要向外部的政府機關求助,例如勞動檢查機構或主管機關。當這些外部機關介入調查時,你的雇主同樣有法定的配合義務。
想像一下,如果你向勞動局申訴公司有違反《勞動基準法》或其他勞工法令的行為,勞動檢查員就會啟動調查。這時候,根據《勞動檢查法》第14條、第15條等規定,勞動檢查員有權進入公司、詢問相關人員、要求提供文件資料。你的雇主或相關人員 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 檢查。
類似地,如果你因為工作而罹患職業病,需要進行職業病鑑定,雇主也有義務配合主管機關和鑑定委員的調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76條)。甚至當你申訴職場安全衛生問題時,主管機關也會進行調查,雇主同樣必須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9條)。
這些規定都確保了當你向外部尋求協助時,雇主不能阻撓調查,讓你的權益得以被公正審視。
案例故事:當公司調查報告遇上隱私保密
曾有一個真實案例,某大學的員工申訴遭受職場性騷擾。地方政府要求大學提供內部調查報告,但大學以保護當事人隱私為由拒絕,結果被處罰。這個案件最終打到法院,法院的判決給了我們重要的啟示。
法院認為,雖然地方政府想介入處理,但雇主在性騷擾調查中,有非常重要的「保密義務」,必須保護申訴人(也就是你)的隱私。因此,大學基於保護隱私,拒絕將內部調查報告直接交給地方政府,是合理的。法院也指出,如果政府機關認為有必要調查,應該自己獨立進行調查,而不是強迫雇主交出內部報告。
這個案例對你的意義是: 當公司進行性騷擾調查時,他們有義務嚴格保護你的隱私。這也意味著,即使外部機關介入,他們也必須尊重你的隱私權,不能隨意公開你的個人資訊或公司的內部調查細節。這給你提供了一層重要的保護,讓你能夠更放心地提出申訴。
了解這些,你可以怎麼做?
- 勇敢發聲: 遭受職場霸凌或性騷擾時,不要隱忍。你可以向公司內部申訴管道提出,或向外部勞動主管機關求助。
- 保留證據: 任何相關的對話紀錄、信件、照片、錄音、證人證詞等,都是重要的證據。這些證據將有助於證明事件的真實性,並協助調查的進行。
- 認識雇主責任: 了解雇主在性騷擾事件中,有啟動調查、保護隱私的義務。如果雇主沒有做到,你可以進一步尋求外部協助。
- 知道外部支援: 勞動檢查機構、主管機關等,都有權力介入調查職場不法侵害,雇主必須配合。這些外部資源是你的後盾。
結語
職場霸凌從來都不是你的錯,你值得一個安全、尊重的職場環境。透過這篇文章,希望你更清楚地認識到,當不公發生時,法律是如何保障你的。你的雇主有明確的調查義務,無論是內部性騷擾調查,還是配合外部機關的檢查,都必須依法行事。了解這些權利,是保護自己的第一步。請勇敢地站出來,為自己爭取應有的公平與正義。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雇主何時才算「知悉」性騷擾事件,並應該啟動調查?
A: 雇主知悉性騷擾事件的時機非常廣泛,不限於你主動提出申訴。只要雇主透過任何管道(例如:主管報告、同事告知、匿名信件等)得知工作場所可能發生性騷擾,即使沒有正式申訴,都應被視為「知悉」,並立即啟動調查程序。這表示雇主不能假裝不知道,也不能被動等待正式申訴。
Q: 如果我在公司內部申訴性騷擾,我的隱私會被保護嗎?
A: 會的。根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第10條及第13條,雇主在處理性騷擾申訴時,必須以不公開的方式進行,並嚴格保護當事人及受邀協助調查人員的隱私。這代表你的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分的資訊都應保密,避免洩漏。如果雇主沒有做到保密義務,你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訴,請求處理。
Q: 雇主進行的內部調查,結果一定公平嗎?如果我不滿意調查結果怎麼辦?
A: 法律要求雇主秉持「客觀、公正、專業」原則進行調查。然而,若你對內部調查結果不滿意,認為調查不公或處理不當,你仍可以向地方勞動主管機關(例如勞工局)提出申訴,請求他們介入調查。主管機關會獨立審查雇主是否已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並給予你進一步的協助。
Q: 除了性騷擾,其他形式的職場霸凌(如言語攻擊、排擠)雇主也有調查義務嗎?
A: 目前台灣法律對於「職場性騷擾」有明確的雇主調查義務規定。對於其他形式的職場霸凌,雖然沒有像性騷擾一樣有明文的「調查義務」,但雇主仍負有《職業安全衛生法》上「預防職場不法侵害」的責任。當你遭受其他形式的職場霸凌並告知雇主時,雇主仍應採取適當的處理措施,例如調解、隔離、懲處行為人等,以維護你的身心健康。若雇主未採取措施,你可向勞動檢查機構申訴。
Q: 雇主如果拒絕配合外部勞動機關的調查,會有什麼後果?
A: 雇主拒絕配合勞動檢查機構或主管機關的調查,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例如,根據《勞動檢查法》第35條,雇主拒絕、規避或妨礙勞動檢查,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這代表當你向外部機關申訴後,雇主是沒有權利拒絕調查的,這也保障了你的申訴能被公正處理,確保你的權益不會被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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