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職場暴力指控:您不可不知的法律責任與應對之道
當您被捲入職場暴力或霸凌的指控時,無論事實真相如何,都可能感到徬徨無助,甚至不確定自己的行為是否已觸犯法律。在台灣,職場暴力不僅可能觸發民事賠償責任,更可能導致勞動契約終止,甚至涉及刑事責任。這篇文章將為您深入解析相關法律條文,透過生活化案例,協助您理解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並提供實用的應對策略,讓您能更理性、有準備地處理眼前的法律挑戰。
釐清法律責任:您可能面臨的民事與勞動法風險
在職場暴力事件中,行為人(即被指控者)可能需要承擔多重法律責任。以下是您需要特別留意的幾個主要面向:
1. 民事侵權行為與損害賠償
如果您的行為被認定造成他人身體或精神上的損害,您可能需要負擔民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表示,無論您的行為是出於故意(例如:蓄意毆打、辱罵)還是過失(例如:不小心碰撞導致對方受傷),只要不法侵害了對方的身體權、健康權或名譽權等,並造成了損害,您就必須負起賠償責任。
損害賠償的範圍可能包括:
- 財產上損害:《民法》第193條規定,這類損害可能包含被害人的醫療費用、因受傷無法工作所造成的薪資損失、勞動能力減損(例如因傷導致未來工作能力下降),以及因傷增加的生活開銷(如看護費、輔具費用)。法院會根據醫院診斷證明、薪資證明等證據來核定具體金額。
- 非財產上損害(精神慰撫金):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這指的是被害人因身體或精神痛苦所產生的「精神損失」。即使沒有直接的財物損失,被害人仍可依此條請求精神慰撫金。法院會綜合考量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事件情節、被害人所受痛苦程度等因素,來決定一個公平合理的金額。
2. 雇主連帶責任與您的求償風險
在職場中發生的暴力行為,有時雇主也會被要求負連帶賠償責任。但這不代表您就能免責,反而可能面臨公司向您求償的風險。
《民法》第188條第1項:「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民法》第188條第3項:「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這意味著,如果您的行為被認定為「執行職務」或「利用職務上機會」所為,公司可能需要與您一同賠償被害人。然而,一旦公司賠償了被害人,他們有權依據《民法》第188條第3項向您追討這筆賠償金。因此,即使公司一開始承擔了部分責任,最終的經濟負擔仍可能轉嫁到您身上。
3. 勞動契約終止的可能
您的行為也可能導致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合法終止您的勞動契約,即俗稱的「解僱」。
《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如果您的行為構成對同事的暴行或重大侮辱,或者嚴重違反了公司的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例如禁止鬥毆的規定),公司可以不經預告就將您解僱。這不僅會影響您的工作權益,也可能對您的職涯留下負面紀錄。
案例解析:從實務看法律如何適用
讓我們透過兩個改編自真實判決的案例,來了解這些法律概念在實際情況中如何運作:
案例一:工作爭執引發的肢體衝突
小王與小陳是同一家公司的同事,在一次公司活動費用核銷上意見不合,兩人發生激烈爭執。小王一時情緒失控,拉扯了小陳,導致小陳跌倒受傷。小陳隨後向法院提告,要求小王賠償醫療費、薪資損失和精神慰撫金,同時也將公司列為共同被告。
法院審理後認為,小王確實因故意行為造成小陳受傷,應負侵權責任。而由於事件發生在處理公司事務的過程中,屬於「利用職務上機會」的行為,法院也判決公司應與小王負連帶賠償責任。然而,法院也強調,公司在賠償小陳後,有權向小王追討這筆賠償金。最終,小王除了直接賠償,還可能面臨公司求償的風險。
給您的啟示:即使是因工作事務引起的衝突,若造成他人傷害,行為人仍需負主要賠償責任。公司若因連帶責任先行賠付,最終仍會向行為人追討。
案例二:長期霸凌行為導致的解僱
阿明在公司工作期間,長期對其他同事有言語挑釁、排擠等不友善的行為,甚至曾動手推搡。公司人資部門多次介入協調,並明確告知阿明公司有嚴格的行為準則,禁止職場暴力與霸凌。公司甚至修訂了員工守則,明訂員工間不得吵架打架,違者將被開除,阿明也簽名確認知悉。然而,在簽署守則後不到三個月,阿明又因一次口角動手打傷了同事。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規定,不經預告終止了阿明的勞動契約。
阿明不服解僱提起訴訟,但法院審理後認為,阿明長期有霸凌行為,且在知悉公司規定後仍再次動手傷人,其行為已嚴重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考量公司的規模以及阿明行為對職場秩序的破壞,法院最終認定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解僱阿明是合法的。
給您的啟示:職場上的暴力或霸凌行為,若情節嚴重,即使是口角引發的動手,公司有權合法解僱,且法院會支持。切勿輕忽公司內部規範的重要性。
應對指控:實用建議與準備
面對職場暴力或霸凌的指控,以下是一些您可以採取的實用步驟:
- 冷靜釐清事實:仔細回想事件的來龍去脈,包括時間、地點、人物、對話內容和行為細節。是否有任何誤解或斷章取義之處?
- 積極保全證據:
- 人證:若有目擊者,可嘗試請其提供證詞。
- 物證:任何能證明您清白或減輕責任的證據都非常重要,例如:通訊軟體對話紀錄、電子郵件、監視器畫面、錄音、錄影、公司內部簽呈或會議記錄等。
- 書面證據:保留您與公司、對方之間的所有書面往來,包括申訴、說明、協調紀錄等。
- 評估自身責任:根據法律條文和案例,客觀評估自己的行為可能涉及哪些法律責任,以及可能造成的損害範圍。
- 考慮和解可能性:在訴訟階段,和解往往是避免長期纏訟、減少時間和金錢成本的有效途徑。您可以與對方協商,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 避免二度傷害:在事件調查或訴訟期間,應避免與對方有不必要的接觸,更不可發表任何可能加劇衝突或被視為威脅的言論。
結語
面對職場暴力或霸凌的指控,確實是一段艱難的過程。然而,透過對台灣相關法律的理解,以及積極、有策略的應對,您可以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重要的是,保持冷靜,釐清事實,並妥善蒐集證據。這不僅能幫助您在法律程序中站穩腳步,也能為您爭取最有利的結果。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被指控霸凌,可能會面臨哪些法律責任?
A: 您可能面臨民事賠償責任,包括醫療費、薪資損失、勞動能力減損及精神慰撫金等。若您的行為被認定為「執行職務」所為,公司可能需與您連帶賠償,但公司隨後有權向您追討。此外,若情節重大,公司可能依《勞動基準法》合法終止您的勞動契約。
Q: 如果我的行為不是故意的,只是不小心造成對方受傷,還會被告嗎?
A: 是的,即使您的行為不是故意的,而是出於「過失」,只要不法侵害了他人的權利並造成損害,依據《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您仍需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因此,即使是無心之過,也可能面臨法律追究。
Q: 公司對我的霸凌行為有什麼權力?會直接解僱我嗎?
A: 公司有權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實施暴行或重大侮辱)或第4款(嚴重違反工作規則)不經預告終止您的勞動契約。是否直接解僱會視行為的性質、情節嚴重程度、公司規章及過去處理紀錄而定。若行為情節重大,公司合法解僱的可能性很高。
Q: 我該如何準備我的辯護,以證明自己清白或減輕責任?
A: 您應立即回顧事件經過,釐清所有細節。最重要的是積極蒐集證據,包括任何能證明您清白或減輕責任的通訊紀錄(訊息、郵件)、監視器畫面、錄音、錄影、公司文件(如申訴處理流程、行為準則)以及目擊證人證詞。這些證據將是您在法律程序中捍衛自身權益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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