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職場霸凌,那種被羞辱、被詆毀的感受,常常比身體上的傷害更令人難受。當霸凌者的言行不僅讓您身心俱疲,更進一步侵害您的名譽,讓您在職場甚至生活中都抬不起頭來時,您是否曾感到無助,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別擔心,您不是孤單一人。台灣的法律為名譽受損的被害人提供了保護。今天,律點通將帶您深入了解,當職場霸凌涉及妨害名譽時,您可以如何運用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尊嚴與權益。
職場霸凌與法律的交會點:妨害名譽
首先要釐清的是,台灣目前並沒有一套專門針對「職場霸凌」的刑事法律。然而,職場霸凌的許多行為,例如言語羞辱、散布不實謠言等,都可能觸犯《刑法》中的「公然侮辱」或「誹謗」罪,同時也可能構成《民法》上的侵權行為,侵害您的人格權(包含名譽權)。
1. 什麼是「公然侮辱」?
當霸凌者在公開場合,例如辦公室、會議室、公司群組,或任何不特定多數人可以聽到、看到的地方,用抽象的言語、文字、圖畫或動作來貶低、羞辱您,讓您感到難堪,就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簡單來說,公然侮辱指的是用沒有具體事實基礎的惡意言詞或行為來攻擊他人的人格,例如罵人「白痴」、「王八蛋」、「廢物」等。重點在於「公然」和「抽象的謾罵」。
2. 什麼是「誹謗」?
相較於公然侮辱,誹謗罪則更為嚴重。如果霸凌者意圖讓大眾知道,而指摘或傳述具體不實的事實,足以毀損您的名譽,就可能構成誹謗罪。若是以文字、圖畫等方式散布,刑責會更重。
《刑法》第310條第1項:「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10條第2項:「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誹謗罪的關鍵在於「具體事實」和「意圖散布於眾」。例如,散布您「偷竊公司財物」、「私生活不檢點」等不實謠言,且這些謠言是具體且足以讓您的名譽受損的,就可能構成誹謗。但如果霸凌者能證明所說的事情是真實的,且與公共利益有關,則可能不罰。
3. 名譽權受損,還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嗎?
除了刑事責任,霸凌者的行為如果侵害了您的名譽權,您還可以依據《民法》向對方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而《民法》第195條第1項更明確指出,名譽被侵害且情節重大時,被害人即使沒有財產上的損失,也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也就是俗稱的精神賠償),甚至請求法院為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
實際案例解析:當口角演變成法律責任
讓我們來看一個真實的案例,了解職場中的言語衝突如何觸犯法律:
小陳與主管王經理在公司停車場因工作爭執發生口角。在爭執過程中,王經理當著其他同事的面,對著小陳大罵「王八蛋」。小陳感到極度受辱,決定提告。
法院審理後認為,王經理在多數人可能聽聞的公共場所,使用「王八蛋」這種帶有侮辱性的詞彙辱罵小陳,這是一種人身攻擊的抽象謾罵,足以貶損小陳的人格評價,已經超越了合理評論的範疇。因此,法院認定王經理的行為構成公然侮辱罪。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 即使是職場上的口角,情緒性的抽象辱罵,只要是在「公然」的狀態下,就可能觸犯《刑法》,讓霸凌者付出代價。
捍衛權益的實用行動指南
如果您不幸成為職場霸凌的被害人,且名譽受到侵害,請務必採取以下行動:
1. 詳實記錄,蒐集證據
這是最重要的一步!任何法律程序都需要證據支持。請您盡可能詳細記錄霸凌行為的每一個環節:
- 時間、地點、人物:誰、何時、在哪裡做了什麼?
- 具體內容:霸凌者說了什麼、做了什麼?是抽象謾罵還是散布不實事實?
- 證人:是否有其他同事、朋友、家人目擊或知情?
- 證據形式:
- 對話紀錄:LINE、電子郵件、簡訊、社群媒體留言截圖。
- 錄音/錄影: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前提下,悄悄錄下霸凌者的言行。台灣法律允許當事人一方錄音,但若非當事人則可能涉及妨害秘密罪。
- 書面文件:公司內部申訴文件、就醫證明(身心科診斷書)、心理諮商紀錄。
2. 尋求內部或外部協助
- 公司內部:若公司設有申訴管道(如人資部門、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職安單位),可優先循內部程序申訴。保留所有申訴文件與回覆。
- 外部資源:
- 勞工主管機關(勞動局):可諮詢勞工權益,或進行勞資爭議調解。
- 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或扶助。
- 律師: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評估案情並規劃後續法律行動。
3. 區分民事與刑事,選擇適合的途徑
- 刑事告訴:若霸凌者的行為構成公然侮辱或誹謗罪,您可以向警察局報案或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刑事訴訟的目的是追究霸凌者的刑事責任,讓他們受到法律制裁。
- 民事訴訟:若您的名譽權受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霸凌者賠償您的精神損失,並要求對方為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例如刊登道歉啟事,但法院不能強制道歉)。民事訴訟的目的是彌補您的損失。
兩者可以同時進行,也可以擇一進行。律師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提供建議。
勇敢站出來,不再默默承受
職場霸凌對身心靈的傷害是巨大的,但您有權利要求停止傷害,並為自己討回公道。了解法律、蒐集證據、尋求協助,是您邁向捍衛自身權益的第一步。請記住,您的名譽與尊嚴不容侵犯,勇敢站出來,法律是您最強大的後盾!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霸凌者在私人LINE群組罵我,這算公然侮辱嗎?
A: 這需要視情況而定。如果該LINE群組的成員人數眾多,且成員之間並非僅限於親密好友或家人,法院實務上可能會認定該群組具有「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性質,進而構成公然侮辱或誹謗。即使是私人群組,若訊息內容被轉發出去,也可能符合「散布於眾」的要件。建議您保留相關截圖作為證據。
Q: 我在蒐集霸凌證據時,偷偷錄音或錄影,這樣合法嗎?會不會反而被告?
A: 在台灣,如果您是對話的當事人之一,在對話過程中錄音或錄影,通常不構成《刑法》上的妨害秘密罪。這是因為您本身就是對話的一方,沒有「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或言論的問題。因此,為了自保和蒐集證據,當事人一方進行錄音錄影是常見且合法的做法。但請注意,如果不是對話當事人,則可能會有法律風險。
Q: 我同時提告了刑事公然侮辱和民事名譽權侵害,這樣可以嗎?兩者有什麼關聯?
A: 是的,您可以同時提起刑事告訴和民事訴訟。兩者是不同的法律程序,刑事訴訟旨在追究霸凌者的刑事責任(讓他們被判刑或罰款),而民事訴訟旨在請求霸凌者賠償您的損失(精神慰撫金、回復名譽)。通常,刑事判決的結果會作為民事訴訟的重要參考,如果刑事法院認定霸凌者有罪,對您的民事求償會很有利。
Q: 提告後,我需要出庭嗎?如果我不想再面對霸凌者怎麼辦?
A: 提起刑事告訴後,您通常會被傳喚到地檢署進行偵訊,之後若案件進入法院審理,您也可能需要出庭作證。這是因為您是被害人,需要陳述案發經過並提供證據。如果您擔心再次面對霸凌者,可以向檢察官或法官聲請「被害人保護」,例如要求隔離訊問或提供其他保護措施。律師也會協助您在庭上應對,盡力保護您的權益和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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