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經營者必修課:商標「識別性」的法律底線
您是否曾花費大量心力設計出一個自認為獨一無二的品牌標識,卻在向智慧財產局(智慧局)申請註冊時,收到一份「核駁通知書」?
商標註冊失敗,最常見的原因就是該標識不具備「識別性」。識別性是商標的生命線,如果您的標識無法讓消費者認識其為「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那麼它就無法成為受法律保護的商標。
身為品牌經營者,掌握識別性的判斷標準,是您在品牌保護戰中贏得先機的第一步。
1. 識別性:商標法的核心要求
商標的定義,明確指出其必須具備識別性。這項要求規範在《商標法》中:
《商標法》第18條第2項規定: 「前項所稱識別性,指足以使商品或服務之相關消費者認識為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並得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者。」
簡單來說,當消費者看到您的商標時,必須能立刻意識到:「這是某某公司(您)提供的商品或服務。」
識別性可分為兩類:
- 先天識別性: 標識本身就具有區別性,例如臆造詞(如 Kodak)或任意性標識(如 Apple 用於電腦)。
- 後天識別性(第二意義): 標識原本不具識別性(如描述性用語),但經過長期、大量使用後,消費者已將其與特定品牌來源連結。
2. 三大核駁地雷區:哪些標識不具先天識別性?
《商標法》第29條明確列出了不具識別性而不得註冊的三種常見情形。這是品牌經營者在設計商標時必須避開的「地雷區」。
地雷一:描述性用語(第29條第1項第1款)
當商標僅由描述商品或服務的「品質、用途、原料、產地或相關特性」所構成時,就會被核駁。因為這些詞彙應保留給所有同業使用,不能讓單一品牌壟斷。
實務情境: 假設您創立了一個販售「在地生產、天然材質鞋子」的品牌,如果直接以「NATIVE SHOES」(在地鞋子)作為主要商標註冊,智慧局很可能會認定這只是對商品性質或產地的描述,不具先天識別性。
地雷二:通用名稱或標章(第29條第1項第2款)
僅由所指定商品或服務的通用標章或名稱所構成者,例如販售手機時想註冊「手機」二字,或使用常見的「環保標章」圖案,當然無法註冊。
地雷三:其他不具識別性的標識(第29條第1項第3款)
這類範圍最廣,通常包含:常見的裝飾性圖樣、廣告標語、或過於簡單的幾何圖形等。
實務情境: 假設您設計了一款皮包,上面印滿了常見的「菱形花紋」圖案。法院實務認為,消費者通常會將此類花紋視為商品外觀的裝飾,而非用來區別商品來源的標識。除非您能證明,消費者看到這個菱形花紋,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您的品牌。
3. 逆轉勝的關鍵:證明「後天識別性」
如果您不幸踩到地雷一(描述性)或地雷三(其他不具識別性),別灰心!《商標法》第29條第2項提供了唯一的解套機會:後天識別性。
《商標法》第29條第2項規定: 「有前項第一款或第三款規定之情形,如經申請人使用且在交易上已成為申請人商品或服務之識別標識者,不適用之。」
這要求品牌經營者必須提出具體且大量的證據,證明您的標識已經在台灣市場上,透過長期廣泛的使用,成功在消費者心中建立了「第二意義」,將其與您的品牌來源劃上等號。
實務上證明後天識別性的四大重點
| 舉證重點 | 說明與操作建議 |
|---|---|
| 獨立使用樣態 | 證明該標識是獨立且主要地使用,而非僅作為背景裝飾或附屬於其他文字商標。 |
| 使用時間與範圍 | 提出在國內長期且廣泛的廣告、宣傳、銷售紀錄(例如,連續使用五年以上的證據)。 |
| 市場認知調查 | 提出具公信力的市場調查報告,證明相關消費者已將該標識視為來源識別標識。 |
| 營業額與廣告量 | 大量的廣告支出、媒體報導、市場佔有率等,證明該標識在市場上的知名度與影響力。 |
風險提醒: 許多品牌主誤以為「國外已經註冊」就等於台灣也能註冊。請注意,商標採屬地主義,外國註冊證明在台灣不具備直接參考價值,所有證據都必須聚焦在「台灣市場」的交易事實。
結論:先檢查,再註冊
商標是品牌的門面與資產。在投入大量行銷資源前,請務必檢視您的標識是否具備足夠的先天識別性。若標識本身偏向描述性或裝飾性,請提早規劃,系統性地收集證據,為爭取後天識別性做好萬全準備,才能真正保護您的品牌權益。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果我的商標同時包含文字和圖形,但文字部分是描述性的,該怎麼辦?
A: 如果商標是聯合式(文字+圖形),智慧局會採「整體觀察原則」。若描述性文字是主要構成部分,仍可能被核駁。建議在申請時主動提出『不專用聲明』,聲明對描述性文字部分不主張專用權,這樣有助於凸顯圖形部分的識別性,提高整體商標獲准率。
Q: 證明後天識別性時,我應該準備哪些最關鍵的證據?
A: 最關鍵的證據是能直接證明『消費者認知』的資料。除了長期使用的發票、廣告合約外,您應該著重於:1. 獨立使用的廣告樣張(證明消費者是透過該標識本身認識您的品牌);2. 媒體報導(證明該標識已成為公眾討論的對象);3. 市場調查報告(證明消費者對該標識的來源連結度)。
Q: 什麼是「臆造詞商標」?它為什麼具有最強的識別性?
A: 臆造詞商標是指在字典中找不到、完全為品牌憑空創造出來的詞彙,例如『KODAK』、『EXXON』。由於這些詞彙與任何商品或服務的性質、功能都沒有關聯,消費者看到它時,只會聯想到單一來源,因此具有最高的先天識別性,註冊成功率也最高。
Q: 如果我的商標被認定為「裝飾性圖樣」而核駁,我該如何調整我的使用方式?
A: 您必須改變該圖樣的使用方式,使其不再像單純的背景花紋。例如,將圖樣放大、獨立放置,或在廣告中反覆強調該圖樣是『我們的品牌標誌』,而非『產品設計的一部分』。關鍵是讓消費者將注意力集中在圖樣的來源指示功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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