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秘密被侵害?別讓訴訟成為二次傷害!
當您發現辛苦經營的營業秘密遭到侵害,決定訴諸法律時,恭喜您,您已經踏出了捍衛權益的第一步。然而,訴訟過程中,為了證明您的營業秘密確實被侵害,往往需要向法院提交大量機密資料。這時,您可能會擔心:這些寶貴的商業機密,會不會在訴訟中再次外洩,造成難以彌補的二次傷害?
別擔心!台灣法律為此設計了一套強而有力的保護機制——「秘密保持命令」。作為律點通,我將帶您深入了解這項制度,教您如何在訴訟中,滴水不漏地保護您的核心競爭力。
您的「秘密」符合法律定義嗎?
在聲請秘密保持命令前,我們必須先確認,您想保護的資訊是否符合法律上「營業秘密」的定義。根據《營業秘密法》第2條,營業秘密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要件:
《營業秘密法》第2條:「本法所稱營業秘密,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而符合左列要件者:一、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二、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三、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
簡單來說,就是:
- 秘密性: 這項資訊不是公開的秘密,也不是同業能輕易取得的。
- 經濟性: 它能為您帶來競爭優勢或商業利益。
- 保密措施: 您已經採取了適當的行動來保護它,例如簽訂保密合約、限制存取權限、文件標示「機密」等。
如果您的資訊符合這些條件,那麼它就有資格受到法律的保護!
什麼是「秘密保持命令」?
「秘密保持命令」就像一道法院發出的「保護罩」,它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您的營業秘密在訴訟過程中,被對方當事人、代理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用於訴訟以外的目的,或洩漏給未受命令的人。這樣一來,您就能安心地將機密資料提交給法院,讓法院作出公正的判決,同時又不必擔心秘密外洩。
這項制度主要規定在《商業事件審理法》第55條和《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36條中。兩條規定內容幾乎相同,適用於不同的案件類型。
《商業事件審理法》第55條第1項:「當事人或第三人就其持有之營業秘密,經釋明符合下列情形者,法院得依其聲請,對他造、當事人、程序代理人、輔佐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發秘密保持命令:一、當事人書狀之內容,記載當事人或第三人之營業秘密,或已調查或應調查之證據,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營業秘密。二、為避免因前款之營業秘密經開示,或供該訴訟進行以外之目的使用,有妨害該當事人或第三人基於該營業秘密之事業活動之虞,致有限制其開示或使用之必要。」
白話解釋就是:如果您的訴訟文件或證據中包含營業秘密,而且這些秘密一旦被公開或用於訴訟以外的目的,會嚴重影響您的事業活動,那麼法院就可以依您的聲請,對相關的訴訟參與者發出這道命令,要求他們保密。
實際案例解析:我的機密也能被保護嗎?
讓我們看看兩個生活化的情境,了解秘密保持命令如何應用:
情境一:高科技研發成果的保護
「A科技公司」是一家在浸沒式液冷技術領域領先的企業。在與前員工「陳先生」的營業秘密侵權訴訟中,A公司需要提交大量關於其液冷機櫃設計參數、測試報告及研發成本的資料。這些都是A公司投入鉅資研發的成果,一旦洩漏,將嚴重損害其市場競爭力。
A公司向法院聲請秘密保持命令。法院審酌後認為,這些技術資料確實具有秘密性、經濟性,且A公司已採取了完善的保密措施(例如限制員工存取權限、簽署保密協議)。因此,法院裁定核發秘密保持命令,要求陳先生及其訴訟代理人,不得將這些資料用於訴訟以外的目的,也不得洩漏給未受命令的人。
指導意義: 研發技術、設計圖、測試報告等都是常見的營業秘密類型,只要符合三要件,就能獲得法院的保護。
情境二:餐飲業經營數據的保護
「B餐飲集團」旗下擁有數個知名品牌,因商標權爭議與競爭對手「C公司」對簿公堂。在訴訟過程中,B集團需要提出近幾年的銷售額、進貨成本、利潤分析等經營數據,以證明其商譽和損害。這些財務數據是B集團制定經營策略的核心,若公開將使其在市場上失去優勢。
B集團向法院聲請秘密保持命令。法院確認這些財務數據確實反映了B集團的經營狀況,非一般市場可得,且國稅局對此類資料亦有保密要求,證明其秘密性與經濟性。由於C公司尚未透過訴訟以外的管道取得這些資料,法院裁定核發秘密保持命令,限制C公司及其代理人對這些經營數據的使用和開示。
指導意義: 營業秘密不只涵蓋技術,也包括客戶名單、財務報表、銷售數據、成本結構等商業經營資訊。只要能證明其秘密性、經濟性及已採取保密措施,皆可受保護。
聲請秘密保持命令,我該怎麼做?
身為營業秘密被侵害人,若您希望在訴訟中保護您的機密資料,請參考以下實務指引:
- 明確界定您的營業秘密: 在聲請前,仔細盤點並具體指出哪些資訊是您的營業秘密。務必詳細說明這些資訊如何符合《營業秘密法》第2條的「秘密性」、「經濟性」和「合理保密措施」三要件。例如,說明該資訊的獨特性、帶來的競爭優勢,以及您已採取的具體保密措施(如簽訂保密協議、門禁管制、文件加密等)。
- 解釋訴訟必要性: 清楚說明為什麼這些營業秘密必須在訴訟中揭露,以及如果不揭露,將如何影響法院對案情的判斷。
- 確認相對人狀況: 調查對方當事人是否已透過「非訴訟途徑」取得或持有這些營業秘密。如果對方已經合法取得,法院可能就不會對該部分核發命令。
- 具體列出受命令之人與範圍: 在聲請書中,明確指出您希望法院對誰(例如:對方當事人、對方律師等)發出命令,以及命令應保護的營業秘密範圍和禁止內容(例如:不得用於訴訟以外目的,不得對未受命令的人開示)。
重要提醒: 事前的保密措施是營業秘密保護的基礎!完善的內部保密制度,將是您聲請秘密保持命令時最有力的證明。
結論:積極保護,捍衛您的商業命脈
營業秘密是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一旦被侵害,不僅造成經濟損失,更可能動搖企業的根基。在面對營業秘密訴訟時,善用「秘密保持命令」這項法律工具,能有效降低訴訟中秘密外洩的風險,讓您在追求正義的同時,也能確保核心競爭力不受損害。積極採取行動,讓法律成為您事業最強大的後盾!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的技術資料要怎麼證明符合「營業秘密」的要件?
A: 您需要從三個面向來證明: 1. 秘密性: 說明該技術並非公開資訊,例如它沒有發表在期刊上、沒有申請專利公開、不是業界普遍知識等。 2. 經濟性: 解釋這項技術如何讓您的產品或服務更具競爭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進而帶來實際或潛在的商業價值。 3. 保密措施: 列出您為保護這項技術所做的具體努力,例如限制接觸人員、簽署保密協議、在文件上標示「機密」、使用加密儲存、設置門禁系統等。越具體、越完善的措施,越能說服法院。
Q: 聲請秘密保持命令會不會讓訴訟程序變得更複雜或拖延?
A: 聲請秘密保持命令確實會增加訴訟程序的一個環節,法院需要時間審理您的聲請。但相較於營業秘密一旦外洩可能造成的巨大損失,這項程序的時間成本通常是值得的。法院會盡快審理,以平衡保護營業秘密與訴訟效率。重要的是,如果您的營業秘密是案件的關鍵證據,這項命令能確保您安心提交資料,避免因顧慮洩漏而影響訴訟的進行或結果,反而能讓訴訟更順利地推進。
Q: 如果對方違反了秘密保持命令,會有什麼後果?
A: 違反秘密保持命令是嚴重的法律行為。根據《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35條規定: >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35條:「違反本法秘密保持命令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這表示違反者可能面臨刑事責任,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此外,您也可以向法院聲請對違反者處以民事上的損害賠償。因此,秘密保持命令具有相當的法律約束力,能有效遏止對方不當使用或洩漏您的營業秘密。
Q: 對方律師或訴訟代理人也需要遵守秘密保持命令嗎?
A: 是的,秘密保持命令的對象不僅限於對方當事人,也包括對方的程序代理人(例如律師)、輔佐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這意味著,一旦法院核發命令,對方的律師也必須嚴格遵守,不得將您的營業秘密用於訴訟以外的目的,也不得向未受命令之人開示。這確保了在整個訴訟過程中,所有接觸到您營業秘密的人都受到法律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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