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營業秘密授權,共創合作新價值
各位合作夥伴,您是否曾思考過,在與他人進行技術合作、品牌授權或業務協同的過程中,那些不為人知的「獨門秘訣」該如何妥善保護與運用?這些可能包含獨家配方、客戶名單、創新製程或行銷策略等,正是企業最寶貴的「營業秘密」。妥善的營業秘密授權,不僅能為您的技術或資訊創造額外收益,更是維繫合作關係、避免未來爭議的基石。
身為律點通,我們深知在商場上,法律規範與實務操作同樣重要。今天,我們將深入淺出地為您解析台灣《營業秘密法》中關於「營業秘密授權金計算」與「權利範圍界定」的法律眉角,讓您在與合作廠商簽訂協議時,能更有底氣,確保自身權益,共同開創雙贏局面。
營業秘密的法律基石:核心法條解析
在台灣,營業秘密的保護主要依據《營業秘密法》。要確保您的資訊能受到法律保護並進行有效授權,首先必須理解其核心定義。
什麼是「營業秘密」?
並非所有機密資訊都能被稱為營業秘密。根據《營業秘密法》的規定,一項資訊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要件,才能被認定為營業秘密:
《營業秘密法》第2條:「本法所稱營業秘密,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而符合左列要件者: 一、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 二、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 三、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
簡單來說,您的獨門秘訣必須:
- 「秘密性」:不為同行或相關人士普遍知道或輕易取得。
- 「經濟價值」:因為它的秘密性,能為您帶來實際或潛在的商業利益。
- 「合理保密措施」:您已採取了足夠的措施來保護它,例如簽訂保密協議、限制接觸權限、標示「機密」字樣等。
營業秘密如何授權?
當您的資訊符合營業秘密的定義後,您便擁有授權他人使用的權利。這就好比您擁有一項獨家技術,可以允許其他廠商在特定條件下使用它:
《營業秘密法》第7條第1項:「營業秘密所有人得授權他人使用其營業秘密。其授權使用之地域、時間、內容、使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
這條文明確指出,授權的地域、時間、內容、使用方法等,都應由您與合作夥伴共同約定。這也是為何一份詳盡的授權契約如此重要的原因。
授權金與權利範圍:合作協議的兩大核心
精準界定權利範圍,避免未來爭議
授權契約的重點,就是將營業秘密的「使用權限」說清楚、講明白。模糊的約定往往是未來爭議的根源。在與合作廠商簽約時,務必明確以下幾點:
- 授權地域:在哪個國家或地區可以使用這項營業秘密?
- 授權期間:可以使用多久?期限屆滿後是否續約?
- 授權內容:具體是哪些技術、配方、客戶名單?哪些細節可以被使用?
- 使用方法:合作廠商只能用於生產特定產品?還是可以應用於多個產品線?
- 再授權限制:被授權方是否可以將您的營業秘密再授權給第三方?通常這都需要您的明確同意。
提示:一份滴水不漏的授權契約,是保護您營業秘密權益的第一道防線。
營業秘密授權金,怎麼計算才合理?
相較於專利或商標,營業秘密的授權金計算並沒有一套固定公式,因為其價值評估更為主觀。然而,我們可以參考《營業秘密法》中關於「侵害損害賠償」的計算方式來推估其價值。
《營業秘密法》第13條提供了兩種損害賠償的計算方式,雖然是針對侵害行為,但其背後邏輯可作為授權金談判的參考:
- 被害人所受損害:例如,若非被侵害,原所有人預期可獲得的利益。
- 侵害人所得利益:侵害人因使用該營業秘密所獲得的利潤。
在實務上,授權金的計算通常會綜合考量多種因素:
- 市場行情:類似技術或資訊在市場上的授權費用。
- 技術貢獻度:該營業秘密對於產品或服務的獨特性與競爭力提升程度。
- 預期收益:合作廠商使用該營業秘密後預期能帶來的額外利潤或成本節省。
- 研發成本:您投入在該營業秘密上的研發與維護成本。
- 獨佔性與風險:該秘密的獨特性、市場稀缺性,以及合作雙方在技術開發、市場推廣上的風險分攤。
授權金的形式也很多元,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按銷售額或利潤比例抽成(權利金)、最低保證金,甚至分階段支付等。選擇最適合雙方的模式,才能讓合作關係更穩固。
實務案例解析:從判決看授權眉角
讓我們透過實際案例,看看法院如何認定營業秘密,以及這對授權金與權利範圍的影響。
案例一:授權契約內容與授權金,也是營業秘密!
某知名租賃業者與海外品牌簽訂了商標授權契約。在後續的訴訟中,該租賃業者主張其提交的授權契約內容,特別是授權金的金額,屬於營業秘密。法院審理後認為,依商業交易慣例,授權契約的具體內容及授權金金額,確實是授權人與被授權人雙方的商業機密,具有實際經濟價值與秘密性。因此,法院核發了「秘密保持命令」,確保這些資訊在訴訟過程中不會被不當揭露或用於訴訟以外的目的。
律點通解析: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即使是關於授權的約定本身,特別是敏感的授權金數字,都可能被視為營業秘密受到保護。這強調了在簽署任何合作協議時,對契約內容的保密性務必嚴加重視。
案例二:技術性營業秘密的保護與價值評估
一家製造手工具轉接頭的公司,在專利申請階段的技術內容被員工洩露給競爭對手。該公司主張,在專利尚未公開前,這些技術細節屬於營業秘密。法院審理後認定,這項技術符合營業秘密的定義。由於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法院依據《營業秘密法》計算了被告(侵害人)因使用該營業秘密所獲得的利益,判決賠償近三百萬元。
律點通解析:這個案例顯示,即使是正在申請專利的技術,在公開前仍可以作為營業秘密受到保護。更重要的是,法院計算損害賠償的方式,也為我們估算技術授權金提供了參考:您的技術能為合作夥伴帶來多少利潤,很可能就是其價值的體現。
結論:清晰協議,共築雙贏合作
營業秘密是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而其授權則是將這些資產變現、擴大影響力的重要途徑。對於各位合作廠商而言,理解並掌握營業秘密的法律規範,將是您在商業合作中立於不敗之地的關鍵。
請記住,無論是作為授權方還是被授權方,一份清晰、具體、全面的授權契約都是最重要的。它不僅能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更能有效預防潛在的法律風險,讓您與合作夥伴的關係建立在互信與法律保障的基礎之上,共同邁向成功。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的技術在申請專利中,還能以營業秘密授權給合作廠商嗎?
A: 可以的。在專利尚未公開前,您的技術內容若符合《營業秘密法》所定義的「秘密性」、「經濟價值」及「合理保密措施」三要件,仍然可以作為營業秘密進行授權。一旦專利獲准並公開,該技術內容即喪失秘密性,轉由專利法保護。因此,在授權協議中應明確約定此過渡期間的保護方式。
Q: 如果合作廠商的員工不小心洩露了我的營業秘密,我該怎麼辦?
A: 首先,確認您與合作廠商之間是否有簽訂嚴謹的保密協議(NDA),並在其中明確約定洩密責任。如果營業秘密確實被洩露,您可以依據《營業秘密法》向合作廠商及其員工請求損害賠償。同時,應立即採取措施止損,並收集所有相關證據,以利後續的法律追訴。
Q: 營業秘密的授權金應該如何定價才合理?
A: 營業秘密的授權金沒有固定公式,建議綜合考量多方因素。您可以參考市場上類似技術的授權行情、該營業秘密的研發成本、預期合作廠商使用後能獲得的額外利潤或成本節省、以及該秘密的獨特性和競爭優勢。此外,授權金的形式也可以多樣化,如一次性費用、按比例抽成、最低保證金等,選擇最適合雙方商業模式的方式。
Q: 我將營業秘密授權給合作廠商後,他們可以再授權給第三方嗎?
A: 根據《營業秘密法》第7條第2項規定,被授權人非經營業秘密所有人同意,不得將其被授權使用之營業秘密再授權第三人使用。因此,若您不希望合作廠商再授權,務必在授權契約中明確禁止;若允許,也應詳列再授權的條件與限制,並要求合作廠商取得您的書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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