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突然收到一份法律文件,指控您侵害營業秘密,心裡肯定充滿疑惑與不安。這不僅可能影響您的名譽,更可能面臨嚴重的法律責任。別擔心,律點通深知您此刻的焦慮。這篇文章將專為正處於營業秘密侵害指控下的您而寫,幫助您理解台灣法律對於營業秘密的定義、侵害行為的構成要件,以及最重要的是,您該如何應對與自保。
釐清營業秘密的定義:對方指控的「秘密」真的合法嗎?
首先,我們要釐清,對方指控的『營業秘密』,真的符合法律定義嗎?根據《營業秘密法》第2條,營業秘密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要件,缺一不可:
《營業秘密法》第2條:「本法所稱營業秘密,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而符合左列要件者: 一、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 二、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 三、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
- 「秘密性」: 簡單來說,就是這項資訊不能是業界公開的秘密,也不能輕易從公開管道取得。如果這項資訊,只要花點時間研究或透過合法管道就能得到,那麼它可能就不具備秘密性。
- 「經濟性」: 指的是這項資訊因為它的秘密性,能為公司帶來競爭優勢或經濟利益。例如,獨特的生產技術、尚未公開的產品設計等。
- 「合理保密措施」: 這是許多案件的爭議焦點!對方必須證明他們有積極採取措施來保護這項資訊,例如簽署保密協議、文件分級管理、門禁管制、電腦權限設定等。如果對方對其所謂的『營業秘密』毫無防備,那麼這項指控的立足點可能就不穩固。
侵害行為的類型:您被指控做了什麼?
接著,對方會指控您做了哪些行為,構成侵害。《營業秘密法》第10條列舉了幾種常見的侵害行為類型,而這些行為通常必須透過『不正當方法』來達成:
《營業秘密法》第10條:「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侵害營業秘密: 一、以不正當方法取得營業秘密者。 二、知悉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其為前款之營業秘密,而取得、使用或洩漏者。 三、取得營業秘密後,知悉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其為第一款之營業秘密,而使用或洩漏者。 四、因法律行為取得營業秘密,而以不正當方法使用或洩漏者。 五、依法令有守營業秘密之義務,而使用或無故洩漏者。」
『不正當方法』包括竊盜、詐欺、脅迫、賄賂、擅自重製、違反保密義務等等。例如,您被指控在離職前將公司資料轉寄到私人信箱,這就可能被視為『擅自重製』或『違反保密義務』。
此外,如果這些行為涉及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或損害營業秘密所有人利益,還可能面臨刑事責任。《營業秘密法》第13-1條規定,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借鏡實務案例:看看別人怎麼被告、怎麼抗辯
案例一:小張的「備份」引發的官司
小張在一家化學公司擔任研發工程師多年,工作認真。離職前,他為了方便未來參考,將一些過去參與的專案報告和技術資料,透過公司郵件系統轉寄到自己的私人信箱,並在家中電腦存了一份。他認為這只是『備份』,而且自己參與開發,應該沒問題。
然而,公司在發現後,認為這些資料屬於營業秘密,且公司有明確的保密協議和文件管理辦法,小張的行為已構成『擅自重製』和『洩漏之虞』,遂對他提起訴訟。法院最終認定公司已採取合理保密措施,且這些資料具備秘密性和經濟性,判決小張不得使用、洩漏這些資料,並應銷毀。
案例啟示: 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即使是自己經手的資料,未經授權擅自複製或轉移到私人設備,都可能被認定為侵害行為,即使您沒有用於營利,也可能構成『洩漏之危險』。
案例二:阿明參考公開產品,卻被控侵害?
阿明在一家機械設計公司工作,他參考了市面上某款UV成形機的公開產品,並透過市場上能買到的零件進行分析,設計出了一款改良型產品。他認為這屬於合法的『還原工程』,因為產品在市面上買得到,資訊也不是秘密。
但原公司卻指控阿明侵害其UV雙面成形機的設計圖營業秘密。最高法院在這個案件中指出,判斷營業秘密的『秘密性』,不能只看產品是否公開,還要評估透過還原工程取得這些資訊,是否需要付出『相當高昂的成本或極大努力』。如果還原成本極高,那即使產品公開,其內部的核心技術資訊仍可能受營業秘密保護。法院最終將案件發回重審,要求釐清還原工程的難度與成本。
案例啟示: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即使是從公開產品逆向工程,其『秘密性』的認定仍有討論空間。關鍵在於獲取資訊的難易程度和所需成本,這也可能是您抗辯的重點之一。
面臨指控,您該如何應對?
當您被指控侵害營業秘密時,請務必冷靜應對,並採取以下步驟:
- 立即停止爭議行為: 如果您被指控正在使用或洩漏相關資訊,即使您認為自己無辜,也應立即停止,避免損害擴大。
- 全面保留證據: 整理您與前公司之間的契約、電子郵件、通訊記錄、工作成果,以及任何能證明資訊公開性或您取得資訊合法性的資料。
- 評估對方指控的『營業秘密』是否成立:
- 對方是否有採取『合理保密措施』? 這是關鍵抗辯點。回想前公司是否有明確告知哪些是營業秘密?文件是否有標示機密?電腦系統是否有權限管制?若保護不周,對方主張可能難以成立。
- 資訊是否具備『秘密性』和『經濟性』? 您是否能證明這些資訊在業界是公開、容易取得,或缺乏實際經濟價值?
- 釐清被指控的『侵害行為』: 對方指控您以何種『不正當方法』取得、使用或洩漏?您是否有證據證明您取得資訊的合法性,或您的行為並未構成侵害?
- 尋求專業法律協助: 營業秘密案件複雜,涉及高度舉證和專業判斷。務必在第一時間諮詢專業律師,協助您分析案情、評估風險、擬定抗辯策略,並代表您進行協商或訴訟。
重要提醒: 營業秘密訴訟的舉證責任通常落在原告(指控方)身上。這意味著對方必須提出充分證據,證明其資訊符合營業秘密要件,且您確實有侵害行為。您的任務是審視對方的證據,並提出有利於您的抗辯。
結論:冷靜應對,捍衛自身權益
營業秘密侵害指控是一項嚴肅的法律挑戰,但並非無解。作為被告,您有權利捍衛自己的清白。關鍵在於,對方是否能充分證明其資訊符合營業秘密的三要件,以及您確實有以『不正當方法』實施侵害行為。
請記住,冷靜、證據、以及專業的法律協助,是您面對這場挑戰最重要的三大支柱。不要輕忽任何細節,因為每一個環節都可能成為您扭轉局勢的關鍵。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被控侵害營業秘密,第一步該怎麼做?
A: 當您被指控時,首先請保持冷靜,並立即停止任何可能被對方視為侵害的行為,以避免損害擴大。接著,務必保存所有與案件相關的證據,包括您與前公司的合約、往來郵件、通訊紀錄、工作成果等。最重要的是,盡快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讓律師協助您分析指控內容,評估案件風險,並提供下一步的應對策略。
Q: 對方說我有營業秘密,但我怎麼知道那是不是?
A: 判斷一項資訊是否為營業秘密,需要符合「秘密性」、「經濟性」和「合理保密措施」三個要件。您可以回想:這項資訊是否是業界公開的知識?是否容易從公開管道取得?前公司是否有明確告知這是機密,並採取了嚴格的保密措施?如果您能證明其中任一要件不符,那麼對方指控的『營業秘密』可能就不成立。這需要專業判斷,建議諮詢律師。
Q: 我只是把前公司的技術經驗帶到新公司,這樣會構成侵害嗎?
A: 這是一個常見的爭議點。一般而言,個人的「知識、技能與經驗」是無法被限制的,但如果這些經驗是直接複製或利用了前公司的「具體、特定且符合營業秘密要件」的資訊(例如:獨家配方、客戶名單、未公開的設計圖),而非您自身累積的普遍性技能,那麼就可能構成侵害。區分兩者界線非常重要,建議檢視您使用的資訊是否具備前述營業秘密的三要件。
Q: 如果對方公司沒有跟我簽保密協議,我還會被控營業秘密侵害嗎?
A: 即使沒有簽署書面保密協議,您仍可能因法律或職務關係而負有保密義務。例如,《營業秘密法》第10條第5款就提到「依法令有守營業秘密之義務,而使用或無故洩漏者」。此外,如果前公司能證明其已採取其他「合理保密措施」(如:文件標示、權限管制等),且您明知或應知該資訊為營業秘密,仍以不正當方法取得、使用或洩漏,依然可能構成侵害。保密協議只是合理保密措施的一種,但不是唯一。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資料內容皆由AI生成,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