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授權金談判攻略:技術授權方必知的法律眉角
作為技術授權方,您的創新是企業的核心資產。然而,將這些寶貴的專利技術授權出去時,如何確保權利金計算合理、收取順暢,並有效避免潛在的法律爭議,是您最關心的議題。這不僅涉及複雜的法律條文,更考驗著實務談判的智慧。律點通將帶您深入了解專利授權金的法律基礎與實務操作,助您在技術授權的路上走得更穩健。
專利授權金怎麼算才合理?釐清核心概念
專利授權金是您允許他人使用專利技術所獲得的對價,其計算方式多元,直接影響您的收益。常見的計算模式包括:
- 固定金額 (Lump Sum):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的總額。
- 按件計酬 (Per-Unit Royalty):依據被授權產品的生產或銷售數量,每件收取固定金額。
- 按比例計酬 (Percentage Royalty):依據被授權產品的銷售額、利潤或成本,收取一定百分比。
- 最低權利金 (Minimum Royalty):約定在特定期間內,無論實際銷售狀況如何,都必須支付的最低金額。
當授權金的計算方式產生爭議時,法院會依據《民法》第98條「探求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辭句」的原則,綜合考量契約全文、簽約背景、交易習慣等因素,來釐清雙方的真實意圖。因此,合約條款的明確性至關重要。
此外,若不幸發生專利權被侵害,或是被授權人逾越授權範圍,您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根據《專利法》第97條,您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計算損害:
《專利法》第97條第1項第3款:「依授權實施該發明專利所得收取之合理權利金為基礎計算損害。」
這條文允許您以「合理權利金」為基礎請求損害賠償,模擬侵權人若合法取得授權應支付的金額。這個「合理權利金」的計算會考量專利技術的價值、市場獨佔性、產業慣例等多重因素。
授權眉角大公開:從實務案例看見陷阱與機會
實務上的專利授權爭議,往往源於對合約條款的解釋不同,或是未充分考量市場與法律風險。以下兩個案例,能為您提供寶貴的啟示:
案例一:國際大廠的授權金爭議與公平交易法挑戰
多年前,一家在光碟技術領域具備領導地位的國際大廠,與台灣多家光碟製造商簽訂專利授權合約。合約中約定,每片光碟產品需支付固定權利金。然而,台灣製造商認為該國際大廠濫用其市場獨占地位,收取不合理的權利金,因此挑戰合約的有效性,並主張其違反了公平交易法。
法院在審理時,並非僅限於合約文字,而是深入探究該國際大廠是否真的具有市場獨占地位,以及其授權行為(例如權利金的設定是否過高、是否涉及不當維持價格等)是否構成不公平競爭。法院也提醒,即便合約約定較高的遲延利息,仍可能受台灣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限制,不得超過法定最高額。
給授權方的啟示:作為技術授權方,特別是若您的技術在市場上具有獨占或主導地位,在設定授權條件和權利金時,務必審慎評估,避免被認定為濫用市場力,以免觸犯公平交易法。同時,遲延利息的約定也應符合我國法律規範。
案例二:權利金計算基礎的模糊地帶
某電子公司(專利權人)授權其開發的中央處理器插座技術給另一家製造商。雙方簽訂協議,約定製造商每生產一顆特定型號的插座,需支付2元權利金。然而,製造商在支付權利金時,主張權利金應僅針對「實際有使用到該專利技術」的插座產品計算,而非其所有特定型號插座的出貨量。
法院在審理此案時,並未單純以「每生產一顆」的字面意義來判斷。法院回歸到契約的整體條款、授權專利標的、以及雙方在簽約時的意圖。由於協議書中明確列出授權的專利清單,且有證據顯示雙方過去的溝通紀錄也傾向於以「實際使用專利」作為計算基準,法院最終採納了製造商的主張,認為權利金應以「確係有使用到系爭專利權」的產品為前提。
給授權方的啟示:這個案例凸顯了契約條款精確性的重要性。在約定權利金計算基礎時,務必清楚界定是針對「所有相關產品出貨量」,還是「僅限於實際使用到您的專利技術的產品」。模糊的措辭可能導致日後巨大的爭議。
法律條文怎麼用?保護您的權益
了解以下關鍵法律條文,能讓您在專利授權的過程中更有底氣:
- 《民法》第229條與第233條:當被授權人未依約支付授權金時,您可依此請求遲延利息。若契約有明確付款期限,則自期限屆滿時起算;若無,則自催告或訴狀送達時起算。利率依約定,無約定則為週年百分之五。
- 《民法》第252條:若您在合約中約定違約金條款,請注意,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額顯著過高,法院有權依職權酌減至合理數額。因此,違約金的設定應合理,以避免被法院酌減。
授權方必看!實戰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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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條款務必明確:
- 權利金計算:詳細約定計算方式(固定、按件、按比例、最低權利金)及計算基礎(是所有產品出貨量,還是僅限於實際使用專利技術的產品)。
- 授權範圍:精確界定授權的產品、技術、地域、期間、是否專屬、是否可再授權等,避免模糊地帶。
- 違約金條款:明確約定違約金的性質(賠償額預定性或懲罰性)及計算方式,但應注意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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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職調查不可少:
- 專利有效性:授權前確認專利權的有效性、穩定性及範圍,避免授權無效專利。
- 被授權人背景:了解被授權人的履約能力、經營狀況及市場信譽,降低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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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保全要確實:
- 銷售數據與使用證明:要求被授權人定期提供經稽核的銷售報告或使用證明,作為權利金計算的依據。
- 溝通紀錄:妥善保存所有與授權相關的書面或電子溝通紀錄,以備日後爭議解決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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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法合規:
- 特別是當您的技術在市場上具有影響力時,應注意授權條件和權利金的設定,避免構成濫用獨占地位或不當維持價格,以符合公平交易法規範。
結語:掌握法律,成就您的技術價值
專利授權不僅是技術的轉移,更是智慧財產價值的實現。透過對台灣相關法律條文的理解、借鑒實務案例的經驗,並落實嚴謹的合約管理與風險預防,您將能更有效地保護自身權益,確保授權金的合理收取,讓您的創新技術在市場上發光發熱。精準的法律知識與周全的策略規劃,是您在技術授權領域成功的基石。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何確保我的專利授權金計算方式清晰無爭議?
A: 在專利授權合約中,務必詳細且具體地約定權利金的計算方式。例如,若為「按件計酬」,應明確定義「件」的標準(如銷售件數、生產件數);若為「按比例計酬」,則需清楚說明計算基礎是「銷售額」、「淨利」或「成本」,並列出計算公式。最重要的是,要釐清權利金是針對「所有相關產品」還是「實際使用到專利技術的產品」來計算,避免模糊的措辭。
Q: 如果被授權人遲遲不支付權利金,我能怎麼辦?
A: 首先,應檢查合約中是否有關於遲延付款的條款,包括遲延利息的約定。您可以依據《民法》第229條和第233條,向被授權人請求遲延利息。若合約有明確付款期限,則自期限屆滿時起算;若無,則需先發出催告。若被授權人仍拒絕支付,您可以考慮發出存證信函催告,並進一步提起訴訟,要求支付積欠的權利金及遲延利息。
Q: 簽訂授權合約時,如何避免觸犯公平交易法?
A: 特別是當您的專利技術在市場上具有關鍵性或獨占地位時,在設定授權條件和權利金時,應避免被認定為濫用市場優勢。例如,避免設定過高的權利金、不合理的搭售條款、限制被授權人轉售價格等。建議在擬定合約前,評估市場競爭狀況,確保授權條款符合公平競爭原則,避免引起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調查。
Q: 授權範圍被逾越,這屬於侵權還是違約?賠償有何不同?
A: 被授權人逾越授權範圍的行為,可能被認定為「債務不履行」(違反授權合約),也可能同時構成「專利侵權」。兩者的損害賠償計算基礎有所不同:債務不履行通常依合約約定計算損害(例如依約定的單位權利金計算超出部分的金額),而專利侵權則可依《專利法》第97條的三種方式擇一計算(包括合理權利金、侵權人所得利益或專利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且若屬故意侵權,法院甚至可酌定三倍賠償。釐清其性質有助於您選擇最有利的求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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