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收到專利侵權的存證信函,甚至被提起訴訟時,心情肯定很沉重。但請先別慌張!在台灣的法律制度下,被控侵權的「被告」並非只能被動挨打。您有一個重要的反擊策略,那就是主張對方專利「無效」。這篇文章將帶您深入了解,如何從專利的新穎性與進步性兩大關鍵點,找出對方專利的弱點,為自己爭取權益。
在台灣,判斷一項發明或新型專利是否有效,主要依據《專利法》的規定。其中,新穎性 和 進步性 是最核心的兩大要件。即使您被指控侵權,如果能證明對方的專利不具備這些要件,就有機會讓該專利被撤銷,進而解除您的侵權責任。
我們來看看《專利法》第22條如何規定發明專利(新型專利亦準用此精神):
《專利法》第22條第1項:「可供產業上利用之發明,無下列情事之一,得依本法申請取得發明專利:一、申請前已見於刊物者。二、申請前已公開實施者。三、申請前已為公眾所知悉者。」
《專利法》第22條第2項:「發明雖無前項各款所列情事,但為其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依申請前之先前技術所能輕易完成時,仍不得取得發明專利。」
這條法規看似複雜,其實白話來說,它設定了專利必須具備的兩道門檻:
1. 專利新穎性:不是「舊酒新瓶」
新穎性 的核心概念是,您的專利必須是「新的」。在申請專利之前,這項技術不能已經被公開過。判斷新穎性時,會比對您的專利與單一的先前技術(例如一份舊專利文件、一篇學術論文、或一個早已上市的產品)。
重點是: 如果您的專利與這個單一先前技術的技術內容完全相同,或者,就算表面上有些微差異,但從實質原則來看,它們的「目的」和「效果」其實是一樣的,那麼您的專利就喪失了新穎性。簡單來說,不能把已經存在、只是換個說法或形式的技術拿去申請專利。
2. 專利進步性:不是「理所當然」的改良
進步性 則要求您的專利不僅是新的,還必須是「有進步的」,不能是所屬技術領域中「很容易就能想到的」。判斷進步性時,審查委員或法院會站在一位「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的角度,綜合考量一個或多個先前技術。
關鍵在於: 如果把多個先前技術結合起來,就能輕易得出您的專利技術,並且這種結合所產生的功效,也是該領域的專家可以預期的,那麼您的專利就可能不具進步性。換句話說,如果您的專利只是把一些舊技術做簡單的排列組合,沒有產生任何「意想不到」的功效,那它可能就缺乏進步性。
生活案例:小陳的智慧燈泡風波
讓我們用一個生活化的例子來說明。假設小陳的公司生產了一款「智慧型感應燈泡」,結果被大公司控告侵犯了他們在2020年取得的專利。大公司的專利宣稱其燈泡具有「人體感應自動開關」和「亮度自動調整」兩大功能。
小陳和他的律師仔細研究後發現:
- 新穎性疑慮: 他們找到了一份在2018年發表的學術論文,詳細描述了一種「人體感應自動開關」的燈泡技術,其感應方式和開關邏輯與大公司的專利幾乎完全相同。這就構成了大公司專利可能喪失新穎性的強力證據。
- 進步性挑戰: 另外,他們還發現市場上早有「亮度自動調整」的燈具產品,而大公司專利只是將這兩種已知的技術簡單地結合在一起,並未產生任何「無法預期」的特殊功效,也沒有解決任何該領域長期存在的技術問題。這讓大公司專利在進步性上也站不住腳。
透過這些證據,小陳成功向法院主張大公司的專利缺乏新穎性及進步性,最終讓該專利被宣告無效,小陳的公司也因此免除了侵權責任。這個案例告訴我們,仔細比對先前技術,是捍衛自身權益的關鍵。
被告的實務操作建議
作為被告,當您面對專利侵權訴訟時,可以採取以下步驟來評估和主張專利無效:
- 全面搜尋先前技術: 這是最重要的第一步。請與您的律師或專利工程師合作,利用專利資料庫、學術論文、公開產品資訊等,搜尋在對方專利申請日之前,是否存在與該專利技術相同或近似的技術。
- 仔細比對專利內容: 將對方的專利說明書、申請範圍與您找到的先前技術進行逐字逐句的比對。找出其中差異點,並評估這些差異是否足以構成新穎性或進步性。
- 尋求專業意見: 專利無效的判斷非常專業,涉及技術細節和法律解釋。務必諮詢具備專利訴訟經驗的律師或專利師,他們能協助您分析證據、撰寫無效申請書,並在法庭上提出有力的論證。
- 考慮提出無效舉發: 如果證據充分,您可以主動向智慧財產局提出專利舉發,請求撤銷對方的專利。這不僅能作為侵權訴訟的抗辯,也可能主動解決潛在的侵權風險。
結論
面對專利侵權指控,千萬不要輕言放棄。了解並善用專利法中關於「新穎性」與「進步性」的規定,是您反擊的利器。透過積極蒐集證據、專業分析,並在律師的協助下提出有力主張,您將更有機會成功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記住,專利無效是您在專利戰場上的重要防線!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專利無效是什麼,跟我有什麼關係?
A: 專利無效是指一項已獲准的專利,因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要件(例如缺乏新穎性或進步性),經舉發或訴訟程序後被宣告失去法律效力。對於被控專利侵權的被告而言,成功主張對方專利無效,是解除侵權責任、避免賠償和停止製造販售的重要抗辯策略。
Q: 我怎麼知道對方專利有沒有新穎性?
A: 判斷新穎性的關鍵是,在對方專利申請日之前,是否有任何單一的公開技術(如其他專利、學術論文、公開販售的產品等),其技術內容與對方的專利「完全相同」,或雖有微小差異但「目的及效果實質相同」。您需要與專業律師或專利師合作,進行詳細的先前技術檢索與比對。
Q: 進步性很難判斷,有什麼簡單的判斷方法嗎?
A: 進步性確實較為複雜。簡單來說,您可以思考:如果將多個已知的舊技術結合起來,是否很容易就能達到對方專利的效果?而且,這種結合產生的效果,是否是該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預期」的?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那麼該專利就可能不具進步性。若能找出先前技術的組合動機,且其組合結果並無「無法預期之功效」,則可主張其不具進步性。
Q: 如果我被控侵權,提起專利無效有什麼好處?
A: 提起專利無效舉發有兩大好處:1. 作為侵權訴訟的強力抗辯:如果專利被宣告無效,侵權指控將不成立。2. 主動排除風險:即使侵權訴訟尚未開始或仍在進行,成功無效化對方的專利,可以徹底解除您未來可能面臨的侵權風險,讓您的產品或服務可以合法繼續經營。
Q: 提出無效申請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A: 提出專利無效申請(舉發)通常需要準備以下資料:1. 舉發書:詳細說明舉發理由及所依據的法條。2. 證據資料:包括用來證明專利不具新穎性或進步性的先前技術文件(如專利公報、期刊論文、產品型錄、公開實施證明等),並標示出與系爭專利相關的內容。3. 證據說明書:解釋各證據資料如何證明系爭專利無效。建議由專業律師或專利師協助準備,確保資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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