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創必看:專利迴避設計,合法突圍市場的關鍵策略
您是否正準備推出一款創新產品或服務,卻擔心不小心踩到別人的專利地雷?對於資源有限的新創企業來說,專利侵權訴訟不僅耗時耗力,更可能帶來天文數字的賠償金,甚至導致產品下架,扼殺了您的創業夢。別擔心,今天「律點通」將為您深入解析「專利迴避設計」,教您如何在不侵害他人專利權的前提下,合法地進入市場,讓您的創新之路走得更穩健!
專利迴避設計是什麼?新創為何需要它?
「專利迴避設計」(Design-around)簡單來說,就是在不侵犯既有專利的前提下,透過修改自家產品或服務的技術特徵,達到與專利產品相似或相同的目的、功能和效果。這不是要您放棄創新,而是教您如何聰明地繞過已存在的專利壁壘,合法地在市場上站穩腳跟。
對於新創而言,專利迴避設計不僅能避免潛在的法律風險,更能節省寶貴的研發資源,讓您將精力集中在真正的創新上,而非無止盡的法律攻防。
掌握專利侵權的紅線:法律怎麼看?
了解專利迴避設計,首先要認識專利侵權的判斷標準以及相關法律責任。以下是新創企業必須知道的關鍵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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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第58條:這條文定義了發明專利權的效力範圍,是判斷侵權的基礎。簡而言之,您的產品是否落入他人的專利保護範圍,就看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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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第96條:規定專利權人可以請求排除侵害及損害賠償。這意味著一旦侵權,您的產品可能被禁售,還得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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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第97條:詳細說明了損害賠償的計算方式,以及最讓新創頭痛的「懲罰性賠償金」。
《專利法》第97條第1項:「發明專利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損害賠償。其損害賠償之計算方式如下: 一、依民法第二百十六條規定。但不能提供證據方法以證明其損害時,專利權人得就其實施專利權通常所可獲得之利益,減除受侵害後實施專利權所應節省之費用,以為其所受損害。 二、依侵害人因侵害行為所得之利益。但侵害人不能證明其成本或必要費用時,以其侵害行為所得之全部收入,為其所得利益。 三、專利權人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酌定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之賠償。但損害額超過新臺幣三百萬元者,得在損害額範圍內請求賠償。前項賠償,於侵害行為屬故意者,法院得酌定損害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律點通小提醒:如果被認定是「故意」侵權,法院最高可判決三倍的懲罰性賠償金!這對新創來說是巨大的財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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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第84條:專利權人可以請求法院「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也就是說,您的侵權產品可能被要求停止製造、販賣,甚至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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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16條:這條文對被告非常重要,它允許法院在審理侵權案件時,同時判斷系爭專利的有效性。如果專利本身無效,則侵權指控就不成立。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16條第2項:「法院依前項規定,認定當事人主張或抗辯智慧財產權有應撤銷、廢止之原因者,應於判決理由中載明。於該民事訴訟中,智慧財產權人不得對於被控侵權人主張權利。」
律點通小提醒:這表示即使被控侵權,您也可以反過來挑戰對方的專利有效性。如果成功,就不用賠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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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23條第2項:公司負責人(例如創辦人、董事)在公司業務執行上若有違法行為導致他人受損,可能需要與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這代表創辦人個人的資產也可能受到影響,務必謹慎。
專利侵權判斷的兩把尺:文義與均等
法院判斷專利侵權,主要看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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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義侵權(Literal Infringement):
- 全要件原則:您的產品或方法必須包含對方專利申請範圍中的「所有」技術特徵,才會構成文義侵權。只要少了一個,就不構成文義侵權。
- 新創攻略:迴避設計的目標之一,就是確保您的產品至少缺少對方專利請求項中的一個技術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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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等侵權(Doctrine of Equivalents):
- 即使您的產品沒有完全符合對方專利的所有技術特徵(即不構成文義侵權),但如果您的技術特徵與對方專利的特徵在「技術手段、所達成功能及所產生結果」上實質相同,且為該領域的專業人士能輕易聯想到的等效替換,仍可能構成均等侵權。
- 新創攻略:迴避設計時,要確保您的修改在「手段、功能、結果」三者中,至少有一項與對方專利存在實質差異。
你的防禦盾牌:「先前技術阻卻」與「專利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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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技術阻卻(Prior Art Estoppel/Bar):這是均等侵權的限制。如果您的產品技術內容,其實在對方專利申請日之前就已經存在(屬於「先前技術」),那即使被認定構成均等侵權,您也可以主張「先前技術阻卻」而免責。這是鼓勵創新者利用公共領域知識的重要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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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有效性判斷:在侵權訴訟中,您也可以挑戰對方的專利是否合法有效。專利必須具備「新穎性」與「進步性」:
- 新穎性(Novelty):指發明或新型在申請前未曾公開過。
- 進步性(Inventive Step/Non-obviousness):指發明或新型雖具新穎性,但為其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依申請前之先前技術顯能輕易完成者,不得取得專利。如果對方的專利不具備這些要件,就可能被撤銷,您的侵權指控也就不攻自破了。
新創血淚史?還是成功突圍?實務案例大解析
讓我們透過幾個實際案例,看看專利迴避設計的重要性:
案例一:迴避設計不徹底,仍難逃侵權責任
某家運動器材新創公司,在收到競爭對手(專利權人)的侵權警告函後,停止銷售原有產品,並投入資源進行「迴避設計」,推出了一款改良版產品。他們以為改動了幾個地方就沒事了。沒想到,競爭對手再次提告,法院最終認定,儘管新產品經過修改,但其核心技術特徵仍舊落入原專利的「文義範圍」。
判決結果:新創公司被判構成侵權,不僅要賠償高額損失,產品也被要求停止製造與販賣。更重要的是,法院還判決該公司的負責人需負「連帶賠償責任」。
律點通解析:這個案例告訴我們,迴避設計絕不能只做表面功夫。必須深入分析專利請求項,確保新產品確實缺少或實質改變了關鍵技術特徵,才能有效避免文義侵權。同時,也再次提醒公司負責人,對專利侵權風險的輕忽可能帶來個人連帶責任。
案例二:善用「先前技術」與「專利無效」成功突圍
另一家電子零組件新創公司,被競爭對手控告其產品侵害對方的某項新型專利。新創公司仔細分析後發現,雖然自家產品確實與對方的專利有些相似(可能構成均等侵權),但他們的產品技術其實在對手申請專利之前就已經存在於公開的「先前技術」中。
新創公司因此在訴訟中提出兩項主要抗辯:
- 主張「先前技術阻卻」:證明自家產品的技術內容是基於已公開的先前技術,屬於公共財。
- 挑戰「專利有效性」:指出對手的專利不具備「進步性」,應屬無效。
判決結果:法院經過審理,採納了新創公司的抗辯。法院認為,即使產品構成均等侵權,但因為其技術內容已落入先前技術範圍,適用「先前技術阻卻」;同時,法院也認定對手的專利確實不具備進步性,應予撤銷。最終,法院駁回了競爭對手的侵權訴訟請求,新創公司成功免除了侵權責任。
律點通解析:這個案例是新創企業的絕佳範本!它證明了即使面臨侵權指控,透過全面檢視對方的專利、善用「先前技術阻卻」作為防禦,並勇敢挑戰「專利有效性」,也能成功化解危機,合法地繼續在市場上發展。
新創企業的實戰指南:迴避設計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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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專利檢索與分析:
- 在研發初期,就應對目標專利及相關技術領域進行徹底的專利檢索,找出所有可能的專利地雷。
- 仔細研讀目標專利的「申請專利範圍」,逐字逐句分析其技術特徵、功能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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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迴避設計策略:
- 避開文義侵權:確保您的產品至少缺少目標專利請求項中的一個技術特徵。
- 避開均等侵權:修改技術特徵時,確保在「手段、功能、結果」三方面至少有一項與目標專利有實質差異。
- 善用先前技術:發掘並利用已公開的先前技術來設計您的產品,並保留完整的研發記錄,以便未來主張「先前技術阻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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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提醒與預防措施:
- 高額賠償與禁售:專利侵權可能導致巨額賠償,產品被迫下架或銷毀,對新創是致命打擊。
- 公司負責人連帶責任:創辦人等公司負責人可能需承擔個人連帶賠償責任。
- 預防勝於治療:在產品研發初期就導入專利迴避設計評估,並定期諮詢專業律師或專利師,取得法律意見書,是最佳的預防措施。
結論:擁抱專利迴避設計,讓創新無後顧之憂
專利迴避設計不是投機取巧,而是新創企業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保護自己、合法創新的重要策略。透過深入了解專利法規、精準分析專利權範圍,並善用各種防禦策略,您的新創企業就能在法律的框架下,大膽地追求創新,開拓屬於自己的藍海市場。記住,提早規劃、專業評估,是您成功突圍的關鍵!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新創公司進行專利迴避設計,有哪些常見的誤區?
A: 新創公司常犯的誤區包括:只做表面修改,以為換個顏色或外觀就能避開侵權;忽略均等侵權原則,以為只要不構成文義侵權就安全;未進行充分的先前技術檢索,導致設計方案仍落入現有技術範圍;以及未諮詢專業意見,自行判斷風險。這些都可能導致迴避設計失敗,反而陷入侵權困境。
Q: 如果我的產品被指控侵權,但我覺得對方的專利可能無效,我該怎麼辦?
A: 根據《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16條,您可以在侵權訴訟中,同時向法院主張對方的專利無效。您可以從「新穎性」和「進步性」兩方面著手,蒐集證據證明對方的專利在申請前就已存在或為顯而易見的技術。這是一個重要的防禦策略,若法院認定專利無效,您就不必承擔侵權責任。
Q: 專利迴避設計成功後,是不是就一勞永逸了?
A: 並非一勞永逸。專利法規和技術發展日新月異,競爭對手也可能申請新的專利。因此,即使迴避設計成功,新創企業仍需持續關注市場上的專利動態,定期進行專利檢索與風險評估,並在產品迭代時再次確認是否有新的侵權風險。建立長期的專利管理策略才是關鍵。
Q: 公司負責人要如何避免因專利侵權而負連帶責任?
A: 公司負責人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建立完善的專利管理制度,確保公司在產品研發和上市前,都有進行嚴謹的專利檢索與迴避設計評估。所有重要的法律意見、風險評估報告和決策過程都應有書面記錄。積極參與並監督公司的智慧財產權策略,並在發現潛在風險時,及時採取行動或尋求專業法律意見,這些都能有效降低個人連帶責任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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