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創作者必看:社群平台著作權攻防戰,法律生存指南!
嘿,各位內容創作者!您是不是每天都在社群媒體上揮灑創意,努力打造引人入勝的內容?從精美的圖片、動人的音樂,到發人深省的文字和吸睛的影片,您的每一份創作都投入了心血。但您是否曾想過,當這些心血結晶被盜用、抄襲時該怎麼辦?或是自己不小心用了別人的素材,會不會惹上法律麻煩?
別擔心!今天「律點通」將帶您深入了解在台灣的法律框架下,社群媒體平台上的著作權政策與申訴機制。我們將用最白話的方式,幫助您釐清權利義務,讓您在創作的路上更加安心、有保障!
搞懂著作權:您的創作權益從何而來?
首先,我們要知道什麼是「著作權」?
著作權法保護的是您「完成」的創作,不需要申請或登記,只要作品一完成,著作權就自動產生了。這就是所謂的『創作保護原則』。根據《著作權法》第10條:
『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
這代表您用心寫的文案、拍的照片、做的音樂,從完成的那一刻起,就受到法律的保護。而著作權又分為兩種:
- 著作人格權:這是保護您身為創作者「人身」的權利,例如作品上要不要放您的名字(姓名表示權)、要不要公開發表(公開發表權)、以及作品的內容不能被隨意修改(同一性保持權)。這些權利是不能轉讓的。
- 著作財產權:這是保護您從作品中獲得「經濟利益」的權利,例如把作品複製多份(重製權)、在網路上分享(公開傳輸權)、或販售(散布權)等等。這些權利可以授權給別人使用,甚至可以轉讓。
當有人未經您的同意,就擅自複製、分享您的作品,就可能侵害了您的「重製權」或「公開傳輸權」,這都是《著作權法》第22條所保障的:
『著作人專有重製其著作之權利。』
社群平台扮演什麼角色?「通知及取下」機制大解密
您可能會好奇,當侵權發生在Facebook、Instagram或YouTube這些社群平台上時,平台本身需要負責嗎?
在台灣的《著作權法》中,這些社群平台通常被稱為「網路服務提供者 (NSP)」,更具體地說,是「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 (ISSP)」。因為他們主要是提供空間讓使用者儲存內容,而不是主動創作或審核內容,所以法律對他們的責任設有特別的「免責規定」。
這就是著名的「避風港原則 (Safe Harbor Principle)」!根據《著作權法》第90-7條,ISSP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可以免除對使用者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其中最核心的機制就是『通知及取下 (Notice and Takedown)』:
『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對於使用者涉有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之內容,不知情者,不負賠償責任。 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對於使用者涉有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之內容,經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通知其使用者涉有侵權行為後,立即移除或使他人無法進入該涉有侵權之內容者,對使用者之侵權行為不負賠償責任。』
白話來說,就是平台只要不知道有侵權行為,或者在收到著作權人的通知後,立刻移除或讓大家無法再看到侵權內容,就不用負賠償責任了。這也是為什麼當您發現作品被盜用時,第一步就是要向平台提出申訴!
但如果內容被平台誤刪了怎麼辦?別擔心,法律也保障了使用者的權益,設有「回復通知 (Counter-Notice)」機制。《著作權法》第90-9條規定,如果您認為自己的內容沒有侵權,可以向平台提出回復通知。平台會把您的回復通知轉給著作權人,如果著作權人沒有在10個工作天內提出訴訟證明,平台就應該在14個工作天內恢復您的內容。
實用案例解析:創作者必讀的警示與啟發
讓我們透過兩個實際案例,看看這些法律規定在現實生活中是如何運作的:
案例一:未經授權使用他人攝影作品,小心賠償!
小雅是一位小有名氣的攝影師,經常在社群媒體上分享她的攝影作品。有一天,她發現某位網紅在自己的臉書和Instagram上,未經她的同意就使用了小雅拍攝的36張照片,而且還沒有註明出處。小雅覺得自己的權利被嚴重侵犯,於是決定提告。
法院審理後認為,這位網紅的行為確實侵害了小雅的「重製權」、「公開傳輸權」(著作財產權),以及「姓名表示權」、「同一性保持權」(著作人格權)。最終,法院判決網紅必須賠償小雅新臺幣78萬元,並要求移除所有侵權照片,不得再重製或公開傳輸小雅的作品。
律點通提醒: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即使只是在社群媒體上「轉貼」或「分享」他人的圖片或影片,如果沒有經過授權,都可能構成侵權。特別是當您從中獲利,或使用數量較多時,賠償金額可能相當可觀!
案例二:合理使用,言論自由的界線
另一位Youtuber小陳,經營著一個專業珠寶鑑定的頻道。他發現另一位網友小李,在臉書上截圖了他的影片內容,並發表了一些評論。小陳認為小李侵害了他的著作權,也損害了他的名譽,於是提告。
法院審理後,雖然認定小陳的影片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視聽著作」,但卻認為小李的行為符合《著作權法》第65條的「合理使用」。法院考量到小李截圖的目的是為了回應小陳的言論,屬於合理評論,且使用的圖片數量很少,對小陳影片的市場價值也沒有影響。因此,小李的行為被認定為合理使用,不構成侵權。同時,法院也認為小李對小陳的評論,因為小陳是公眾人物,屬於對「可受公評之事」的適當評論,受到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因此也沒有侵害名譽權。
律點通提醒:『合理使用』是著作權法中一個重要的概念,讓大家在特定情況下,可以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使用他人的作品。但要符合合理使用的條件非常嚴格,法院會綜合考量使用目的、著作性質、使用數量與質量,以及對原著作市場的影響等因素。不是隨便說「評論」或「非營利」就能免責喔!
內容創作者的實務操作指引:如何保護自己?
1. 發布前三思:確認著作權歸屬
在您將任何內容上傳到社群平台前,請務必確認:
- 這是您原創的作品嗎?
- 如果使用了他人的素材(如背景音樂、圖片、影片片段),您是否已取得合法授權?
- 您是否理解並遵守了平台的使用條款和著作權政策?
小撇步:許多圖庫、音效庫或影音素材網站會提供「免版稅」或「創用CC」授權的內容。即使是這些內容,也要仔細閱讀其授權條款,確保符合使用規範,例如是否需要註明出處、是否允許商業使用等。
2. 發現侵權:立即採取行動
如果您的作品不幸被盜用,請不要猶豫,立刻採取以下步驟:
- 蒐集證據:截圖侵權內容,記錄網址、發布時間、侵權者帳號等資訊。
- 向平台申訴:利用社群平台提供的「著作權侵權申訴」機制,提交您的著作權證明(例如原始檔案、創作時間證明)和侵權證據。這是啟動「通知及取下」機制的關鍵一步!
- 考慮法律途徑:如果平台處理不力,或侵權情節嚴重,您可以考慮委託律師發出存證信函,甚至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停止侵害並賠償損害。
3. 內容被移除:善用回復通知
如果您的內容被平台移除,但您認為自己沒有侵權,可能是被誤判或對方惡意檢舉。這時,您可以:
- 提交回復通知:根據平台指示,提供您的身份證明、聲明內容未侵權的理由,並同意接受法院管轄。平台會將此通知轉知檢舉方。
- 等待處理:如果檢舉方在法定時間內(通常是10個工作天)沒有提出訴訟證明,平台就應該恢復您的內容。
結論:安心創作,法律為盾
社群媒體是內容創作者展現才華的舞台,但同時也充滿了著作權的挑戰。理解《著作權法》的基本原則,掌握平台的運作機制,是您在這場「著作權攻防戰」中保護自己的最佳武器。
記住:尊重他人的創作,也是在保護自己的創作。在發布任何內容前多一分謹慎,在遇到侵權時多一分了解,就能讓您的創作之路走得更穩健、更長遠!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的作品上傳到社群平台後,著作權還是我的嗎?
A: 是的,只要是您原創的作品,著作權在您完成創作時就自動產生了,並不會因為上傳到社群平台就喪失。社群平台通常只會取得您作品的『使用授權』,讓他們能在平台上展示您的內容,但著作權的擁有者仍然是您本人。這就像您把照片放在相簿裡,相簿公司可以展示,但照片的版權還是您的。
Q: 如果我只是『分享』或『轉貼』別人的內容,沒有營利,會構成著作權侵權嗎?
A: 即使沒有營利,『分享』或『轉貼』也可能構成著作權侵權,尤其是在未經原著作權人授權的情況下。著作權法保護的是著作人的『重製權』和『公開傳輸權』,只要您未經授權就複製並傳播他人的作品,即便沒有賺錢,也可能構成侵權。是否會被追究責任,則要看著作權人是否提告,以及您的行為是否符合『合理使用』的條件。但為了避免爭議,最好還是取得授權或創作自己的內容。
Q: 什麼情況下,我可以使用他人的內容而不構成侵權?
A: 除了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外,最常見的情況就是符合《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合理使用的判斷標準包括:利用之目的及性質(例如是教育、研究、評論或報導)、著作之性質、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佔之比例、以及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例如,為評論、報導而引用一小段文字或圖片,且註明出處,較有可能被認定為合理使用。但這是一個高度個案判斷的問題,並沒有絕對的標準,建議謹慎評估。
Q: 如果我的內容被平台移除,我該怎麼辦?
A: 如果您的內容被平台移除,但您認為沒有侵權,您可以向平台提交『回復通知』。這通常需要您提供身份證明、聲明內容未侵權的理由,並同意接受法院管轄。平台會將您的回復通知轉知檢舉方。如果檢舉方在法定期間內(通常是10個工作天)沒有提出訴訟證明,平台就應該在14個工作天內恢復您的內容。這是法律賦予您為自己內容辯護的權利。
Q: 社群平台對於著作權侵權和名譽權侵權的處理方式有什麼不同?
A: 社群平台對於著作權侵權和名譽權侵權的處理方式確實不同。對於著作權侵權,台灣《著作權法》有明確的『通知及取下』機制,平台在收到著作權人通知後,若立即移除內容,即可免責。這使得著作權侵權的處理相對快速。然而,對於名譽權侵權(如誹謗、侮辱),法院對平台的作為義務較為嚴格,通常要求平台必須『明知或可得而知且侵權內容一望即知』,才需要立即刪除。這是因為名譽權的判斷往往涉及言論自由的權衡,平台難以在短時間內判斷是否構成侵權,因此不會要求平台在收到通知後無條件立即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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