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被控侵害營業秘密?家屬該如何面對與理解
當您摯愛的親人,不幸捲入「營業秘密侵害」的案件,面臨法律的指控時,身為家屬的您,心中想必充滿了焦慮與不安。這類案件不僅複雜,刑責也可能相當嚴重,讓許多家屬感到徬徨無助。別擔心,律點通理解您的處境,將透過這篇文章,以最白話、最貼近您需求的方式,解析營業秘密侵害罪的法律重點與可能刑期,幫助您釐清現況,為親人提供最堅實的後盾。
什麼是「營業秘密」?為什麼侵害它會這麼嚴重?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什麼是法律上所說的「營業秘密」。它並非指所有公司資訊,而是指那些對公司營運至關重要,且公司有特別保護的「機密資訊」。
根據《營業秘密法》的規定,一項資訊要被認定為營業秘密,必須同時符合三個要件:
- 秘密性: 這項資訊不是業界普遍知道的。
- 經濟性: 它因為是秘密而有實際或潛在的經濟價值,能為公司帶來競爭優勢。
- 保密措施: 公司已經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來保護它,例如簽訂保密合約、設定資料權限、標示機密文件等。
如果親人被控侵害的資訊符合這些條件,那麼案件就會依《營業秘密法》來處理。由於營業秘密對企業的生存發展至關重要,一旦被侵害,可能導致企業蒙受巨大損失,因此法律對此類犯罪的刑罰也相對嚴峻。
侵害營業秘密的刑責有多重?關鍵在於「意圖」
《營業秘密法》針對侵害行為設有不同的刑罰,最關鍵的區別在於行為人是否有「意圖將秘密帶到境外使用」。
1. 一般營業秘密侵害罪:最高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親人被指控的行為,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營業秘密所有人之利益」,而竊取、重製、使用或洩漏營業秘密,但沒有意圖將秘密帶到境外使用,則適用《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
《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營業秘密所有人之利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這表示,最重可能處以五年有期徒刑,並可能被處以一百萬元至一千萬元不等的罰金。如果犯罪所得利益超過罰金上限,罰金甚至可能加重到所得利益的三倍。
2. 意圖境外使用之加重侵害罪:最高十年有期徒刑
這是營業秘密侵害罪中最嚴重的類型。如果親人除了上述侵害行為的意圖外,還額外具有「意圖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使用」該營業秘密,那麼刑責將會大幅加重,適用《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
《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第1項:「意圖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使用,而犯前條第一項各款之罪者,處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之罰金。」
這類案件的刑期從一年起跳,最重可達十年有期徒刑,罰金也提高到三百萬元至五千萬元,甚至可能加重到所得利益的二倍至十倍。實務上,這類案件常被法院嚴懲。
重要提醒: 無論是哪種情況,即使是「未遂犯」(指雖然有侵害意圖並著手實行,但未完成犯罪),法律也會處罰。
實際案例分享:從法院判決看刑期輕重
了解法條後,我們來看看實際的案例,讓您對刑期有更具體的概念(以下案例均已匿名化處理)。
案例一:意圖境外使用,判決重刑
一位名叫「陳先生」的研發工程師,在離職後被發現將前公司的關鍵技術資料,重製並帶到大陸地區的競爭對手公司使用。法院審理後認為,陳先生的行為不僅侵害了前公司的營業秘密,更具有「意圖在大陸地區使用」的加重情節。最終,法院依《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判處陳先生 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這個案例顯示,一旦涉及境外使用的意圖,法院的判決會相當嚴厲。
案例二:境內侵害但達成和解,獲得緩刑機會
另一位「林經理」,在職期間將公司新開發的產品設計概念及相關機密資料,洩漏給境內一家新創公司,意圖為該新創公司謀取不法利益。雖然林經理的行為構成營業秘密侵害,但由於他積極與被害公司協商,最終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失。法院考量林經理的犯後態度與和解情況,依《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判處其 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宣告緩刑三年。這個案例說明,雖然侵害行為成立,但若能積極彌補損害並與被害人和解,仍有機會爭取較輕的刑期或緩刑。
除了行為人,公司也可能受罰?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親人是公司(法人)的代表人、代理人或受僱人,因執行業務而侵害營業秘密,除了親人本身會被處罰外,親人所屬的公司或自然人雇主,也可能被科以相對應的罰金。這就是《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4所規定的「法人之刑事責任」。
犯罪工具與所得,都可能被沒收
依據《刑法》第38條之2等相關規定,在營業秘密侵害案件中,親人用於犯罪的工具(例如:筆記型電腦、隨身硬碟)以及因犯罪所獲得的不法利益,都可能被法院宣告沒收。如果這些物品或利益無法沒收,法院也會追徵其等值的價額。
家屬能做什麼?理解與支持是關鍵
面對這樣的困境,身為家屬的您,首要之務是保持冷靜,並積極了解案件的狀況。您需要知道:
- 釐清事實: 協助律師了解親人被指控的具體行為、時間、地點,以及是否真的涉及營業秘密的構成要件(秘密性、經濟性、保密措施)。
- 理解法律程序: 刑事案件的偵查、起訴、審判程序複雜,了解這些流程能幫助您更好地應對。
- 配合律師: 律師是親人最重要的法律後盾。請務必信任並充分配合律師的指示,提供所有相關資訊,避免自行與對方公司接觸或做出不利的陳述。
- 考慮和解: 如同案例二所示,如果能與被害公司達成和解,對於爭取較輕的刑期或緩刑有非常大的幫助。這需要專業律師的協調與談判。
- 心理支持: 親人在面對法律訴訟時,身心承受巨大壓力。您的理解、陪伴與支持,是他們度過難關的重要力量。
結語
營業秘密侵害罪的刑責確實不輕,但每個案件都有其獨特的背景與情節。身為被告家屬,您的角色至關重要。透過理解法律、積極配合律師,並給予親人堅定的支持,您將能幫助親人更有信心地面對挑戰。請記住,法律程序雖然漫長且艱辛,但絕非毫無轉圜餘地,專業的法律協助將是您親人權益的最佳保障。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的親人被指控侵害營業秘密,可能會面臨哪些種類的刑罰?
A: 您的親人主要可能面臨兩種刑罰: 1. 一般營業秘密侵害罪(《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至一千萬元的罰金。 2. 意圖境外使用之加重侵害罪(《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如果親人意圖將營業秘密帶到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使用,刑責會加重,處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至五千萬元的罰金。 此外,無論是哪種,未遂犯也會受罰,且罰金可能依不法所得加重。
Q: 什麼情況下,親人的公司也可能會被罰款?
A: 根據《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4,如果您的親人是公司(法人)的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且其侵害營業秘密的行為是「因執行業務」所為,那麼除了親人會被處罰外,該公司也會被科以相對應的罰金。這是一種「兩罰制」,目的是促使企業加強管理以防範營業秘密外洩。
Q: 如果親人被判刑,有機會獲得緩刑嗎?
A: 是的,有機會。法院在量刑時會綜合考量多種因素,包括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所生危害、犯罪所得、犯後態度、有無前科、智識程度等。如果您的親人能與被害公司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失,表現出悔意,且符合《刑法》緩刑的相關要件(例如,被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且之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法院就有可能宣告緩刑,讓親人暫時免於入監服刑。
Q: 法院會沒收親人的哪些物品或財產?
A: 法院可能會沒收親人用於侵害營業秘密的「犯罪工具」,例如儲存機密資料的電腦、手機、隨身硬碟等。此外,親人因為侵害營業秘密所獲得的「不法利益」,也可能被法院追徵或沒收。這是為了剝奪犯罪所得,避免犯罪者從不法行為中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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