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的家人面臨與前公司之間的法律糾紛,特別是涉及「營業秘密」或「背信」的刑事指控時,心中的焦慮與不安是可想而知的。律點通理解您此刻的擔憂,這篇文章將帶您深入了解這些指控的法律基礎、可能面臨的刑責,並透過實際案例,幫助您釐清狀況,掌握應對之道。我們將用白話的方式,為您解析這些複雜的法律概念,讓您能更安心地陪伴家人面對挑戰。
什麼是「營業秘密」?為什麼它如此重要?
在台灣的法律中,「營業秘密」受到嚴格的保護。它不只是公司內部文件,而是必須同時符合三個條件的資訊:
- 秘密性:這項資訊不是一般人或同業能輕易知道的。
- 經濟價值性:因為它的秘密性,所以能為公司帶來實際或潛在的經濟利益。
- 合理保密措施:公司必須有採取適當的措施來保護它,例如標示「機密」、限制員工接觸權限、簽署保密協議等。
如果您的家人被控侵害營業秘密,首先要釐清的就是,公司指控的資訊是否真的符合上述「營業秘密」的定義。這是案件能否成立的關鍵。
《營業秘密法》第2條:「本法所稱營業秘密,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而符合左列要件者:一、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二、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三、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
這條文說明了,只有同時具備「不為人知」、「有經濟價值」且「公司有保密」的資訊,才算是法律上保護的營業秘密。
員工洩漏機密可能面臨的刑事責任
當員工被指控洩漏公司機密時,最常見的刑事罪名有兩種:營業秘密法的侵害營業秘密罪,以及刑法的背信罪。這兩者雖然都涉及對公司的忠誠義務,但在構成要件和保護的法益上有所不同。
1. 侵害營業秘密罪
這是在《營業秘密法》中規定的重罪,主要針對的是直接洩漏、使用或重製了符合營業秘密定義的資訊。對前員工而言,最常被指控的是以下情況:
《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第1項第2款:「知悉或持有營業秘密,未經授權或逾越授權範圍而重製、使用或洩漏該營業秘密者。」
這表示,即使您的家人在職期間是合法接觸到這些公司機密,但只要離職後未經公司授權,就擅自複製、使用或洩漏這些資訊,並且有為自己或第三人謀取不法利益,或損害公司利益的意圖,就可能觸犯此罪,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高額罰金。
2. 背信罪
背信罪的範圍較廣,不限於營業秘密,只要是員工在「為公司處理事務」時,有「違背任務」的行為,導致公司財產或其他利益受損,就可能構成。
《刑法》第342條第1項:「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這條文的關鍵在於「為他人處理事務」和「違背其任務」。例如,業務主管負責拓展客戶,卻利用職務之便,將客戶資訊轉給自己成立的新公司,這就可能構成背信罪。即使沒有直接洩漏營業秘密,但這種利用職務謀取私利的行為,也可能觸法。
3. 競業禁止條款與刑事責任
許多公司會要求員工簽署「競業禁止條款」,限制離職後不得從事與公司競爭的業務。單純違反競業禁止,通常屬於民事違約行為,可能面臨違約金或損害賠償。然而,如果您的家人在在職期間就利用職務之便,從事與公司競爭的行為,並導致公司受損,那麼即使沒有洩漏營業秘密,也可能觸犯上述的背信罪。
實際案例解析:從故事看法律
為了讓您更清楚這些法律概念在現實生活中如何應用,我們來看兩個改編的案例:
案例一:小陳的「設計圖」風波
小陳曾是一家高科技公司的研發工程師,負責開發一種特殊的機器。他離職後,自行創立了公司,並被前公司指控,在離職後未經授權,使用了他在前公司任職期間合法知悉的該機器「整機設計圖」電子檔案。前公司主張這份設計圖是他們的營業秘密,且小陳的行為對公司造成了損害。
法院怎麼看? 法院審理後認定,這份設計圖確實符合營業秘密的定義。小陳雖然是合法接觸,但離職後未經授權就使用,已構成《營業秘密法》的侵害營業秘密罪。同時,由於設計圖也涉及著作權,法院將依「從一重處斷」原則,以營業秘密法判決,最終小陳被判處有期徒刑。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即使是過去合法接觸的資料,一旦被認定為營業秘密,離職後也絕不能擅自使用或洩漏。
案例二:阿美與同事的「私下販售」事件
阿美和她的幾位同事,都在一家生技公司擔任業務職務。在他們任職期間,他們卻私下聯繫外部廠商,生產與公司產品有競爭性的商品,並利用公司的客戶名單和資源,以更低的價格向公司的客戶推銷這些私下生產的產品,導致公司訂單減少、利益受損。
法院怎麼看? 法院認為,阿美和同事身為公司業務人員,有為公司處理事務的職責,卻利用職務之便,私下從事與公司競爭的行為,這明顯「違背了他們對公司的忠實任務」,並造成公司實質損害。因此,法院認定他們觸犯了《刑法》的背信罪,並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這個案例則說明,即使沒有直接洩漏「營業秘密」,但只要在職期間利用職務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法利益,並損害公司利益,也可能構成背信罪。
家屬應如何應對?
面對家人被指控營業秘密或背信罪,身為家屬,您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了解和準備:
- 釐清指控內容:首先要清楚公司究竟指控了什麼?是洩漏了哪份文件?做了什麼行為?這些資訊是否符合「營業秘密」的定義?行為是否構成「違背任務」?
- 檢視證據:公司會提出哪些證據來證明家人的行為?例如電子郵件、電腦檔案紀錄、證人證詞等。了解這些證據的內容和來源,對於評估案情非常重要。
- 理解法律程序:刑事案件會經過偵查(檢察官調查)、起訴、審判等階段。每個階段都有其程序和應注意事項。了解這些流程能幫助您更好地準備。
- 收集有利資訊:如果家人有相關的契約、工作內容說明、或是能證明行為並非故意或未造成損害的資料,都應妥善保存。
結論:掌握資訊,沉著應對
營業秘密與背信罪的案件通常複雜且涉及專業知識。身為被告家屬,您此刻最需要的是保持冷靜,並盡可能地掌握相關法律資訊。了解「營業秘密」的嚴格定義、區分「侵害營業秘密罪」與「背信罪」的不同,並透過實際案例理解行為的界線,將能幫助您更好地陪伴家人面對司法程序。請記住,法律程序雖然漫長,但透過充分的準備和對事實的釐清,才能為家人爭取到最好的結果。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是「營業秘密」?我的家人洩漏的資訊算是嗎?
A: 「營業秘密」必須同時符合三個條件:1. 秘密性(不是一般人知道的)、2. 經濟價值性(能為公司帶來利益)、3. 合理保密措施(公司有採取保護措施)。如果家人洩漏的資訊不符合這三個條件,例如是公開資訊或公司未曾保密的,那就不會被認定為法律上的營業秘密。釐清這一點是案件的關鍵。
Q: 「背信罪」跟「營業秘密法」有什麼不同?家人會同時被兩種罪名起訴嗎?
A: 「營業秘密法」專門保護符合特定條件的機密資訊,針對的是洩漏、使用或重製這些秘密的行為。「背信罪」則更廣泛,針對的是受公司委託處理事務的員工,利用職務之便,做出違背忠誠義務、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兩者可能同時發生,例如員工洩漏營業秘密的同時,也利用職務進行背信行為。此時,法院可能會根據《刑法》第55條「想像競合犯」原則,從一重罪處斷。
Q: 如果家人只是把資料帶走,但沒有使用或洩漏,還會構成犯罪嗎?
A: 單純「帶走」資料,如果該資料被認定為營業秘密,且公司有告知應刪除、銷毀後,家人卻不刪除、銷毀或隱匿該營業秘密,仍可能構成《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第1項第3款的犯罪。如果只是帶走但沒有上述行為,且沒有進一步使用或洩漏,則不一定構成刑事犯罪,但仍可能涉及民事侵權或違反公司規定。
Q: 公司說有簽「競業禁止」條款,這跟刑事責任有關嗎?
A: 「競業禁止」條款主要是民事契約約定,違反通常產生民事違約責任(如賠償金)。但如果您的家人在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從事與公司競爭的行為,並導致公司損害,即使沒有直接洩漏營業秘密,也可能構成《刑法》的背信罪。所以,「競業禁止」本身不是刑事罪名,但其行為若涉及背信,就可能引發刑事責任。
Q: 刑事案件會對家人造成什麼影響?
A: 如果最終被判有罪,可能面臨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並會留下刑事紀錄。此外,公司也可能同時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或違約金,這會造成額外的經濟負擔。整個訴訟過程也可能對家人的名譽、工作和心理狀態造成壓力。
Q: 我們家屬能做些什麼?
A: 家屬可以協助家人整理相關資料,例如勞動契約、保密協議、工作內容描述、公司對資料的保密措施等。同時,也要鼓勵家人冷靜回憶事件經過,提供詳細的事實陳述。在整個過程中,給予家人情感上的支持與陪伴,是他們面對挑戰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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