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授權經銷商,您辛辛苦苦建立品牌形象、投入資源拓展市場,最害怕的就是遇到仿冒品橫行,不僅稀釋了您的市場,更嚴重損害了品牌信譽與您的獲利。當您發現有不肖業者侵害您的商標權時,除了提起訴訟,有沒有辦法在訴訟過程中,先防止對方脫產,確保將來勝訴後能順利求償呢?答案就是運用「假扣押」這項法律工具。
什麼是「假扣押」?保護品牌權益的關鍵一步
「假扣押」是一種保全程序,它的核心目的在於「保全強制執行」。想像一下,當您發現有人仿冒您的商品,導致您損失慘重,決定提告求償。但在冗長的訴訟過程中,如果對方偷偷把財產轉移、隱匿,即使您最終勝訴,也可能面臨無財產可供執行的窘境。假扣押就是在本案訴訟判決確定前,預先聲請法院查封、扣押侵權者的財產,確保您的權益不會落空。
這項制度的依據主要來自《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第522條第1項:「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
白話來說,只要您對侵權者有「金錢請求權」(例如商標侵權的損害賠償),並且擔心將來無法順利執行,就可以聲請假扣押。而損害賠償的計算,則依《商標法》第71條規定,可以依據您的實際損失、侵權者所獲利益,或仿冒品零售單價的倍數等方式計算。
假扣押的兩大核心要件:請求與原因
要成功聲請假扣押,必須同時滿足兩個關鍵要件,並且您需要向法院提出初步的證據來「釋明」這些要件:
1. 本案請求之釋明(證明您有求償的權利)
您必須向法院初步證明,您確實擁有商標權,且侵權者有侵害您商標權的行為,並因此造成您的損害,讓法院相信您「大概有勝訴的可能性」。
您需要準備的證據包括:
- 您的商標註冊證、商標資料檢索結果。
- 侵權商品的照片、銷售網頁截圖、購買收據、鑑定報告。
- 如果已向警方報案或提起刑事告訴,可提供報案三聯單或刑事告訴狀影本。
2. 假扣押原因之釋明(證明對方有脫產的風險)
這是聲請假扣押最困難,也最常被法院駁回的環節。您必須提出具體事證,證明侵權者「日後有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僅僅是對方不願和解或拒絕賠償,並不足以構成這個要件。
《民事訴訟法》第523條第1項:「假扣押,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不得為之。」
什麼是「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
- 不能強制執行之虞: 指侵權者有浪費財產、增加負擔、為不利益處分等行為,導致其財力將無法支付賠償。例如公司倒閉、積欠大量債務、負責人逃匿、公司營業處所貼有「出租」或「頂讓」啟事、公司資本額明顯過低與請求金額不符、財務狀況異常等。
- 甚難執行之虞: 指侵權者將移居遠地、隱匿財產、行蹤不明等,導致您難以找到其財產進行執行。
釋明與擔保金的關係:
《民事訴訟法》第526條第1項:「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 《民事訴訟法》第526條第2項:「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民事訴訟法》第526條第3項:「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雖經釋明,法院亦得命債權人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 釋明: 您提出的證據,只需讓法院產生「薄弱之心證」,相信您的主張「大概為真」即可,不需達到百分之百確信的程度。
- 釋明不足: 如果您提出的證據稍有欠缺,但並非完全沒有證據,法院可能會要求您提供一筆「擔保金」(通常是請求金額的1/3左右),在您提供擔保金後准予假扣押。這筆擔保金是用來保障侵權者,萬一假扣押錯誤或您敗訴,對方因此受損可以向您求償。
- 釋明欠缺: 如果您完全沒有提出任何證據,或證據與脫產風險無關,即使您願意提供擔保金,法院也不會准予假扣押。因為擔保金不能完全取代您提出證據的義務。
實務案例解析:從故事看懂假扣押的眉角
為了讓您更容易理解,我們將實際案例改編為情境故事:
案例一:小陳的雞排店品牌保衛戰(成功案例)
小陳經營的「惡魔雞排」在市場上頗受歡迎,生意興隆。某天,他發現有另一家「魔王狂爆雞排」的業者,不僅名稱、圖樣與他的品牌高度近似,還大肆招募加盟,收取授權金。小陳憤而提告商標侵權,同時也擔心對方會脫產,於是聲請假扣押。
小陳向法院提出證據,證明對方不僅侵害商標權,還發現對方公司有解散公司、設立相同經營項目新公司,甚至試圖移轉商標權的跡象。這些具體行為讓法院認為,對方確實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的風險。最終,法院裁定准予假扣押,命令小陳提供一筆擔保金後,成功凍結了對方的部分財產。
啟示: 發現侵權者有實際的脫產行為(如變更公司、轉移資產),是聲請假扣押成功的關鍵。這些具體事證能有效說服法院其有脫產風險。
案例二:知名服飾品牌的維權之路(釋明不足,但供擔保後成功)
一家國際知名的服飾品牌代理商,在台灣發現有業者未經授權,販售大量仿冒其商標的商品。代理商立即提起刑事告訴,並聲請假扣押。除了侵權證據,代理商還向法院提出,侵權者的店面外已張貼「出租」啟事,且其公司登記的資本額僅有28萬元,與潛在的鉅額賠償金額顯不相當,因此擔心對方會脫產。
法院審查後認為,雖然店面貼「出租」和資本額較低,這些證據對於證明脫產風險的「釋明」仍「有不足之處」,但並非完全沒有證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526條第2項規定,法院允許代理商提供一筆較高的擔保金後,准予了假扣押,成功凍結了侵權者的部分財產。
啟示: 即使假扣押原因的證據力稍有不足,但若能提出如「店面出租」、「資本額與潛在賠償金額顯不相當」等具體且指向脫產風險的事證,法院仍可能認定為「釋明不足」而非「釋明欠缺」,進而允許您提供擔保金以補足釋明,准予假扣押。
經銷商的實務操作建議
當您面臨商標侵權時,以下是聲請假扣押的實務操作建議:
1. 證據收集是王道
- 侵權證據: 務必完整收集侵權商品、銷售紀錄、網站截圖等,證明侵權行為。
- 損害證據: 初步估算您的損失金額,例如銷售量減少、品牌價值受損等。
- 脫產風險證據: 這是最重要的環節!盡力收集侵權者有脫產、隱匿財產、財務惡化或異常的具體事證,例如:
- 公司登記資料顯示資本額過低,或有異常的股權變動。
- 營業處所張貼「出租」、「頂讓」啟事,或實際已人去樓空。
- 負責人行蹤不明、避不見面。
- 有積欠員工薪資、供應商貨款、銀行貸款等財務危機的公開資訊。
- 有將財產轉移、變賣、設定抵押權等不利益處分行為的紀錄。
2. 聲請程序簡要流程
- 撰寫聲請狀: 詳述您的本案請求(商標侵權損害賠償)依據、金額,以及假扣押原因的具體事實與證據。
- 向管轄法院提出: 通常是侵權者住所地或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智慧財產案件則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管轄。
- 法院審查與裁定: 法院會審查您的釋明是否充分。若准予,會裁定您需提供擔保金的金額。
- 提供擔保金: 依法院裁定金額向法院提存擔保金。
- 聲請執行: 持假扣押裁定及提存證明,向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扣押侵權者的財產。
3. 重要注意事項
- 時效問題: 假扣押程序本身不解決實體爭議,您仍需在一定期間內提起本案訴訟,否則假扣押可能會被撤銷。
- 擔保金負擔: 聲請人需預備一筆擔保金。若假扣押最終被撤銷或本案敗訴,侵權者可能因假扣押所受損害,可向您請求賠償。
- 對方反制: 侵權者可提供反擔保金,聲請免為或撤銷假扣押。他們也有權對假扣押裁定提起抗告或再抗告,並提出新證據來爭執假扣押原因。
結論
面對商標侵權,假扣押是授權經銷商在訴訟前保護自身權益的強力武器。成功的關鍵在於能否充分且具體地釋明侵權事實與對方有脫產風險。預先了解這些法律要件與實務操作,將能讓您在品牌保護的戰役中,掌握更多主動權,有效降低損失,維護您的經營成果。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是「釋明」?它在假扣押聲請中扮演什麼角色?
A: 「釋明」是指您向法院提出的證據,只需讓法院對您主張的事實產生「薄弱之心證」,相信您的主張「大概為真」即可,不需達到百分之百確信的程度。在假扣押聲請中,您必須對「本案請求」(例如商標侵權損害賠償)和「假扣押原因」(對方有脫產風險)進行釋明。釋明程度的足夠與否,直接影響法院是否會准予假扣押,以及是否需要提供擔保金。
Q: 如果我發現仿冒品,但不知道侵權者有沒有脫產風險,該怎麼辦?
A: 首先,盡力收集所有可得的資訊,例如透過公開管道查詢對方的公司登記資料、負責人資訊、營業狀況等。如果能發現對方公司資本額過低、營業處所貼有出租啟事、負責人避不見面、或有其他財務異常的傳聞或跡象,都可作為初步的釋明證據。即使證據力稍有不足,您也可以在聲請時主動表明願意提供擔保金,以爭取法院准予假扣押的機會。但若完全沒有任何脫產風險的證據,則聲請成功的機率會大幅降低。
Q: 假扣押成功後,我的損失就能立即拿回來嗎?
A: 假扣押只是一種「保全程序」,它的目的只是暫時凍結侵權者的財產,確保將來有財產可供執行,並不是直接讓您拿到賠償金。您仍需要提起「本案訴訟」(例如商標侵權損害賠償訴訟),經過法院審理並判決您勝訴確定後,才能依據判決結果,聲請法院對被假扣押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將您的損失彌補回來。
Q: 假扣押的擔保金通常是多少?如果我敗訴了,這筆錢會怎麼樣?
A: 假扣押的擔保金金額由法院依個案情況酌定,通常會是您請求金額的1/3左右,但沒有固定比例。這筆錢會存放在法院,作為對侵權者的保障。如果最終本案訴訟您敗訴,或假扣押被認定為不當,侵權者可以證明因假扣押而受到損害(例如財產被凍結導致資金周轉困難),向法院聲請從您的擔保金中獲得賠償。若沒有損害或損害金額較低,擔保金餘額會在程序結束後返還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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