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的家人面臨商標侵權的刑事訴訟,想必心中充滿焦慮與不安。這不僅是法律程序上的挑戰,更是對家庭的巨大壓力。作為律點通,我們理解您的擔憂,因此特別整理這份指南,希望能用最白話的方式,為您解析商標侵權案件的法律規定、和解策略,以及如何為您的家人爭取最好的結果,讓您在迷茫中找到方向。
您的家人可能面臨的法律責任
商標侵權案件通常同時涉及刑事責任和民事損害賠償。了解這些法律依據,是您與家人面對訴訟的第一步。
刑事責任:非法販賣仿冒品
首先,販賣仿冒品會構成刑事犯罪。根據《商標法》第97條的規定,未經商標權人同意,販賣或意圖販賣侵害他人商標權的商品,是會受到法律制裁的。
《商標法》第97條:「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第一項商品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行為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
這表示,無論是在實體店面還是透過網路販售,只要被查獲販賣仿冒品,都可能面臨坐牢、拘役或罰錢的刑事處罰。
民事責任:高額損害賠償的挑戰
除了刑事責任,商標權人還會依據《商標法》第69條第3項,向您的家人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商標法》第69條第3項:「商標權人對於因故意或過失侵害其商標權者,得請求損害賠償。」
商標權人通常會依據《商標法》第71條第1項第3款,以查獲的仿冒品零售單價,請求最高1500倍的賠償金額,這聽起來非常驚人!
《商標法》第71條第1項第3款:「商標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時,得就下列各款擇一計算其損害:...三、就查獲侵害商標權商品之零售單價一千五百倍以下之金額。但所查獲商品超過一千五百件時,以其總價定賠償金額。」
然而,別太過擔心,法律也給予法院酌減權。《商標法》第71條第2項規定,如果請求的賠償金額顯然不合理,法院有權酌情減少。
《商標法》第71條第2項:「前項賠償金額顯不相當者,法院得予酌減之。」
法院在酌減時會考量多種因素,例如侵權的嚴重程度、時間長短、數量、您家人的經濟狀況,以及最重要的「犯罪後的態度」。
和解的重要性:爭取緩刑與免沒收
在刑事訴訟中,與商標權人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對您的家人來說至關重要。這不僅能展現悔意,更能爭取到較輕的刑罰,甚至有機會獲得緩刑,避免入監服刑。
爭取緩刑的機會
《刑法》第74條規定,如果您的家人被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且符合特定條件(例如沒有前科或前科已逾五年),法院可能會宣告緩刑。
《刑法》第74條:「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
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是法院考量是否給予緩刑的重要因素。這代表您的家人已經知錯並積極彌補,法院會認為給予緩刑是適當的。
避免犯罪所得被沒收
此外,達成和解還有助於避免犯罪所得被法院沒收。依據《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如果犯罪所得已經實際賠償給被害人,法院就不會再宣告沒收或追徵。
《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
這意味著,和解金若包含犯罪所得,可以避免您的家人額外再被沒收一筆錢。
生活中的案例分享:和解如何帶來轉機
透過實際案例,我們來看看積極和解是如何幫助被告爭取到有利結果的。
故事一:小規模販售的轉圜機會
陳先生在通訊行工作,一時貪小便宜,從大陸批發了幾個仿冒品牌手機殼來賣,結果被執法人員查獲了18個。品牌公司依據法律,向他求償高達60萬元。陳先生一家人非常慌張,不知道該怎麼辦。
後來,法院在審理時,考量到陳先生販售的數量並不多,實際獲利也有限,而且他展現了悔意。雖然品牌公司主張高額賠償,但法院最終根據《商標法》第71條第2項的酌減權,大幅降低了賠償金額,判決他只需賠償7萬5千元。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即使品牌方一開始請求高額賠償,法院會根據實際的侵權規模、獲利情況和被告的態度,給予合理的酌減。
故事二:積極和解,爭取緩刑的希望
林小姐在網路上販賣仿冒品,只賣給了一位買家,賺取了約4000元的利潤。被查獲後,她非常後悔。在法律程序中,林小姐主動與被害買家聯繫,並積極達成和解,甚至賠償了超出她實際獲利(4000元)的2萬多元。
法院在審理時,發現林小姐的犯行情節輕微,且她展現了極大的悔意,不僅主動和解,賠償金額也超過了犯罪所得。因此,法院撤銷了原先的判決,改判她有期徒刑6個月,並宣告緩刑2年,同時要求她向公庫支付20萬元。最重要的是,法院因為她已將犯罪所得賠償給被害人,所以沒有再宣告沒收她的犯罪所得。
這個案例清楚地說明,對於情節較輕微的案件,如果您的家人能積極與被害人和解,展現真誠悔意,甚至願意多賠償一些,法院很可能會給予緩刑,讓他們有機會重新開始,並且避免犯罪所得被額外沒收。
和解談判,您可以這樣做
了解法律條文和案例後,以下是您可以和家人共同努力,在和解談判中爭取最佳結果的實務建議:
- 及早認罪與表達悔意: 在偵查或審理初期就坦承犯行,並向檢察官或法官表達真誠的悔意。這是爭取輕判和緩刑的基礎。
- 主動聯繫商標權人: 透過律師或相關單位,積極與商標權人聯繫,表達和解的意願。展現誠意是第一步。
- 評估合理的賠償金額: 了解《商標法》第71條第1項第3款的1500倍上限,但同時也要準備理由主張法院應依《商標法》第71條第2項酌減。您可以強調侵權商品的實際零售單價、查獲數量、實際銷售數量、獲利有限、侵權期間短、家人經濟狀況不佳等因素,並參考上述案例中法院實際判決的倍數,爭取較低的賠償金額。
- 提出具體賠償方案: 根據家人的經濟能力,提出合理的賠償金額及支付方式。即使無法一次性支付高額賠償,提出分期付款的方案,並展現誠意,也可能被商標權人和法院接受。
- 爭取緩刑: 如果您的家人符合緩刑條件,應在和解協議中納入商標權人同意給予緩刑的意願。在法庭上,向法官強調已達成和解、賠償損害,並保證不會再犯,以爭取緩刑機會。
- 避免沒收: 確保和解金足以涵蓋犯罪所得,並在和解協議中載明已賠償商標權人損害,以避免法院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宣告沒收犯罪所得。
結論
面對商標侵權的刑事案件,被告家屬的焦慮是可想而知的。然而,透過這份指南,我們希望您能了解,即使情況看似困難,法律仍提供了和解與自新的機會。積極面對、了解法律規定、展現真誠悔意,並採取主動的和解策略,將是為您的家人爭取最佳結果的關鍵。請記住,您並非孤單一人,理解與行動能帶來轉機。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為什麼商標權人可以要求這麼高的賠償金額?
A: 商標權人依據《商標法》第71條第1項第3款,可以請求查獲仿冒品零售單價1500倍以下的賠償。這項規定是為了嚇阻侵權行為,並解決商標權人難以證明實際損失的困境。但請注意,這只是請求的上限,法院會依實際情況酌減。
Q: 我的家人經濟狀況不好,沒辦法支付高額和解金怎麼辦?
A: 即使經濟狀況不佳,仍應積極表達和解意願。您可以向商標權人說明家人的實際經濟困難,並提出分期付款的方案,或建議一個較低的合理金額。重要的是展現誠意和積極處理的態度,法院在量刑時也會將被告的資力納入考量。
Q: 和解之後,是不是就一定不會被判刑或坐牢了?
A: 和解金的支付屬於民事賠償,雖然會大幅影響刑事量刑,是爭取輕判和緩刑的重要因素,但並非必然免除刑事責任。法院仍會綜合考量所有情節,包括侵權的嚴重性、犯後態度等。但積極和解確實能大大增加獲得緩刑的機會。
Q: 如果家人販賣的是多個品牌的仿冒品,和解時要怎麼處理?
A: 如果侵害了多個商標權,理論上需要分別與各個商標權人協商和解。您可以請律師協助評估各品牌的求償態度和金額,並嘗試分開或同時進行談判。即使無法與所有品牌都達成和解,與部分品牌達成和解並獲得諒解,對法院量刑仍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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