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商必讀:仿冒商標損害賠償的法律風險與自保之道
各位經銷夥伴,您是否曾為市場上充斥的仿冒品感到憂心?或是擔心自己不慎捲入商標侵權的糾紛?在競爭激烈的商業環境中,確保所販售商品的合法性,是每位授權經銷商不可忽視的課題。一旦涉及仿冒商標,除了商譽受損,更可能面臨高額的損害賠償責任。
這篇文章將為您深入解析台灣《商標法》中,關於仿冒商標損害賠償金額的計算方式,透過白話的說明、實際案例情境,以及實用的自保建議,幫助您更清楚地掌握相關法律知識,有效降低經營風險。
了解商標侵權的損害賠償原則
當商標權人的權益因他人故意或過失而受侵害時,依據《商標法》相關規定,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這裡的核心原則是「填補損害、回復原狀」,而非懲罰性的賠償。法院在判斷賠償金額時,會考量商標權人實際遭受的損失。
損害賠償金額的四種計算方式
《商標法》第71條第1項提供了四種計算損害賠償的方式,商標權人可以根據案件的證據狀況,選擇其中一種最有利的方式來主張:
《商標法》第71條第1項:「商標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時,得就下列各款擇一計算其損害:一、依民法第二百十六條規定。但不能提供證據方法以證明其損害時,商標權人得就其使用註冊商標通常所可獲得之利益,減除受侵害後使用同一商標所得之利益,以其差額為所受損害。二、依侵害商標權行為所得之利益;於侵害商標權者不能就其成本或必要費用舉證時,以銷售該項商品全部收入為所得利益。三、就查獲侵害商標權商品之零售單價一千五百倍以下之金額。但所查獲商品超過一千五百件時,以其總價定賠償金額。四、以相當於商標權人授權他人使用所得收取之權利金數額為其損害。」
這條法規是計算商標侵權損害賠償的核心。簡而言之,它提供了四種途徑:
- 實際損失與所失利益:證明因侵權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如處理費用)和預期可得但卻失去的利潤。這類舉證難度較高。
- 侵權人所得利益:以仿冒者因侵權行為所賺取的利潤作為賠償。如果侵權者無法證明成本,則可能以全部銷售收入計算。
- 零售單價倍數:這是實務上最常見的方式。以查獲仿冒商品的「零售單價」乘以500到1500倍的金額。但要注意,如果查獲數量超過1500件,則改以「商品總價」計算賠償。
- 權利金數額:如果商標權人有授權他人使用的經驗,可以依據通常可收取的權利金來計算。
法院的酌減權
即便依上述方式計算出賠償金額,法院仍保有酌減的權力。依據《商標法》第71條第2項:
《商標法》第71條第2項:「前項賠償金額顯不相當者,法院得予酌減之。」
這表示如果法院認為計算出的金額與實際損害或侵權情節「顯不相當」,為了避免過度賠償,法院可以依職權調整賠償金額。法院會綜合考量侵權的程度、時間、雙方經濟能力等因素。
連帶賠償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侵權行為涉及公司及其負責人,依據《民法》第28條,公司與其負責人可能需負「連帶賠償責任」。這意味著商標權人可以向公司或負責人任何一方請求全部賠償。
實務案例情境解析
為了讓您更具體地理解這些法律規定如何應用,我們將兩個實際案例改寫為生活化的情境故事:
情境一:精品服飾店的仿冒危機
「小李經營一家精品服飾店,為了追求更高的利潤,他從不明管道購入一批號稱『原單』的國際知名品牌包包和服飾,並在店內販售。經過一段時間,警方接獲檢舉,查獲了店內大量仿冒品。這些仿冒品涉及多個國際品牌,且小李販售動機明確,甚至在被查緝後仍持續販售。」
在這個案例中,法院在計算賠償金額時,會依據《商標法》第71條第1項第3款,以查獲商品的「零售單價」乘以一定倍數。由於小李的侵權情節惡劣、涉及多品牌且持續販售,法院最終決定以較高的倍數來計算賠償,並強調賠償旨在填補商標權人的損失,而非懲罰。這提醒我們,惡意侵權行為將導致更高的賠償風險。
情境二:校園周邊商品的數量陷阱
「張老闆是學校周邊商品的經銷商,他向供應商訂購了一批印有某國小校徽的制服和運動服。然而,這些校徽的設計其實已被該國小註冊為商標,而張老闆的供應商並未取得授權。警方在查緝時,總共查獲了1753件侵權商品。」
這個案例的關鍵點在於查獲商品的數量。由於查獲的侵權商品總數已超過《商標法》第71條第1項第3款所規定的「1500件」門檻,因此法院不再適用「零售單價倍數」的計算方式,而是改以侵權商品的「總價」來計算賠償金額。最終,法院參酌商品的零售單價,計算出一個總價作為賠償金額。這說明了當仿冒品數量龐大時,賠償金額的計算方式會有所不同。
經銷商的自保之道
面對複雜的商標權法律,授權經銷商應採取積極措施,保護自身權益:
- 審慎選擇合作夥伴:務必對供應商進行背景調查,確保其信譽良好,並具有合法取得商品的能力。
- 保留完整交易記錄:所有進貨單、發票、契約等文件都應妥善保存,證明商品的合法來源。
- 留意商品價格與品質:如果商品的價格明顯低於市場行情,或品質與品牌形象不符,務必提高警覺,深入查證。
- 簽訂明確的智慧財產權條款:在與供應商的合約中,明確約定供應商應保證商品不侵害任何智慧財產權,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 迅速應對潛在風險:一旦發現商品可能有侵權疑慮,應立即停止販售,並主動與供應商溝通,尋求解決方案。
結論
作為授權經銷商,理解商標侵權的法律風險與損害賠償機制,是您穩健經營的基石。透過審慎的供應鏈管理、完善的契約約定以及對市場的敏銳觀察,您將能有效降低捲入法律糾紛的風險,保護您的商譽與財產。記住,預防勝於治療,主動掌握法律知識,是您事業成功的關鍵。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如果只是販售仿冒品,但完全不知道它是仿冒品,還會被求償嗎?
A: 依據《商標法》第69條第3項規定,商標權侵害的損害賠償責任,只要有「過失」就可能成立。即使您不知道商品是仿冒品,但若法院認定您在進貨時未盡合理查證義務,例如商品來源不明、價格過於低廉等可疑情況,仍可能被認定有過失,進而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因此,經銷商仍需對商品的合法性保持高度警覺。
Q: 如果我的供應商提供仿冒品給我,導致我被商標權人求償,我該怎麼辦?
A: 首先,您應立即停止販售該批有疑慮的商品,並妥善保存所有與供應商的交易記錄(如契約、訂單、發票、對話紀錄等)。這些證據將有助於您證明商品的來源,並在您對商標權人負賠償責任後,向供應商追償。建議您與供應商協商,要求其依契約約定或民法規定負責。如果協商不成,您可能需要透過法律途徑向供應商請求損害賠償。
Q: 商標侵權的損害賠償金額通常會很高嗎?法院會如何判斷倍數?
A: 賠償金額依個案情況而異,可能從數萬元到數百萬元不等。若依《商標法》第71條第1項第3款的倍數計算方式,法院會綜合考量多種因素來判斷倍數,包括商標的知名度、侵權人的故意惡性程度、侵權行為的持續時間與規模、查獲商品的數量、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以及商標權人所受的實際損害等。惡意且大規模的侵權行為,通常會導致較高的賠償倍數。
Q: 我該如何預防自己不小心販售到仿冒品,避免捲入商標侵權糾紛?
A: 最重要的是「源頭管理」和「風險意識」。務必審慎選擇信譽良好、來源可靠的供應商,並要求其提供相關的授權證明或原廠證明。在與供應商簽訂契約時,應明確約定智慧財產權保證條款,要求供應商保證其商品不侵權,並在侵權發生時承擔賠償責任。此外,對市場上商品的價格異常低廉或品質可疑者,應提高警覺,不貪小便宜,並定期檢視商品來源的合法性。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資料內容皆由AI生成,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