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直播主朋友,你是不是也曾遇過這種情況:辛苦選品、努力直播帶貨,結果商品卻被平台強制下架,甚至收到存證信函,指控你販售仿冒品或涉及不公平競爭?面對這些突如其來的法律挑戰,你可能會感到手足無措,不知道該怎麼辦。別擔心,律點通今天就來幫你釐清,身為電商平台上的直播主,你需要了解哪些法律知識,才能保護自己,安心經營。
為什麼我的商品會被指控侵權?
在電商世界裡,最常見的法律爭議就是「智慧財產權侵害」,尤其是商標權和不公平競爭。簡單來說,就是你賣的商品可能被認為是模仿了別人的品牌、設計,或是用了不正當的方式搶生意。
1. 商標法:品牌名稱與Logo的保護
當你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誌,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上,讓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就可能構成商標侵權。這可是很嚴重的!
《商標法》第69條:「商標權人對於侵害其商標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商標權人依前項規定為請求時,得請求銷毀侵害商標權之物品及從事侵害行為之原料或器具。商標權人對於因故意或過失侵害其商標權者,得請求損害賠償。」
這條法規是商標權人主張權利的核心依據。它告訴我們,一旦被認定侵權,商標權人可以要求你停止販售、銷毀商品,甚至要你賠償損失。賠償金額可能依據你的獲利、銷售數量或權利金來計算,金額可能不小。
然而,有一種情況例外,就是真品平行輸入。
《商標法》第36條第2項:「附有註冊商標之商品,由商標權人或經其同意之人於國內外市場上交易流通,商標權人不得就該商品主張商標權。但為防止商品流通於市場後,發生變質、受損,或經他人擅自加工、改造,或有其他正當事由者,不在此限。」
這表示,如果你賣的是從國外合法管道購得的「真品」,且沒有經過變質、改造等情況,即使台灣有相同的商標權人,他通常也無法阻止你販售。這就是所謂的「國際耗盡原則」。
2. 公平交易法:避免不公平競爭
除了商標侵權,你還可能面臨「不公平競爭」的指控。即使沒有直接侵犯商標權,但你的商品外觀、包裝等,如果高度抄襲他人,企圖搭便車、榨取他人努力成果,也可能觸犯《公平交易法》。
《公平交易法》第25條:「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這條是「概括條款」,用來處理各種未能被其他特定法條涵蓋,但仍構成不公平競爭的行為,例如「不當仿襲」。判斷是否「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不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只要有抽象的危險性就足夠了。
實務案例,讓你秒懂!
為了讓大家更有感,律點通整理了兩個與直播主切身相關的真實案例,並將其改編為生活情境故事:
案例一:直播主小雅的「仿冒品」風波
小雅是一位熱門的直播主,主要在電商平台販售各種流行服飾。有一天,她收到某知名品牌的律師函,指控她販售的某款包包是仿冒品,要求她立即下架並賠償。同時,品牌方也對電商平台提出了訴訟,認為平台沒有盡到審查義務。
法院怎麼說?
法院審理後認為,小雅確實販售了侵權商品,需要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針對電商平台的部分,法院指出,像這類B2B2C(商家對商家再對消費者)或C2C(消費者對消費者)模式的平台,通常不負有事前審查賣家商品是否侵權的義務。平台只要有明確告知賣家不得販售侵權商品,並提供權利人檢舉機制,讓權利人可以通知平台下架,就已經盡到注意義務了。所以,平台通常不會因為賣家侵權而需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律點通提醒: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電商平台不會替你把關商品的真偽,最終的責任還是落在直播主自己身上。平台雖然不會事前審查,但一旦收到檢舉並確認侵權,商品就會被下架,而你身為賣家,仍需承擔法律責任。
案例二:代購直播主阿明的「平行輸入」爭議
阿明是一位專門代購日本商品的直播主,他在直播中販售許多從日本購得的知名品牌服飾,並強調都是正品。然而,台灣的該品牌代理商卻向他發出警告,認為他侵害了商標權,要求他停止販售。
法院怎麼說?
阿明堅持自己賣的是真品,屬於合法的「平行輸入」。法院審理後,支持了阿明的說法。法院認為,台灣《商標法》採「國際耗盡原則」,只要商品是經商標權人或其同意之人,在國內外市場上合法流通的真品,商標權人就不能再主張權利。即使台灣的商標權人與日本的商標權人是不同公司,但如果他們之間有授權、經銷關係,或屬於同一集團,且使用相同的商標行銷,那麼從日本合法購得的真品,進入台灣市場販售,就屬於合法的平行輸入,不會構成侵權。
律點通提醒: 平行輸入是直播主的一大防禦利器,但前提是商品必須是真品,且來源合法,沒有經過變質、改造。如果你能證明這些,就能合法販售。
直播主被告的自保SOP
面對這些潛在的法律風險,直播主該如何保護自己呢?
- 確保商品來源合法性: 務必從正規、可信賴的管道進貨,並妥善保留所有進貨憑證、發票、授權證明等,以證明商品是真品且來源合法。這是最重要的防線!
- 避免不當仿襲: 不要模仿或抄襲他人商品的外觀、包裝、名稱等表徵。即使沒有直接侵犯商標權,也可能構成不公平競爭。
- 了解並遵守平台規則: 仔細閱讀你所使用的電商平台的智慧財產權政策,避免刊登違規商品。
- 收到檢舉或通知時: 冷靜應對,不要慌張。立即停止販售被指控的商品,並收集所有相關證據(進貨憑證、商品照片、對話紀錄等)。如果情況複雜,務必尋求專業法律意見。
- 平行輸入注意事項: 如果你販售的是平行輸入商品,請務必確認商品是真品,且符合《商標法》第36條第2項的國際耗盡原則,以避免觸法爭議。
結論
在競爭激烈的電商直播世界中,了解並遵守法律規範是保護自己事業的關鍵。希望透過律點通的解析,能讓各位直播主對電商平台上的仿冒品與侵權問題有更清晰的認識。記住,事前預防永遠勝於事後補救。做好功課,合法經營,才能讓你的直播事業走得更長遠、更穩健!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怎麼知道我賣的商品是不是仿冒品?
A: 辨識仿冒品最根本的方法是確認商品來源。務必向品牌官方、授權代理商或有信譽的批發商進貨,並索取正式發票或授權證明。如果商品價格遠低於市價、包裝粗糙、品質不佳或沒有官方防偽標籤,都可能是仿冒品的警訊。保留所有進貨憑證,是證明商品為真品的關鍵證據。
Q: 如果我的商品被檢舉了,會立刻被下架嗎?我該怎麼辦?
A: 通常電商平台在收到檢舉後,會先通知你並給予一段時間讓你提出說明或證明。若無法在時限內提出有效證據,或平台認定侵權事實明確,商品就可能被下架。此時,你應立即停止販售該商品,並收集所有相關證據(進貨憑證、商品照片、與供應商的對話紀錄等),必要時可尋求律師協助,評估是否提出反駁或準備應訴。
Q: 我賣的是從國外帶回來的真品,為什麼還是會被說是侵權?
A: 這可能涉及到「平行輸入」的法律界線。雖然《商標法》採國際耗盡原則,允許真品平行輸入,但仍需滿足特定條件。例如,商品必須確實是真品,且沒有經過變質、受損或擅自加工改造。此外,若該商標在不同國家屬於完全獨立的權利人且無任何關聯,理論上可能不適用國際耗盡原則。建議你保留所有在國外購買商品的證明,並了解該品牌在全球的商標權佈局,以便在法律爭議中提出抗辯。
Q: 電商平台對仿冒品有責任嗎?他們會不會跟我一起被告?
A: 根據台灣目前的法院實務見解,一般B2B2C或C2C模式的電商平台,通常不負有對賣家商品進行「事前審查」的義務。但平台必須建立完善的「檢舉機制」,並在接獲權利人通知後,迅速採取下架等「事後處理」措施。如果平台已盡到這些注意義務,通常不會被認定有故意或過失,也就不需與賣家負連帶賠償責任。所以,主要的法律責任還是會落在販售仿冒品的直播主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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