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販售糾紛?和解書簽署攻略,避開偽造文書地雷!
身為小額販售者,您可能偶爾會遇到各種商品爭議、消費糾紛,甚至不小心捲入仿冒爭議。這時候,雙方往往會透過「和解」來解決問題。然而,和解書可不是隨便簽簽就好,一旦涉及「仿冒和解書」,也就是偽造或變造和解書,您可能就從單純的民事糾紛,升級成了嚴重的刑事案件!
「律點通」深知您對法律條文的陌生與不安,因此特別整理這份指南,幫助您看懂和解書背後的法律風險,避免誤踩「偽造文書」或「詐欺」的地雷,保護自己的權益。
為什麼和解書不能亂簽亂動?常見的法律陷阱
和解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旨在終止或防止爭執發生。它的核心精神是「互相讓步」,一旦簽署,就代表雙方對爭議事項達成共識。因此,任何對和解書內容的偽造、變造或冒用他人名義簽署的行為,都可能觸犯重罪。
這些行為不只可能讓和解書本身的效力無效,更可能讓您面臨以下刑事責任:
1. 偽造、變造私文書與行使罪
和解書屬於《刑法》上的「私文書」。如果您未經授權就製作一份假的和解書,或者竄改一份真實和解書的內容,就可能觸犯「偽造、變造私文書罪」。而如果您將這份假的或被改動的和解書拿出去使用(例如交給對方、檢察官或法院),就構成「行使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簡單來說,只要您做的假和解書,在客觀上可能讓別人誤信為真,並因此造成損害的危險,就符合犯罪要件。即使還沒造成實際損害,也可能成立。
《刑法》第216條:「行使第二百十條至第二百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這條說明,只要您把偽造或變造的和解書拿出來「用」,就可能構成「行使」罪。實務上,通常會直接以「行使偽造文書罪」來論處,偽造的行為會被行使行為所吸收。
2. 詐欺取財罪
如果偽造和解書的目的是為了騙取財物,例如假裝已經和解而讓對方交付金錢,那麼除了偽造文書罪外,還可能同時觸犯「詐欺取財罪」。
《刑法》第339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這代表,如果您用假的和解書來欺騙對方,讓對方因此交付財物給您,就可能構成詐欺。這兩種罪名,法院會依情節從一重處斷。
3. 易科罰金的機會
面對這些刑事責任,如果判決結果是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且符合其他條件,您可能還有機會聲請「易科罰金」,也就是繳交罰金來代替入監服刑。
《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真實案例看懂「仿冒和解書」的代價
法律條文可能有些生硬,讓我們透過兩個實際案例,看看這些法律陷阱是如何發生的:
案例一:虛構人物也算偽造?假和解書掩蓋真詐騙
小陳因為資金周轉不靈,想向朋友借錢卻又不想還。他想了一個歪主意:先假裝自己需要一筆錢去賠償一個「虛構的」受害者「王小姐」的和解金,然後隨便找人偽造了一份與這位「王小姐」的和解書給朋友看,企圖讓朋友相信他真的需要錢來和解。
法律結果:法院認為,即使「王小姐」是小陳編造出來的虛構人物,但這份假和解書足以讓一般人誤以為真,並可能損害朋友的財產權益,因此小陳仍構成「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及「詐欺取財罪」。最終,他被判處有期徒刑並緩刑。
律點通提醒: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偽造文書罪不一定要冒用真實存在的人名。即使是虛構的人物,只要您製作的文書足以讓人誤信為真,並可能造成損害,就可能構成犯罪!
案例二:空白和解書別亂簽!小心變成「偽造印文」
阿美經營網拍,有一次與買家發生糾紛。買家提出一份空白的和解書,說會回去填寫內容後再給阿美確認。阿美基於信任,就在這份只有印章格的空白和解書上蓋了章,但沒簽名,也沒確認任何內容。
法律結果:後來買家並沒有填寫任何具體和解內容,只是拿著這份蓋有阿美印章的空白和解書去向第三方請款。法院認為,阿美雖然沒有偽造和解書的內容,但她在空白文件上偽蓋印章的行為,仍構成「偽造印文罪」。
律點通提醒:這個案例非常重要!它說明了在空白文件上簽名或蓋章的風險。即使當時沒有填寫具體內容,也可能構成較輕的「偽造印文罪」或「偽造署押罪」。一旦對方填入不利內容並使用,您更可能被牽連進「偽造私文書罪」。所以,切記絕對不要在空白的和解書上簽名或蓋章!
簽署和解書前,這些「眉角」你一定要知道!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在簽署任何和解書之前,請務必做好以下幾點:
- 核實身份真實性:務必請對方出示身分證件,核對姓名、身分證字號等資料,並建議拍照留存。避免與無法確認身份的人簽署和解書。
- 親自簽署與見證:要求所有當事人親自簽名、蓋章或按指印。如果可以,最好有公正第三方(例如您信任的朋友、律師)在場見證,並請見證人簽名。
- 仔細審閱和解書內容:
- 逐條閱讀:務必仔細閱讀和解書的每一個字句,確認您完全理解並同意所有條款。
- 明確具體:和解條件應明確、具體,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詞語,例如「所有債權債務關係一筆勾銷」等概括性條款,應仔細確認其涵蓋範圍。
- 涵蓋範圍:明確約定和解的範圍,是針對所有爭議,還是僅限於特定事項。
- 撤回告訴/訴訟:如果涉及撤回刑事告訴或民事訴訟,應明確記載撤回的對象、案件編號及撤回的時程。
- 避免空白簽署:這點非常重要! 絕不在空白和解書上簽名、蓋章或按指印。一定要在所有和解條件和內容都已填寫完畢並確認無誤後,再進行簽署。
- 保留證據:簽署後,務必取得和解書正本或經核對無誤的影本。同時,保留所有與和解過程相關的通訊紀錄(簡訊、通訊軟體對話、電子郵件等)及金錢往來證明。
結語
和解是解決糾紛的好方法,但前提是必須在合法、真實的基礎上進行。身為小額販售者,面對和解書時,務必保持警惕,仔細核對,絕不偽造或變造任何內容。誠實面對問題,謹慎處理文件,才能真正保護自己的權益,讓您的販售之路走得更穩健!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收到和解書,對方說很急要我馬上簽,怎麼辦?
A: 即使對方催促,您也絕對不要急著簽名。請禮貌地告知對方,您需要時間仔細閱讀內容,並核對相關資訊。如果對方堅持要您立即簽署,這可能是一個警訊,更應提高警覺,不要在壓力下做出倉促決定。您可以要求將和解書帶回審閱,或約定隔天再簽。
Q: 和解書簽了之後,發現內容對我很不利,可以反悔嗎?
A: 和解契約一旦簽署,原則上具有高度的安定性與拘束力,要反悔非常困難。除非您能證明和解書是在被詐欺、脅迫的情況下簽訂,或者和解所依據的重要文件事後被發現是偽造或變造的,且您若知情就不會簽署,才有可能依《民法》相關規定主張撤銷。但舉證責任在於您,且法院對撤銷的認定非常嚴格。因此,簽署前務必三思。
Q: 如果對方提供的是和解書影本,我還要簽嗎?
A: 和解書最好簽署正本。如果對方只提供影本,您應特別小心。務必仔細核對影本內容是否與原本一致,並確認原本是否存在。如果可以,要求對方提供正本簽署,或在影本上加註「與正本核對無誤」並簽名蓋章,且雙方各持一份。若對影本的真實性有疑慮,應拒絕簽署。
Q: 和解書內容有很多法律專有名詞看不懂怎麼辦?
A: 如果您對和解書的內容有任何不理解的地方,千萬不要不懂裝懂就簽下去。您可以要求對方解釋,或請對法律較熟悉的朋友、親人協助確認。最重要的是,您必須完全理解並同意和解書的每一個條款。如果對方拒絕解釋或讓您有時間理解,請考慮拒絕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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