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主賣仿冒品,法律責任有多重?
各位在鏡頭前熱情銷售的直播主們,您是否曾因為收到網路賣場的「下架通知」,或是被品牌方指控販售仿冒品而感到焦慮不安?在網路銷售蓬勃發展的今天,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也日益受到重視。身為直播主,了解相關法律風險,是您保護自己和事業的關鍵第一步。
什麼是「商標侵權」?
簡單來說,當您未經品牌所有者(商標權人)的同意,在您的直播或賣場中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誌,販售相同或類似的商品,並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時,就可能構成商標侵權。這不僅會讓您辛苦建立的商譽受損,更可能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
法律責任解析:下架、賠償與刑事風險
當品牌方發現您的商品涉嫌侵權時,通常會透過網路平台發出「通知取下」的要求。這是一個初步的止損機制,但後續的法律責任才是您需要特別留意的重點。
1. 請求除去侵害與損害賠償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商標權人可以要求您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例如下架商品),甚至請求銷毀仿冒品。更重要的是,若您有「故意」或「過失」販售仿冒品,商標權人可以向您請求損害賠償。
《商標法》第69條第1項:「商標權人對於侵害其商標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商標法》第69條第3項:「商標權人對於因故意或過失侵害其商標權者,得請求損害賠償。」
這裡的「故意或過失」是關鍵。法院會綜合判斷,例如:
- 專業度: 您是否為專業賣家?專業賣家通常被期待有更高的辨識能力。
- 價格異常: 仿冒品與真品價格是否有顯著差異?若價格遠低於市價,卻未合理查證,很容易被認定有過失。
- 進貨管道: 商品來源是否合法?能否提供完整的進貨憑證、授權文件?
- 先前警告: 您是否曾收過品牌方或平台發出的侵權警告,卻仍繼續販售?
2. 損害賠償如何計算?
《商標法》提供了多種損害賠償的計算方式,品牌方可以選擇對其最有利的方式主張,這也意味著賠償金額可能非常高昂。
《商標法》第71條第1項:「商標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時,得就下列各款擇一計算其損害:一、依民法第二百十六條規定。……二、依侵害商標權行為所得之利益;……三、就查獲侵害商標權商品之零售單價一千五百倍以下之金額。……四、以相當於商標權人授權他人使用所得收取之權利金數額為其損害。」
法院會綜合考量商標知名度、仿冒品數量、您的獲利、過失程度等因素來酌減賠償金額,但即便如此,仍可能是一筆沉重的負擔。此外,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面臨刑事責任(例如《商標法》第95條)。
實務案例解析:從別人的經驗學教訓
了解法條規定後,我們來看看兩個實際案例,讓您更具體理解法律在實務中如何運作。
案例一:小陳的腳踏車零件店
小陳經營一家網路腳踏車零件店,透過直播販售多款知名品牌的零件。他發現有些供應商能提供價格極低的「同款」零件,雖然沒有正式授權,但因為利潤高,他仍決定進貨並在直播中銷售,宣稱是「平輸品」。
然而,這些零件其實是仿冒品。知名品牌商標權人發現後,不僅向網路平台檢舉導致小陳的商品被下架,更向小陳提告請求損害賠償。法院調查發現,小陳身為專業賣家,應有能力辨識真偽,且這些仿冒品的價格與真品價差極大,足以讓他產生合理懷疑。加上品牌方代理商曾發出警告,小陳卻未停止販售,最終法院認定小陳有過失侵害商標權,判決他需賠償高額損害,並登報向品牌方回復商譽。
啟示: 專業賣家對商品真偽負有較高注意義務。若商品價格異常低廉、進貨管道不明或曾收過警告,仍持續販售,很容易被認定為「故意」或「過失」,需承擔法律責任。
案例二:某知名購物平台的仿冒手錶事件
某知名購物平台為了豐富商品種類,與一家供應商合作銷售多款名牌手錶。平台雖然要求供應商提供進口報單和切結書,但在審核文件時,卻沒有仔細查核,導致一些明顯有偽造、變造跡象的文件(例如不同型號手錶卻使用相同的報關單號碼、缺乏海關印文)被平台接受。最終,這些手錶被證實是仿冒品。
品牌權人提告後,法院認定該平台不僅是提供資訊的「中介者」,而是深度參與交易過程(例如直接與消費者交易、開立發票等)。因此,平台對供應商提供的文件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由於平台未審慎查核可疑文件,被認定有過失,需與販售仿冒品的供應商連帶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啟示: 網路平台若深度參與交易,其對商品來源的查核義務會更高。對直播主而言,這也提醒您在選擇合作平台或供應商時,務必確保其合法性與商品來源的可靠性,避免因供應鏈問題而牽連自身。
直播主自保攻略:避免法律風險的實用建議
面對複雜的法律風險,直播主們該如何保護自己呢?以下提供幾點實用建議:
1. 確保商品來源合法,保留完整憑證
這是最根本的一步。務必從合法、有信譽的供應商進貨,並保留所有進貨憑證、發票、授權文件。這些文件在日後若發生爭議時,是證明您商品來源清白的重要證據。若無法提供合法來源證明,您的風險將大幅提高。
2. 提高警覺,辨識真偽
對於知名品牌商品,特別是價格顯著低於市價的商品,務必提高警覺。不要輕信「平行輸入真品」、「原單貨」等說法,尤其當供應商無法提供正式授權證明時。作為賣家,您有義務對所販售商品的真偽進行合理查證。
3. 收到通知,迅速回應處理
若收到品牌方或網路平台的侵權通知,請務必立即停止販售該商品並下架。主動與通知方或平台溝通,提供您擁有的合法來源證明。若確實無法證明商品合法性,應迅速配合處理,避免損害擴大,並審慎評估後續可能面臨的法律問題。
4. 誠實描述商品,避免不實陳述
在直播或商品描述中,切勿虛報商品為「原廠正貨」、「平行輸入真品」等不實資訊。務必誠實、準確地描述商品狀況。任何誇大或誤導性的陳述,都可能成為日後被認定有「故意」或「過失」的證據。
結語
直播主的舞台充滿機會,但也伴隨著相應的法律責任。販售仿冒品不僅可能讓您面臨高額賠償、商譽受損,甚至可能觸犯刑事法律。透過了解《商標法》等相關規定,確保商品來源合法、提高警覺、並妥善處理侵權通知,您就能在直播的道路上走得更穩健、更長遠,打造一個合法且受消費者信賴的直播事業!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只是轉賣,不知道是仿冒品,這樣也會有責任嗎?
A: 根據《商標法》,若您有「故意」或「過失」販售仿冒品,就可能需要負損害賠償責任。實務上,法院會考量您是否為專業賣家、商品價格是否顯著低於市價、進貨管道是否可疑、或是否曾收過警告等因素來判斷。即使您聲稱不知情,若有「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的情況,仍可能被認定有過失,進而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Q: 如果被判定侵權,我大概會被要求賠償多少錢?
A: 《商標法》提供了四種損害賠償計算方式,品牌方可擇一主張:1. 依民法一般規定;2. 依您的侵權所得利益;3. 查獲商品零售單價1500倍以下金額(但超過1500件以總價計);4. 相當於商標權人授權他人使用所得收取之權利金數額。法院會綜合考量商標知名度、仿品數量、您的獲利、過失程度等因素酌減賠償金額,但實際金額仍可能非常高昂,甚至可能被要求登報回復商標權人信譽。
Q: 收到平台或品牌方的下架通知,我該怎麼辦?
A: 收到通知後,首先應立即停止販售該商品,並將其下架,避免損害擴大。接著,仔細審閱通知內容,確認侵權主張的具體細節。如果您有合法進貨證明、授權文件或其他反證,應主動與通知方或平台溝通並提供證明。若無法證明合法性,建議配合下架,並審慎評估後續可能面臨的法律問題,以降低風險。
Q: 我要怎麼確保我賣的商品不是仿冒品?
A: 最重要的是確保商品來源合法可靠。務必向有信譽的供應商進貨,並保留完整的進貨憑證、發票、授權文件等。對於知名品牌商品或價格異常低廉的商品,應特別提高警覺,進行查證。若能取得品牌方或其代理商的正式授權,是最好的保障。在直播中也應避免使用可能誤導消費者的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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