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主,你賣的不是商品,是風險!搞懂仿冒品法律責任
嗨!各位在鏡頭前熱情喊單的直播主們,您們好!在這個流量就是王道的時代,直播帶貨已成為主流。然而,在追求銷量和話題的同時,您是否曾為了「貨源」而感到不安?特別是當商品涉及到品牌、價格又特別優惠時,您是否曾閃過一絲疑慮:會不會是仿冒品?
身為「律點通」,我深知直播主的辛苦與挑戰。但法律紅線一旦踩到,輕則罰款、重則牢獄之災,甚至可能面臨天價賠償,讓您多年的努力付諸東流。今天,我們就來好好聊聊,直播主販賣仿冒品,究竟會面臨哪些刑事與民事責任,以及您可以怎麼保護自己。
踩到紅線了嗎?這些法條你必須知道!
直播主透過網路販賣仿冒品,可能同時觸犯刑事和民事法律。以下是您必須了解的關鍵法條:
刑事責任:國家會追究你的罪行
販賣仿冒品罪:商標法第97條
這是最直接的罪名,只要您在直播中販售未經授權的仿冒品牌商品,就可能觸犯此條。不論您是否知情,只要有販賣行為,且商品確實侵害他人商標權,就可能成立。
《商標法》第97條:「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第一項商品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行為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
白話來說,您在直播中賣仿冒品,就可能面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最高五萬元的罰金。而且,法律特別點名「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這完全就是針對直播主而來!
加重詐欺罪: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如果您的行為更惡劣,明知是仿冒品卻謊稱真品,欺騙消費者購買,那事情就更嚴重了!
《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這條罪名比單純的販賣仿冒品更重,因為您不只侵害商標權,還欺騙了消費者。直播主透過網路對不特定大眾散布不實訊息,就符合「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的加重情節,刑責從一年起跳,最高可達七年,還可能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罪名競合與沒收:刑法第55條、第38條之1、商標法第98條
如果您的單一販賣行為同時觸犯了《商標法》的販賣仿冒品罪和《刑法》的加重詐欺罪,法院會依《刑法》第55條,從刑責較重的罪名處斷,通常會是加重詐欺罪。
此外,您透過販賣仿冒品賺到的錢(犯罪所得),以及那些仿冒商品本身,都會被法院依照《刑法》第38條之1和《商標法》第98條強制沒收,一分一毫都帶不走。
民事責任:商標權人會向你求償
除了刑事責任,商標權人還會向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高額的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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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賠償基礎:《商標法》第69條第3項規定,只要您故意或過失侵害商標權,就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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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金額怎麼算? 《商標法》第71條第1項第3款提供了一種計算方式:
《商標法》第71條第1項第3款:「商標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時,得就下列各款擇一計算其損害:三、就查獲侵害商標權商品之零售單價一千五百倍以下之金額。但所查獲商品超過一千五百件時,以其總價定賠償金額。」
這表示,賠償金額可能高達查獲仿冒品零售單價的1500倍!法院會根據侵害的程度、規模、您的獲利、犯後態度等因素來決定倍數。這筆錢,絕對不是小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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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侵權責任:《民法》第184條第1項也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商標權人也可依此條向您求償。
別以為「不知情」就能脫身!直播主常見迷思解析
商標侵權 vs. 詐欺取財,差在哪?
- 商標權侵害:保護商標權人對品牌的專用權,避免消費者混淆。《商標法》第97條是故意犯,要求行為人有「意圖販賣」的故意。 雖然實務上會綜合判斷客觀事證(如購入價格顯不相當)來推論行為人是否知悉為仿冒品而有販賣之故意,但其並非過失犯。重點在於您是否有販賣仿冒品的意圖。
- 詐欺取財:核心是您用欺騙手段(例如謊稱仿冒品為真品),讓別人誤信而掏錢。直播主若明知是仿冒品還騙說是正品,就構成詐欺。這兩者常常會因為直播主「謊稱真品」的單一行為而同時發生,此時會依《刑法》第55條從一重處斷,通常是加重詐欺罪。
「故意」的認定標準,法院怎麼看?
在刑事案件中,「故意」是關鍵。直播主常辯稱「我真的不知道是仿冒品!是上游廠商騙我的!」但法院不會只聽您單方面的說詞,而是會綜合判斷各種客觀證據,例如:
- 購入價格異常低廉:如果進貨價遠低於市場行情,一個正常人應該會起疑,這時「不知情」的辯解就很難被採信。
- 商品品質或證明文件有疑慮:如果商品做工粗糙、沒有完整包裝或證明文件,或者證明文件看起來怪怪的,您卻沒有進一步查證,法院也會認為您應該知道。
- 您的社會經驗與智識程度:法院會考量您的年紀、學識和社會經驗,判斷您是否具備辨識真偽的基本能力。
賠償金怎麼算?天價賠償不是不可能!
如同前面提到的,《商標法》允許商標權人請求高達零售單價1500倍的賠償金。法院在決定具體倍數時,會考量:
- 侵害的規模和嚴重性:您賣了多少件?賣了多久?直播的影響範圍有多廣?品牌知名度如何?
- 您的獲利與犯後態度:您從中賺了多少錢?被抓到後有沒有坦承犯行?有沒有積極與商標權人和解?
- 商品單價與品質:仿冒品的單價高低、品質是否低劣等。
真實案例警示:他們都怎麼栽的?
以下是幾個真實案例,經過匿名化處理,讓您更清楚地了解法律的實際運作:
案例一:知名直播主賣假名錶,不只賠錢還坐牢!
有一位在臉書上小有名氣的直播主「老王」,經常在直播中競價販售各種名牌手錶。他向不明來源購入一批手錶,雖然價格低得令人心動,但他卻在直播中信誓旦旦地宣稱這些手錶都是「真品」、「原廠貨」,還附上看似專業的「保證卡」。結果,這些手錶被查出都是仿冒品。
法院審理後認為,「老王」明知手錶來源可疑,卻仍謊稱真品欺騙消費者,構成加重詐欺取財罪。儘管他辯稱不知情,但法院從其交易過程和對保證卡的檢視中,認定他對真偽存有疑慮卻仍執意販售,具有詐欺的「未必故意」。最終,「老王」不僅被判刑,所有販售的仿冒手錶和犯罪所得也全數被沒收。
律點通提醒:別以為「保證卡」就能唬弄過去!法院會深入檢視您的主觀意圖,任何謊稱真品的行為,都可能讓您從販賣仿冒品罪升級為刑責更重的加重詐欺罪。
案例二:直播賣假童裝,以為小事卻被判刑!
「小美」經營一個臉書童裝社團,經常與批發商合作直播帶貨。她和批發商共同基於販賣仿冒品的意圖,在直播中銷售仿冒卡通圖案的童裝。這些童裝雖然單價不高,但因為是知名卡通圖案,吸引了不少家長購買。
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認定,「小美」共同犯了《商標法》第97條「透過網路方式販賣侵害商標權之商品罪」,被判處拘役。法院考量到商標權人投入大量資金建立商譽,而「小美」卻貪圖私利販售品質低劣的仿冒品,嚴重侵害了商標權人權益和公平交易秩序。
律點通提醒:別輕忽「小商品」的法律風險!即使單價不高,只要是仿冒品,透過網路販售的行為就足以構成犯罪。與上游廠商的合作,也可能讓您被認定為「共同正犯」,一起承擔法律責任。
給直播主的實用自保指南
最重要的原則:寧可不賺,也不要碰觸法律紅線!
源頭管理:進貨SOP
- 嚴格審核供應商:務必確認合作廠商的信譽,要求提供合法授權證明、進貨憑證或報關單據。對於來路不明、價格異常低廉的商品,直接說不!
- 白紙黑字留證據:與供應商簽訂合約,明確約定商品為正品,若有仿冒問題,供應商需負全責並賠償損失。保留所有對話紀錄、交易明細、匯款證明等。
- 對商品保持警覺:收到貨品後,檢查包裝、標籤、做工是否與正品有明顯差異。若有疑慮,寧可不賣。
直播內容:話術要小心
- 避免不實宣稱:絕對不要在直播中謊稱仿冒品為「真品」、「原廠正貨」、「平行輸入正品」或提供不實的保證卡。任何虛偽的陳述,都可能讓您從單純的商標法案件,升級為刑責更重的加重詐欺罪!
- 誠實告知來源:如果商品確實是「原單」、「外貿尾單」等,請誠實告知,但仍需注意避免使用與正品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以免構成商標侵權。
- 保留直播紀錄:所有直播內容都應保留備份,以備不時之需,證明您沒有不實宣稱。
危機處理:不慎踩雷怎麼辦?
- 立即停止侵權:一旦發現商品可能是仿冒品,或收到任何檢舉、警告,請立即停止販售、下架商品。
- 積極配合調查:若不幸被檢舉或調查,請配合執法機關,提供所有進貨憑證、對話紀錄等,證明您已盡到查證義務或非故意。
- 尋求專業協助:這時候,您需要專業的法律意見,協助您評估風險、擬定應對策略,並與商標權人協商和解,爭取較輕的處罰或緩刑機會。
律點通真心話:別讓流量變牢飯!
直播主的世界充滿機會,但也伴隨風險。販賣仿冒品不僅僅是賺點「快錢」,它背後隱藏著嚴重的刑事責任、高額的民事賠償,以及對個人信譽的巨大打擊。這些法律風險,遠比您想像的要高,也比您賺到的利潤要沉重。
記住,「知法守法」是最好的營銷策略。 確保您的商品來源合法、直播內容真實透明,才能讓您的直播事業走得更長遠、更穩健。別讓一時的貪念或疏忽,毀掉您辛苦建立的一切!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怎麼判斷我賣的商品是不是仿冒品?
A: 判斷商品是否為仿冒品,可以從幾個方面著手:首先,價格是否異常低廉,遠低於市場行情。其次,商品包裝、標籤、做工、材質是否粗糙或與正品有明顯差異。第三,是否有完整的授權證明或進貨憑證,如果供應商無法提供或支吾其詞,就要提高警覺。最後,可以透過品牌官方網站或專櫃進行比對或詢問,確認商品真偽。如果對商品有任何疑慮,最好不要販售。
Q: 如果我跟廠商進貨,廠商說這是正品,我還會被告嗎?
A: 是的,即使廠商向您保證是正品,您仍有可能會被告。在法律上,您作為販售者,有義務確保所販售商品的合法性。如果法院認定您在進貨時,有足夠的客觀事證可以讓您合理懷疑商品為仿冒品(例如價格顯不相當),但您卻未盡查證義務,仍執意販售,就可能被認定具有販賣仿冒品的「故意」。因此,務必嚴格審核供應商,並保留所有進貨憑證和對話紀錄,以證明您已盡到查證義務。
Q: 賣仿冒品會不會被關?罰多少錢?
A: 這取決於您的行為情節。單純販賣仿冒品,可能觸犯《商標法》第97條,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但如果您是明知仿冒品卻謊稱真品販售,則可能構成《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的加重詐欺取財罪,刑責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此外,所有犯罪所得和仿冒品都會被沒收,商標權人還會向您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高額損害賠償,賠償金額可能高達查獲仿冒品零售單價的1500倍。
Q: 如果不小心賣了仿冒品,收到通知或被調查了,我該怎麼辦?
A: 第一時間應立即停止所有販售仿冒品的行為,並將相關商品下架。其次,保留所有與商品來源、交易過程相關的證據,包括進貨憑證、與供應商的對話紀錄、直播內容備份、交易明細等。在配合執法機關調查時,誠實說明情況,並提供您所掌握的證據。同時,積極與商標權人協商和解,爭取較輕的處罰。切勿湮滅證據或逃避調查,這只會讓情況更糟。
※ 網站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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