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品牌被仿冒了,除了產品銷量受損,還要花一大筆律師費打官司,這些律師費能叫對方賠嗎?」這是許多智財權利人面對仿冒侵害時,心中最常浮現的疑問。在台灣,打官司的律師費用,原則上是自己承擔。但面對複雜且專業的智財仿冒案件,如果律師費能向侵權者請求賠償,無疑能大大減輕權利人的負擔。今天,律點通就來為您深入解析,在仿冒訴訟中,您的律師費用究竟有沒有機會獲得賠償!
法律依據:律師費求償的可能路徑
要了解律師費能否求償,我們必須從台灣的相關法律規定著手。雖然一般民事訴訟中,律師費通常被視為當事人為維護自身權益的支出,難以要求對方賠償,但在特定情況下,尤其是在智慧財產權案件中,法律仍為權利人開啟了一扇窗。
1. 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原則
當您的智慧財產權被仿冒者侵害時,您可以依據民法請求損害賠償。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表示,只要仿冒者的行為是故意或過失地不法侵害了您的商標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就必須負起賠償責任。賠償的範圍,依據《民法》第216條第1項規定,應以填補您所受的損害及所失的利益為限。
2. 智慧財產權法規:專屬規定與費用酌定
智慧財產權案件有其特殊性,部分法規提供了更明確的請求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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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權侵害:
《商標法》第61條第1項前段:「商標專用權人對於侵害其商標專用權者,得請求損害賠償。」 這條文直接賦予商標權人因權利受侵害而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此外,當實際損害難以證明時,最新的《商標法》第71條第1項第3款(原第66條第1項第3款)也提供了特殊的計算方式,讓權利人可以依查獲的仿冒商品零售單價,請求500倍至1500倍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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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酬金列為訴訟費用: 在智慧財產民事事件中,有一項特別的規定,讓律師費用有機會被法院認可。
《智慧財產民事事件律師酬金列為訴訟或程序費用之支給標準》第2條:「本標準所稱律師酬金,指當事人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或法院為當事人選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應由法院酌定律師酬金數額作為訴訟或程序費用之一部。」 這項標準雖然主要用於法院在特定情況下酌定律師費作為訴訟費用,但它間接說明了在智財案件中,律師服務的「必要性」是可能被承認的。
3.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伴隨刑事責任的求償
許多仿冒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若仿冒者被提起刑事訴訟,您可以利用刑事訴訟程序附帶提起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 這讓您可以在刑事程序中一併請求損害賠償,但請求範圍限於「犯罪事實所生之損害」。
關鍵概念:證明「必要性」與「相當因果關係」
無論是依民法或智財權法規請求,成功求償律師費用的核心在於證明兩件事:
- 「必要性」: 證明您委任律師是為了伸張權利所必要。例如,案件複雜、涉及專業法律知識、您對法律不熟悉、或您是外國法人在台訴訟不便等。
- 「相當因果關係」: 證明若沒有仿冒者的侵權行為,您根本不需要支出這筆律師費用。這筆費用是直接因仿冒行為而產生。
生活案例解析:法院如何認定律師費的「必要性」
台灣法院在實務上,確實有判准律師費用賠償的案例。這些案例通常圍繞著「必要性」這個核心概念。
案例一:外國品牌在台維權,律師費獲准賠償
某歐洲知名時尚品牌「歐風精品」,發現其在台灣註冊的商標皮夾被大量仿冒販售。由於該品牌為外國法人,對台灣的法律程序不甚熟悉,且訴訟過程涉及跨國協調,因此委託台灣律師處理侵權訴訟。法院審理後認為,考量該品牌作為外國法人在台訴訟確實存在不便,委任律師有其必要性,因此判決仿冒者除了賠償品牌商譽損失外,也應賠償部分律師費用。 啟示: 對於跨國企業或外國智財權利人而言,在台灣進行仿冒訴訟時,證明委任律師的「必要性」相對容易,有助於爭取律師費用賠償。
案例二:外籍人士遭誣告,律師費獲法院支持
一位在台灣工作的外籍人士「林先生」,無端遭到前合作夥伴誣告業務侵占及背信。面對突如其來的刑事偵查,他因不熟悉台灣法律且身處異鄉,為捍衛自身清白,不得不聘請律師協助辯護。最終,檢察官做出不起訴處分,林先生隨後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償名譽損失及偵查期間的律師費用。法院審酌後認為,林先生為外籍身份,不諳我國法律,為避免牢獄之災而委任律師進行辯護,具有高度必要性,且若無誣告行為,則無需支付此筆費用,故判決誣告者應賠償林先生精神慰撫金及律師費用共33萬元。 啟示: 雖然此案非直接的智財仿冒,但它再次印證了在當事人處於法律弱勢或不熟悉法律環境時(如外籍身份、案件複雜),委任律師的「必要性」是法院考量是否判准律師費用賠償的重要因素。這對智財權利人,特別是面對複雜仿冒案件或跨國訴訟時,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依據。
實務操作指引:如何提高律師費求償成功率
身為智財權利人,若您希望在仿冒訴訟中爭取律師費用賠償,以下幾點是您必須注意的:
- 充分證明「必要性」: 在訴訟中,務必詳細說明您委任律師的理由。例如,案件涉及的技術或法律議題高度專業、您公司內部缺乏處理複雜法律事務的專職人員、您是外國企業在台訴訟存在語言與文化隔閡等。
- 建立明確的「相當因果關係」: 清晰地論述若沒有仿冒者的侵權行為,您根本無需啟動訴訟程序,也就不會產生這些律師費用。這筆費用是為了對抗仿冒、維護權利而不得不支出的。
- 妥善保存證據: 所有與律師委任相關的文件都應妥善保管,包括委任契約、律師費支付收據、費用明細、律師工作內容紀錄(如會面紀錄、法律意見書、出庭紀錄等)。這些都是證明費用實際發生且合理的關鍵證據。
- 評估訴訟策略: 考量您的案件是否涉及刑事責任。若有,透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能是一個選項,但需注意律師費用與犯罪事實的直接關聯性。
- 預期法院酌減權: 即使法院認定律師費用可請求,仍可能根據案件的具體情節(如侵權情節輕重、被告所得利益、原告實際損害等)酌減賠償金額。因此,實際獲得的賠償可能低於您的實際支出。
結論:策略性維權,爭取應有賠償
在台灣的仿冒訴訟中,律師費用能否請求賠償並非絕對,但絕非不可能。關鍵在於智財權利人能否有策略地證明委任律師的「必要性」以及該費用與仿冒行為之間的「相當因果關係」。透過充分的準備與舉證,您有機會將這筆為維護自身權益而付出的成本,轉嫁給不法侵權者,真正實現損害填補,讓您的智慧結晶獲得更全面的保護。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律師費求償的最大難點是什麼?
A: 最大的難點在於證明律師費用的「必要性」與其和仿冒行為之間的「相當因果關係」。法院通常認為律師費是當事人自行選擇的支出,除非能證明在特定情境下,聘請律師是為伸張權利所不可或缺的,且若無侵權行為就不會產生此費用,否則難以獲准。
Q: 智慧財產案件在律師費求償上是否有特別優勢?
A: 是的,相較於一般民事案件,智慧財產案件在律師費求償上具有潛在優勢。根據《智慧財產民事事件律師酬金列為訴訟或程序費用之支給標準》,律師酬金在智財民事事件中可被法院酌定為訴訟費用的一部分。這項標準的存在,暗示了智財案件的專業性使得律師服務的「必要性」更容易被法院認可。
Q: 我應該選擇單獨提起民事訴訟,還是透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來請求律師費?
A: 這取決於案件情況。如果仿冒行為同時涉及刑事責任,透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能是一個選項,優點是免繳裁判費。但需注意,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的損害賠償範圍,以「被訴犯罪事實所生之損害」為限,若律師費與刑事犯罪事實關聯性不強,可能仍會被駁回。建議諮詢律師評估最適合的訴訟策略。
Q: 如果法院判准律師費賠償,我能拿到全部的律師費嗎?
A: 不一定。即使法院認定律師費用可請求,仍可能依個案情節(如侵權情節輕重、被告所得利益、原告實際損害、律師費用的合理性等)酌減賠償金額。法院會綜合考量所有因素,酌定一個合理的賠償數額,因此實際獲得的賠償可能低於您的實際支出。
Q: 我需要準備哪些文件來證明律師費用的合理性?
A: 您應妥善保存所有與律師委任相關的文件,包括:律師委任契約書、律師費用的支付收據或匯款證明、律師費用的明細清單(若有)、律師提供服務的相關紀錄,例如法律意見書、出庭紀錄、與律師溝通的電子郵件或會議紀錄等。這些都是證明費用實際發生且合理的關鍵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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