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團購主必看!販售仿冒品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
您是不是也曾心動於某些「高CP值」的商品,甚至在社群上與大家分享、開團?在網路世界裡,商品琳瑯滿目,但您可曾想過,如果一時不察,販售到仿冒品,可能讓您從團購主變成被告?
身為律點通,我了解社群團購的便利與魅力,但也看見其中潛藏的法律風險。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釐清,販售仿冒品究竟會面臨哪些法律責任,以及您該如何保護自己。
販售仿冒品,主要涉及哪些法律?
當您在社群上販售仿冒品,最直接相關的法律就是《商標法》和《刑法》,這兩者都可能讓您吃上刑事官司,甚至衍生出民事賠償責任。至於《公平交易法》,在現行實務上,其刑事責任的適用已經大幅限縮,通常不會是主要追究的對象。
1.《商標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商標法》主要保護品牌所有者的權利,避免他人未經授權使用其商標。販售仿冒品,就是一種典型的商標侵權行為。
《商標法》第97條後段:「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第一項商品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行為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
這條法規明確指出,只要您「販賣」或「意圖販賣」侵害商標權的商品,就可能構成犯罪。更重要的是,條文後段特別增訂「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這直接點名了社群團購、網路直播、拍賣等線上販售行為。換句話說,只要您賣的商品,上面使用的商標和別人註冊的商標一樣或很像,而且是用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上,就可能觸犯商標法。
此外,根據《商標法》第98條,侵害商標權的物品,不論是否屬於犯罪行為人,都可能會被法院「沒收」。這表示,即使商品已經賣出去或轉手,還是有可能被追回沒收。
2.《刑法》:可能構成詐欺,刑責更重!
如果販售仿冒品時,您還對買家謊稱商品是「正品」、「真貨」,讓買家誤以為真而付款,那麼您的行為就不只是商標侵權,還可能構成詐欺取財罪,而且因為是在網路上進行,刑責會更重!
《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條文中的「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正是社群團購的寫照。一旦被認定為加重詐欺取財罪,刑度可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比商標法的刑責重上許多!
當您的一個販售行為,同時觸犯了《商標法》和《刑法》的詐欺罪時,法院會依《刑法》第55條「想像競合犯」的規定,選擇法定刑責較重的罪名來論處,通常就是加重詐欺罪。這意味著,您將面臨更嚴峻的法律後果。
別忘了,販售仿冒品所賺取的所有不法利益,包括您收到的錢,都會依《刑法》第38條之1被法院「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這些真實案例告訴我們什麼?
法律條文可能有些生硬,但透過實際案例,您會更清楚其嚴重性:
案例一:社群販售假名牌,加重詐欺與商標法雙重罪名!
小陳和小美在某個LINE群組裡,看到有人分享「高仿」名牌羽球拍,覺得有利可圖。於是,他們便在Facebook社團發文,以遠低於市價的價格販售這些仿冒的羽球拍,並且在買家詢問時,謊稱是真品。結果,買家收到商品後發現是假貨,憤而報警。
法院審理後認為,小陳和小美的行為,同時觸犯了《商標法》的販賣侵害商標權商品罪,以及《刑法》的加重詐欺取財罪。由於加重詐欺罪的刑責較重,法院最終依加重詐欺罪判處小陳和小美有期徒刑,並宣告緩刑,但必須支付公庫金、提供義務勞務,同時,所有查扣的仿冒品和他們賺取的不法所得也全數沒收。
指導意義:這個案例清楚地告訴我們,在社群媒體上販售仿冒品,如果還謊稱是真品,不僅會觸犯商標法,還會構成更嚴重的加重詐欺罪。即使獲得緩刑,也需要付出代價,而且所有不法所得都會被追回。
案例二:直播賣假貨,一樣難逃法網!
經營臉書社團和粉絲專頁的小芳,與批發商合作,透過臉書直播平台販售仿冒的卡通圖案商品。雖然銷售金額不高,但這些商品明顯侵害了卡通圖案的商標權。結果,小芳也被商標權人發現並提告。
法院認定小芳的行為構成《商標法》透過網路方式販賣侵害商標權商品罪,判處拘役並可易科罰金。法院強調,即使販售金額不大,但透過網路直播公開販售品質低劣的仿冒品,已經侵害了商標權人的市場利益,也擾亂了公平交易秩序。除了刑責,小芳販售仿冒品所賺的錢,也一併被宣告沒收。
指導意義:這個案例提醒我們,無論是透過貼文、圖片還是直播,只要是透過網路販售仿冒品,即使金額不高,都會被《商標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法所得也一樣會被沒收。社群團購主應對所販售的商品負起責任,避免成為仿冒品的流通管道。
社群團購主,您該如何自保?
面對這些法律風險,社群團購主並非束手無策。以下是給您的實用建議:
- 徹底杜絕仿冒品:最根本的預防之道,就是完全不販售任何未經授權的仿冒商品。不要心存僥倖,認為「只是少量」、「沒人會發現」。
- 務必查證商品來源:對於任何宣稱是名牌、但價格卻異常低廉的商品,務必提高警覺。要求供應商提供完整的商標授權證明或進貨憑證,並確認其真實性。
- 明確告知商品性質:如果商品並非正品,即使是「高仿」,也應在銷售時明確標示,避免謊稱真品而構成詐欺罪。但請注意,即使您告知是仿冒品,仍然可能觸犯《商標法》!
- 留意共同正犯風險:在團購鏈中,從提供仿冒品的供應商、負責直播介紹的團購主、協助出貨的小幫手,都可能被認定為有共同犯意與行為分擔,而必須共同承擔刑事責任。
- 證據保全意識:商標權人通常會透過「釣魚」方式蒐集證據,例如購買商品、截圖販售頁面、錄影直播內容等。這些都可能成為呈堂證供,因此在販售任何商品時都應謹慎。
結語
經營社群團購,除了追求利潤,更要重視法律合規。販售仿冒品不僅可能讓您面臨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還會被沒收所有不法所得,甚至被商標權人求償巨額的民事損害賠償。這些後果,遠比您想像的更嚴重。
記住,誠信經營是長久之道。仔細審核商品來源,確保所有販售商品都是合法正品,才能讓您的社群團購事業走得更穩健、更安心。別讓一時的利益,換來長久的法律麻煩!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怎麼知道我賣的商品是不是仿冒品?
A: 最直接的方式是要求供應商提供合法的原廠授權證明或品牌官方的進貨憑證。此外,您可以觀察商品的價格是否遠低於市場行情、包裝或細節是否有粗糙之處,以及是否有無法解釋的「特殊管道」來源。如果無法確認,建議不要販售,以免觸法。
Q: 如果我不知道我賣的是仿冒品,還會被罰嗎?
A: 在法律上,販售仿冒品通常需要有「故意」或「過失」。如果您能證明自己確實不知道是仿冒品,且已盡到查證義務(例如要求供應商提供證明),可能會有減輕或免除刑事責任的機會,但仍可能需要負民事賠償責任。不過,法院在審理時會綜合判斷您是否合理地相信商品為真品,所以務必做好查證工作。
Q: 販售仿冒品除了會被關,還會有什麼損失?
A: 除了可能面臨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等刑事責任外,您的所有不法所得(販售仿冒品賺到的錢)都會被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此外,商標權人可以依《商標法》向您請求民事損害賠償,賠償金額可能非常高,甚至會要求您登報道歉以回復商譽,對您的個人財產和信用造成巨大影響。
Q: 我只是幫忙朋友開團或出貨,也會有法律責任嗎?
A: 是的,即使您只是「幫忙」,只要您有「犯意聯絡」和「行為分擔」,例如明知是仿冒品還協助宣傳、收款、出貨,就可能被認定為「共同正犯」,需要與主要販售者一同承擔刑事責任。所以,在協助他人進行團購時,務必確認商品的合法性。
Q: 如果我在販售時有特別註明是「高仿品」或「非正品」,就不會觸法了嗎?
A: 明確告知「高仿」或「非正品」可以避免構成《刑法》上的詐欺取財罪,因為您沒有欺騙消費者。然而,這並不能免除您《商標法》上的責任。只要商品上使用的商標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且用於相同或類似商品,無論您如何標示,都已構成侵害商標權,仍會面臨《商標法》的刑事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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