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售仿冒品刑事責任解析:實體店面經營者必讀的法律課
開店做生意,最講究誠信與品牌。然而,市場上商品百百種,一不小心進到「來路不明」的貨,甚至販售到「仿冒品」,輕則商譽受損,重則可能讓您面臨嚴重的刑事責任!身為實體店面經營者,您是否曾為了追求利潤,而對商品的來源與真偽有所鬆懈?「律點通」今天要帶您深入了解,販售仿冒品可能觸犯的台灣法律,以及如何保護您的店面,遠離法律風險。
販售仿冒品,主要觸犯《商標法》!
當您販售的商品,未經品牌授權,卻使用了與該品牌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誌,讓消費者誤以為是正版商品時,就可能觸犯《商標法》。這是販售仿冒品最核心的法律責任。
根據《商標法》第97條明確規定:
《商標法》第97條:「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前條第一項所列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這條文的意思是,不論您是實際「販賣」了仿冒品,還是只是「想賣而放在店裡展示(陳列)」,甚至是「持有」準備販賣,或是從國外「輸入」仿冒品,都可能觸法。而這裡提到的「前條第一項所列之物」,白話來說,就是指那些未經品牌授權,卻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標的假貨。
最關鍵的「明知」:法官怎麼判斷您知不知情?
許多經營者可能會說:「我不知道那是仿冒品啊!」但法律上判斷您是否「明知」是仿冒品,並非只看您口頭上的說詞,法院會綜合考量多種客觀事實來推斷:
- 價格顯不合理: 如果進貨或販售價格遠低於市場行情,明顯不符常理。
- 進貨管道異常: 未透過正常代理商或官方管道進貨,來源不明。
- 商品品質粗糙: 仿冒品在材質、作工、包裝、標籤等方面與真品有明顯落差。
- 缺乏防偽特徵: 真品通常會有的雷射標籤、保證書等,仿冒品上卻沒有。
提醒您: 即使消費者明知道是仿冒品而購買,也無法讓您的販賣行為免責,因為這項法律旨在保護品牌權益與市場秩序,而非僅保護消費者。
不只商標法,還可能觸犯《刑法》!
販售仿冒品除了可能觸犯《商標法》,若仿冒品上還偽造了其他資訊,情況會更複雜,甚至可能觸犯《中華民國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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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如果仿冒品不只假冒商標,還偽造了公司名稱、產地標示、授權字樣等足以證明商品來源或製造者的資訊,這些標示在法律上可能被視為「準私文書」。當您販售這些假冒標示的商品時,就可能構成《中華民國刑法》第216條的「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搭配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此罪的刑度通常比《商標法》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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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競合犯: 當您的一個販賣行為,同時觸犯了《商標法》的罪名和《刑法》上的「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時,依《中華民國刑法》第55條「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法院會比較兩罪的法定刑,擇一較重的罪名來處罰。這意味著,販售假貨如果牽涉到偽造文書,刑責會大幅加重。
實體店面案例分享:別讓「不小心」變成「有罪」
以下透過兩個改編的案例,讓您更了解販售仿冒品可能面臨的法律後果:
案例一:小陳的運動用品店-「明知」的推定
小陳在夜市經營一家運動用品店,某天朋友介紹他一批「PUMA」的運動服和鞋,價格低到讓他心動。雖然他注意到衣服上沒有品牌慣有的雷射標籤,車工也有些粗糙,但他想著便宜好賣,還是進了貨並在店裡陳列販售。不久後,被警方查獲。
法官審理時指出,小陳長期經營運動用品,應對知名品牌商品有基本辨識能力,且進貨價格明顯不合理,加上商品品質與真品有異,認定小陳是「明知」為仿冒品而販售。最終,小陳被依《商標法》判處刑罰,所有查獲的仿冒品也全數沒收。這個案例提醒我們,法院會從客觀跡證判斷您是否知情,而不是單純聽您辯稱「不知道」。
案例二:王老闆的服飾店-不只商標,還偽造文書!
王老闆經營網路服飾店,從國外網站批購了一批號稱「原單」的「LEVI'S」牛仔褲。這些牛仔褲上不僅有「LEVI'S」商標,甚至還印著「LEVI STRAUSS & CO.」的公司名稱和產地標示。王老闆覺得這些褲子品質不錯,價格又便宜,便大肆販售。
結果被品牌商提告,法院查證後發現,這些褲子不僅是仿冒商標,連褲子上印製的公司名稱和產地標示也是偽造的。因此,王老闆除了觸犯《商標法》外,更因販售行為涉及「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由於「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的刑度較重,法院最終依《刑法》的重罪來處斷王老闆,所有仿冒品也一併沒收。這個案例告訴我們,仿冒品上的細節,可能讓您面臨更嚴重的法律責任。
實體店面經營者自保之道
為了保護您的店面和辛苦經營的事業,請務必做到以下幾點:
- 嚴格把關進貨來源: 務必向有信譽、有合法授權的供應商進貨,並索取完整的進貨憑證、發票及授權證明。對於價格顯著偏低的商品,務必提高警覺。
- 仔細查驗商品真偽: 了解您所販售品牌的真品防偽特徵(如雷射標籤、特殊包裝、序號、吊牌等),對商品的品質、標示、包裝進行仔細檢查。
- 避免僥倖心態: 切勿貪圖小利販售來路不明或價格異常的商品。一旦查獲,將面臨刑事責任、高額罰金,甚至財產沒收,得不償失。
結論
販售仿冒品絕非小事,它不僅侵害品牌權益,擾亂市場秩序,更可能讓實體店面經營者背負沉重的刑事責任。從《商標法》的直接處罰,到《刑法》中偽造文書的加重刑責,每個環節都充滿風險。唯有從源頭把關、仔細查驗,並保持高度的警覺心,才能讓您的店面經營之路走得更穩健、更安心。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不知道那是仿冒品,會不會有事?
A: 法院在判斷您是否「明知」時,會綜合考量多種客觀因素,例如進貨價格是否異常、有無正常進貨憑證、商品品質是否粗糙、您是否有相關行業經驗等。即使您口頭上辯稱不知情,若客觀證據顯示您「應該知道」,仍可能被認定為「明知」而觸法。
Q: 客人自己要求買仿冒品,我賣了會怎樣?
A: 即使購買者明確知道商品是仿冒品,您的販賣行為仍然構成犯罪。販售仿冒品罪旨在保護商標權人的權益及市場交易秩序,而非僅保護消費者不被詐欺。因此,無論買家是否知情,只要您有販賣行為,就可能觸犯《商標法》。
Q: 我只在網路社團或拍賣平台賣,跟實體店面一樣嗎?
A: 是的,無論是實體店面、夜市攤位,還是網路社團、拍賣平台、電商網站,只要有「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持有」仿冒品的行為,都可能觸犯《商標法》及相關刑法。法律對於販售管道並無區別,網路販售同樣會被追訴。
Q: 仿冒品被查扣了,還會被罰錢嗎?
A: 會的。根據《商標法》規定,查獲的仿冒商品,不論是否屬於犯人所有,均應宣告沒收。此外,您還可能面臨高額的「罰金」,甚至被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除了刑事責任外,商標權人也可能對您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求償巨額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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