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YouTube影片中加入音樂,卻又擔心侵權?
身為一位音樂創作者,您一定了解音樂的魔力。為影片配上適切的背景音樂,能讓作品更具感染力,吸引更多觀眾。然而,在YouTube這個廣大的平台發布影片時,音樂著作權問題卻是許多創作者心中的一道坎。不小心踩到紅線,輕則影片下架,重則面臨法律訴訟。
別擔心!「律點通」為您整理了這份YouTube影片配樂的合法使用指南,讓您一次搞懂台灣《著作權法》的規範,學會如何正確取得授權,安心創作。
搞懂著作權:您的音樂防護罩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一些核心的法律概念,它們是您在YouTube上合法使用音樂的基礎。
什麼是「著作」與「著作財產權」?
根據《著作權法》第3條,「著作」指的是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而「著作財產權」則是著作權人對其創作享有的專有權利,包括「重製權」、「公開傳輸權」等。在YouTube上傳影片並使用配樂,通常會涉及以下兩種權利:
- 重製:將音樂嵌入您的影片中,例如剪輯、編輯,就是一種重製行為。
- 公開傳輸:將您的影片上傳至YouTube,供公眾隨時隨地觀看,這就構成了公開傳輸。
「音樂著作」與「錄音著作」:必須分清楚的雙胞胎!
這是許多創作者最容易混淆的地方。一首歌曲通常包含兩種獨立的著作權:
- 音樂著作:指的是詞、曲本身,也就是旋律與歌詞的創作。著作權人通常是詞曲作者或其代理的音樂出版公司。
- 錄音著作:指的是將音樂著作透過演奏、演唱等方式錄製下來的聲音成果,也就是您聽到的那個「版本」。著作權人通常是唱片公司或錄音製作人。
律點通提醒: 想要在影片中使用一首歌曲,您通常需要同時取得「音樂著作」和「錄音著作」這兩種權利的授權。只取得其中一種,仍可能構成侵權!
如何合法取得音樂授權?
合法利用他人著作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取得授權。根據《著作權法》第37條:
《著作權法》第37條第1項:「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其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
這表示,授權範圍必須明確,否則法律會推定為未授權。以下是幾種常見的授權管道:
1. 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CMO)
由於音樂著作權人眾多,個別洽談授權非常耗時費力。因此,台灣設立了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簡稱集管團體),它們集中管理大量著作財產權,提供授權服務。對於音樂創作者來說,這是最便捷的管道之一:
- 音樂著作:可向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 (MÜST) 洽詢。
- 錄音著作:可向中華有聲出版錄音著作權管理協會 (ARCO) 洽詢。
這些團體通常提供「概括授權」或「個別授權」,讓您能合法使用其管理的音樂作品。
2. 直接授權
如果您想使用的音樂是獨立音樂人或小型製作公司的作品,您可以嘗試直接聯繫他們洽談授權。務必將授權的「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例如:在YouTube上公開傳輸、是否營利等)等細節明確約定在書面契約中。
3. 版權音樂平台與YouTube音效庫
市面上有許多版權音樂平台(例如:Epidemic Sound, Artlist)提供免版稅或付費授權的音樂。此外,YouTube本身也提供了YouTube音效庫/音樂庫,其中的音樂通常已處理好在YouTube平台上的使用權利。使用這些平台的音樂時,仍需仔細閱讀其授權條款,確認是否符合您的使用需求(例如商業用途、是否需署名等)。
「合理使用」:不是萬靈丹!
在未取得授權的情況下,雖然《著作權法》第65條規定了「合理使用」原則,但這並非萬靈丹,尤其在商業用途的YouTube影片中,主張合理使用的門檻極高。
《著作權法》第65條第2項:「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44條至第63條規定,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律點通提醒: 如果您的YouTube頻道有營利行為(例如廣告收益),或配樂是影片吸引觀眾的主要因素之一,則很難被認定為合理使用。為避免風險,強烈建議您優先取得授權!
實務案例解析:從錯誤中學習
讓我們透過兩個實際情境,了解著作權問題在實務中如何發生:
案例一:小明的旅遊Vlog與雙重授權的陷阱
YouTuber小明是一位熱愛旅遊的創作者,他為自己的最新旅遊Vlog配上了一首當紅流行歌曲。他向唱片公司取得了這首歌「錄音版本」的使用權,心想這樣應該就沒問題了。影片上架後廣受好評,但不久,他卻收到了一封來自詞曲作者代理的音樂著作權協會的來函,指控他侵害了「音樂著作」權。
小明感到非常困惑,明明已經付費取得授權了。法院解釋,歌曲的旋律和歌詞(音樂著作)與歌手演唱的版本(錄音著作)是兩種獨立的著作權。小明雖然合法使用了錄音版本,但若未取得詞曲的授權,仍構成對音樂著作權的侵害。這個案例明確指出,利用他人歌曲作為配樂時,通常需要分別取得音樂著作權人(詞曲作者、發行者)和錄音著作權人(唱片公司、表演者)的授權。
案例二:阿華的短片與授權範圍的模糊地帶
另一位短片創作者阿華,在製作一部創意短片時,從某線上音樂庫購買了一首背景音樂的「商業用途」授權。當影片上傳到YouTube,並開始獲得廣告收益後,卻收到了YouTube的版權警告,甚至影片被設為無法營利。仔細檢查才發現,該音樂庫的授權條款雖然允許商業使用,但並未明確涵蓋「在YouTube平台進行公開傳輸並營利」此一特定利用方式。
法院在類似案件中曾強調,授權契約的解釋應探求當事人真意及契約目的,授權範圍必須明確。若約定不明,則推定未授權。阿華最終不得不重新與著作權人或其代理洽談,確保授權範圍明確涵蓋其在YouTube上的使用方式。
律點通總結:給音樂創作者的行動建議
為了讓您的音樂創作之路走得更穩健,請務必記住以下幾點:
- 釐清「雙重著作權」概念:一首歌通常有「音樂著作」和「錄音著作」兩種權利,缺一不可。
- 優先取得明確授權:這是最安全、最合法的方式。透過集體管理團體、直接洽談或版權音樂平台,都能找到合適的音樂來源。
- 仔細審閱授權條款:確保授權範圍涵蓋您所有用途(例如:YouTube上傳、是否營利、使用期限、地區等)。
- 「合理使用」風險高:除非您的影片屬於非營利教育、評論等目的,且使用比例極小,否則請勿輕易嘗試。
- 保留所有授權證明:將授權契約、付款證明等文件妥善保存,以備不時之需。
合法使用音樂,不僅是對他人創作的尊重,更是保護自己免於法律風險的最佳途徑。祝您的創作之路順遂,音樂作品都能在YouTube上大放異彩!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只是在影片開頭用幾秒鐘的流行歌當背景,這樣算侵權嗎?
A: 即使只使用幾秒鐘的流行歌曲作為背景音樂,只要未經授權,理論上仍構成對著作權的侵害,因為這涉及「重製」與「公開傳輸」兩種權利。著作權法中的「合理使用」判斷非常嚴格,尤其對於商業目的(如YouTube廣告收益)的影片,即使使用比例極小,也很難主張合理使用。最安全的做法是取得授權,或使用無版權、已授權的音樂。
Q: 如果我購買了正版CD或數位音樂,就可以在YouTube影片中使用嗎?
A: 購買正版CD或數位音樂,您取得的僅是該音樂作品的「所有權」或「使用權」,但這不代表您擁有將其「重製」或「公開傳輸」的著作財產權。這就像您買了一本書,可以閱讀,但不能影印販售。因此,即使是正版音樂,若要在YouTube影片中使用,仍需另外取得著作財產權人的授權。
Q: 什麼是「集體管理團體」?我該怎麼透過他們取得授權?
A: 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CMO)是協助著作權人集中管理其權利,並向利用人提供授權的機構。在台灣,針對音樂作品,您可以聯繫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 (MÜST) 取得「音樂著作」(詞曲)的授權,以及中華有聲出版錄音著作權管理協會 (ARCO) 取得「錄音著作」(錄音版本)的授權。您可以上他們的官方網站查詢授權流程、費用與申請方式,通常會提供概括授權或個別授權方案。
Q: 如果我的YouTube頻道沒有營利,還需要取得授權嗎?
A: 是的,即使您的YouTube頻道目前沒有營利,也仍然需要取得授權。著作權的保護不以營利為前提,只要您的行為涉及「重製」或「公開傳輸」他人著作,且未經授權,就可能構成侵權。雖然非營利目的在「合理使用」判斷上可能較有機會,但這仍需個案判斷,且風險依然存在。為避免爭議,建議無論是否營利,都應取得合法授權。
Q: 如果我被指控侵權,會有什麼後果?
A: 侵權的後果可能包括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在民事方面,著作權人可依《著作權法》第88條請求損害賠償,金額可能從新臺幣1萬元到50萬元不等,情節嚴重可達500萬元。在刑事方面,依《著作權法》第92條,擅自公開傳輸他人著作,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此外,YouTube平台也有自己的版權政策,可能導致影片下架、頻道收益化受影響,甚至頻道被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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