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社群經營者們,你是不是常常在想,隨手分享一支有趣的影片、一張梗圖,或是直播活動,會不會不小心踩到著作權的紅線?在數位內容爆炸的時代,影音串流已經是社群互動的核心,但同時也潛藏著不容忽視的法律風險。今天,律點通要來為你揭開串流影音著作權的神秘面紗,讓你搞懂眉角,安心玩轉社群!
搞懂核心概念:你的社群行為可能觸及哪些法律?
1. 公開傳輸:社群影音的核心行為
當你在臉書、IG、YouTube等平台發布影片,讓粉絲可以隨時點擊觀看時,你其實正在進行《著作權法》上所稱的「公開傳輸」行為。
《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0款:「公開傳輸:指以有線電、無線電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包括使公眾得於其各自選定之時間或地點,以上述方法接收著作內容。」
白話解釋: 只要你把影音內容上傳到網路,讓不特定的大眾可以「隨選隨看」、「隨時隨地」接收,就算是一種公開傳輸。這是串流影音服務最關鍵的法律定義。
2. 著作人的專屬權利:公開傳輸權
《著作權法》第26條之1第1項規定:「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公開傳輸其著作之權利。」
白話解釋: 內容創作者對自己的作品享有專屬的「公開傳輸權」。這表示,任何未經授權的公開傳輸行為,都可能侵犯創作者的權利。
3. 授權是王道:約定不明視同未授權
《著作權法》第37條第1項規定:「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其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
白話解釋: 要使用別人的作品,一定要取得明確的授權!而且授權的範圍、期間、使用方式等細節都要清清楚楚。如果沒有說明白,法律會推定你「沒有」被授權,這可是很危險的!
4. 「助長盜版」的法律責任:視為侵害著作權
《著作權法》第87條第1項第7款、第8款,是為了打擊那些惡意提供工具或服務,幫助大家看盜版內容的行為。
白話解釋: 如果你提供一個APP、程式或連結,明知道裡面都是未經授權的影片,還鼓勵大家去用,並從中獲利,那你就可能被「視為侵權」,要負法律責任。這包括製造、販售盜版機上盒,或是提供匯集盜版影音連結的應用程式等。
5. 不小心侵權怎麼辦?損害賠償責任
《著作權法》第88條第1項、第3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侵害著作權,需要負損害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可能從新臺幣一萬元到一百萬元,如果情節重大甚至可達五百萬元。
白話解釋: 侵權行為不僅可能面臨刑事責任,還得賠錢!這個金額可不是小數目,對社群經營者來說是巨大的風險。
公開傳輸 vs. 公開播送:差在哪?
雖然都涉及向公眾傳達內容,但這兩者在法律上可是有大大的不同:
| 特徵 | 公開傳輸 (Public Transmission) | 公開播送 (Public Broadcasting) |
|---|---|---|
| 公眾互動性 | 高,公眾可「隨選隨看」 | 低,公眾處於「被動接收」 |
| 時間/地點 | 公眾可「各自選定」接收時間與地點 | 由播送者決定,公眾無法選擇 |
| 範例 | Netflix、YouTube隨選影片、社群媒體上傳影片 | 電視台、廣播電台節目、單向即時串流(如直播) |
社群經營者要注意: 大部分你在社群上傳的影片,都屬於「公開傳輸」的範疇!
社群經營者必看:從實務案例學教訓
案例一:小心!提供盜版機上盒可能讓你賠慘了!
想像一下,有一間公司推出了一款「萬能電視盒」,號稱裝上去就能看遍所有頻道和影片,而且是「終身免費」。很多小編可能覺得這很方便,甚至想分享給粉絲。但實際上,這款電視盒內建的程式,卻是未經授權非法串流了許多電視台的節目。結果,電視台提告了!法院判決這間公司及其負責人都要負賠償責任。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明知這些內容沒有授權,卻還販售工具助長侵權。即使負責人說他以為內容有授權,但法院認為他沒有盡到「好好查證」的責任,所以還是有過失。
給社群經營者的啟示: 千萬不要推廣或分享任何可能涉及盜版的影音工具或服務,即使是看似方便的「免費看」,背後都可能藏著巨大的法律風險。
案例二:超連結不再是免死金牌!最高法院這樣說
過去,很多人以為在網路上分享「超連結」,只是導向別人的網站,不算自己傳輸內容,所以沒什麼法律問題。但最高法院最近有一個很重要的判決,改變了這個看法!
這個案件是關於一家公司販售電視盒,雖然它沒有直接把盜版影片存在盒子裡,但卻內建或提供了很多連結,讓大家可以輕易地看到未經授權的電視節目。法院指出,就算只是提供「超連結」,如果你是「故意或過失」地提供這些連結,讓公眾可以「大量」接收或瀏覽盜版內容,那麼你可能就要跟那些上傳盜版內容的人一起,負「共同侵權」的責任!
給社群經營者的啟示: 這對社群經營者來說是個警訊!以後分享連結時,不能再抱著「我只是導向而已」的心態。特別是當你明知或應該知道連結的內容是非法盜版時,仍大量分享,就可能被視為助長侵權,而捲入法律糾紛。務必確認你分享的內容來源是合法且有授權的。
社群經營者的實務操作指引:如何安心玩社群?
1. 內容提供者(創作者/品牌方)
- 明確授權範圍: 與平台或合作夥伴簽訂授權契約時,務必詳細載明授權的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避免「約定不明,推定未授權」的風險。
- 積極維權: 定期監測網路平台是否有未經授權利用你著作的行為。一旦發現侵權,應立即發出通知要求下架。
2. 社群經營者(平台/個人)
- 取得合法授權: 這是最核心的義務。使用任何影音內容前,務必確認已取得合法授權。不確定就不要用!
- 盡職調查義務: 在取得授權時,應對授權方進行查證,確認其確實為合法的著作財產權人或有權代理人。
- 建立內容審核機制: 對於用戶上傳內容(UGC)或透過平台/設備連結的外部內容,應建立有效的內容審核與管理機制,主動偵測並移除侵權內容。
- 迅速處理侵權通知: 依據《著作權法》的「避風港條款」,一旦收到侵權通知,應立即移除或阻擋該內容。建立「通知-取下」(Notice and Take down)機制並確實執行,能幫助你在民事責任上獲得免責。
- 避免助長侵權: 不要提供或推廣明顯用於規避合法授權、匯集大量盜版內容的程式、連結或設備。廣告宣傳應避免使用「影音看到飽」、「終身免費」等暗示非法內容的用語。
結論:聰明經營,遠離法律風險!
總之,在社群經營的路上,影音內容是你的利器,但著作權法規就像一把雙面刃。理解並尊重著作權,不僅是法律要求,更是對創作者的尊重,也是維護自身品牌形象的關鍵。希望透過今天的分享,能幫助各位社群經營者們,在享受影音內容帶來的流量與互動時,也能聰明避開法律陷阱,讓你的社群經營之路走得更穩健、更安心!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可以在社群上分享YouTube影片的連結嗎?
A: 如果是YouTube上合法上傳的公開影片,單純分享其提供的「分享連結」通常不構成侵權。因為你只是導向原影片頁面,讓使用者到YouTube觀看,內容本身仍在YouTube的伺服器上。但若你明知該YouTube影片本身就是盜版內容,且大量分享以助長其傳播,則可能構成共同侵權,務必謹慎判斷。
Q: 如果我把別人的圖片或短影片加工後再發布,算侵權嗎?
A: 算!這涉及到「重製權」和「改作權」。即使你只是截圖、剪輯、加上文字或配樂,只要是使用了他人的著作內容,且未經授權,都可能構成侵權。除非符合《著作權法》中「合理使用」的特殊情況,否則建議一律取得授權,以避免法律風險。
Q: 我怎麼知道一個影音內容有沒有合法授權?
A: 最保險的方式是直接向內容創作者或其代理單位詢問並要求提供授權證明。若內容來自知名平台,通常會標示授權資訊。若來源不明、畫質粗糙、或宣稱「免費看所有內容」等,都應提高警覺。在社群上轉載前,務必確認原始發布者是否為著作權人,或其是否已取得合法授權。
Q: 如果我的粉絲在我的社群頁面留言或上傳了侵權內容,我作為社群經營者有責任嗎?
A: 根據《著作權法》的「避風港條款」,如果你是提供平台服務的網路服務提供者(例如Facebook、YouTube等),只要你符合特定條件(如公告聯繫窗口、告知使用者侵權終止服務等),並在接獲侵權通知後「善意移除或阻擋」該內容,通常可以主張民事免責。作為社群經營者,你應建立並遵循「通知-取下」機制,一旦發現或被告知有侵權內容,應立即處理。若你未盡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或明知故犯,仍可能被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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