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主必看!影視內容授權合約的法律地雷與避險指南
嘿,各位在鏡頭前閃閃發光的直播主們!你們知道嗎?在直播的世界裡,每天的精彩內容,從背景音樂、影片片段、到你改編的節目橋段,都可能隱藏著「著作權」的法律地雷。一個不小心,可能就從人氣王變成被告,這可不是開玩笑的!
今天,律點通就要來幫大家拆解影視內容授權合約的法律眉角,讓你在享受創作自由的同時,也能保護自己,遠離法律風險。別以為法律很遙遠,這可是跟你荷包、甚至自由息息相關的大事!
授權,到底在授什麼?搞懂你的權利範圍!
當你取得一部影片、一首歌的「授權」時,並不是拿到一張萬用通行證。台灣的《著作權法》對「利用」著作有非常明確的定義。最重要的核心概念,就是《著作權法》第37條說的:
《著作權法》第37條第1項:「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其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
這條文超級重要!它告訴我們,一個合法的授權,必須明確定義四大要素:
- 地域: 你的直播內容可以在哪些國家或地區播放?只在台灣,還是全球?
- 時間: 授權的效期是多久?一年、三年,還是永久?
- 內容: 授權的是哪一部影片、哪一首歌?是完整版還是片段?
- 利用方法: 這是直播主最需要注意的!你是可以「公開傳輸」(直播、上傳VOD)、還是可以「重製」(剪輯成精華、製作周邊)、甚至「改作」(重新配音、翻譯)?
記住:「約定不明,推定未授權」! 意思是,合約上沒寫清楚的部分,法律就當作你沒被授權。所以,千萬不要想當然耳,以為「買了就什麼都能用」。
此外,授權還有分兩種:
- 非專屬授權: 著作權人可以同時授權很多人使用,他自己也能用。你不能再把權利轉授權給別人。
- 專屬授權: 著作權人把權利「獨家」授給你,他自己也不能再用,也不能再授權給別人。這種情況下,你在被授權的範圍內,甚至可以自己名義對侵權者提告!對於想獨家播放某個節目的直播主來說,專屬授權是你的首選。
法律怎麼看你的合約?「真意探求」與「白紙黑字」
就算合約寫得不夠清楚,法院在解釋時,會根據《民法》第98條的「真意探求原則」,試圖找出雙方簽約時真正的意思。但這過程往往耗時費力,結果也難以預料。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白紙黑字」寫清楚!
直播主故事:這些真實案例給你警惕!
別以為這些法律條文離你很遠,看看這些真實案例,你就會知道合約細節有多重要!
案例一:直播節目「續攤」沒注意,結果被告侵權!
小傑是一位人氣直播主,他曾與某影視公司簽約,取得一部熱門戲劇在台灣地區「公開傳輸」的權利,為期一年。一年內,小傑的戲劇解析直播節目大受好評,流量暴增。一年期滿後,小傑覺得這部戲還有很多梗可以玩,於是沒有續約,卻繼續在直播中剪輯、播放這部戲的片段,並上傳到自己的頻道供粉絲回顧。
結果呢?影視公司發現後,一狀告上法院。小傑辯稱他只是「使用之前授權的內容」,而且粉絲很喜歡。但法院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指出授權期間屆滿後,所有利用權利就終止了。小傑在授權期滿後繼續利用,就是擅自以公開傳輸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最終被判賠償,甚至可能面臨刑事責任(《著作權法》第92條)。
律點通提醒: 授權期間一到,務必停止所有利用行為!如果你想繼續用,一定要重新簽約或續約。否則,你之前花錢買的授權,反而成了侵權的證據!
案例二:以為授權了「一首歌」,卻只拿到「MV畫面」?
小美是個音樂直播主,她想在直播中用一首流行歌曲當背景音樂,並同步播放官方MV。她跟某唱片公司簽了合約,以為自己拿到了這首歌的「版權授權」。沒想到,後來她將這首歌的純音樂版本(沒有MV畫面)用於另一個電台直播節目,卻被另一家音樂著作權管理團體提告侵權。
小美很納悶,不是已經授權了嗎?法院調查後發現,小美簽的合約,實際上只授權了該歌曲的「視聽著作」(也就是MV的影像部分),而非「音樂著作」(詞、曲本身)的公開傳輸權。因為《著作權法》將歌曲的「詞、曲」和「MV影片」視為兩種不同的著作類型。小美雖然有權播放MV畫面,但卻沒有權利單獨使用其音樂作為背景音樂,更沒有權利將純音樂用於其他平台。最終,小美還是得為未經授權的音樂使用付出代價。
律點通提醒: 影視作品常常是多種著作的結合!一部電影可能有「視聽著作」(影片本身)、裡面的「劇本」(語文著作)、背景的「配樂」(音樂著作)、甚至「海報」(美術著作)。簽約時務必看清楚,你到底授權了哪些「著作類型」和「利用方法」!
給直播主的實用眉角!
為了避免踩雷,以下是律點通給你的具體建議:
- 看清合約,鉅細靡遺: 任何合約都要仔細看!特別是「授權範圍」這塊,越詳細越好。如果看不懂,寧願花點錢請律師幫忙看,也別讓自己未來賠上更多。
- 明確定義利用方式: 你的直播會用到哪些功能?公開傳輸(直播)、重製(剪輯)、改作(二創)、公開播送(電視台)、公開上映(線下活動)?把所有可能的使用方式都列出來!
- 區分著作類型: 如果要用有歌曲的影片,記得確認是「視聽著作」還是「音樂著作」都授權了。背景音樂、音效、字體、圖片,每個環節都可能是獨立的著作權標的。
- 保存所有文件: 授權合約、付款證明、溝通紀錄,全部都要妥善保存。這是你保護自己的最佳證據。
- 授權到期,立即停止: 這是最容易犯的錯!合約到期後,請立即停止所有相關內容的利用,並刪除或下架已上傳的影片。不要心存僥倖。
結語:保護自己,安心直播!
直播的世界充滿機會,但也伴隨著挑戰。著作權法雖然複雜,但只要你掌握了這些核心原則,並在簽訂合約時多一份謹慎,就能大大降低法律風險。記住,清晰的合約是保護你創作自由和商業利益的最佳盾牌!願每位直播主都能安心創作,持續發光發熱!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直播主在直播中使用背景音樂,需要特別注意什麼?
A: 使用背景音樂時,直播主必須取得「音樂著作」(詞、曲)和「錄音著作」(錄製好的音樂版本)的「公開傳輸」授權。這通常需要向詞曲作者的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如MÜST、MUST)和錄音著作權人(唱片公司)取得授權。只購買CD或數位音樂,不代表你擁有公開傳輸的權利喔!
Q: 如果我只是在直播中短暫播放影片片段,算侵權嗎?
A: 即使是短暫播放,只要未經著作權人授權,且該片段具有原創性,仍可能構成侵權。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規定「合理使用」的秒數,法院會綜合考量利用目的、性質、所利用部分佔整體著作之比例及對著作潛在市場與價值之影響等因素判斷。最保險的做法是取得授權,或使用無版權、已授權開放使用的素材。
Q: 我跟品牌合作,他們提供了影片素材給我直播,但沒說能不能改作,我改了會被罰嗎?
A: 根據「約定不明,推定未授權」原則,如果合約中未明確授權「改作權」,那麼你擅自剪輯、翻譯、重新配音等行為,就可能構成侵權。建議在合作前,務必與品牌方確認清楚,將所有預計的利用方式(包括改作)都寫進合約中,避免後續爭議。
Q: 如果我直播的內容是自己拍攝的,但裡面有拍到別人的藝術作品或建築物,會有著作權問題嗎?
A: 這要看情況。如果藝術作品(如畫作、雕塑)是主要拍攝對象,且你將其公開傳輸,可能涉及美術著作的公開傳輸權。但如果只是背景、偶然入鏡,或建築物已公開陳列,通常不會有問題。建議在拍攝前多加留意,避免將他人的著作作為主要內容呈現。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資料內容皆由AI生成,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