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您的著作權:授權金與權利範圍全解析
身為一位創作者或著作權所有者,您的作品是心血結晶,其價值不言而喻。然而,如何將這些作品合法授權給他人使用,並確保能獲得合理的報酬?當權益受損時,又該如何主張賠償?這些都是著作權人不可不知的關鍵問題。
「律點通」深知您的困擾,將透過這篇文章,帶您深入了解台灣著作權法規中,關於著作權授權金的計算方式、權利範圍的明確界定,以及當發生爭議時,如何保障自身權益。讓我們一起釐清這些重要概念,讓您的著作權能獲得最完善的保護與運用!
著作權授權的種類與範圍:簽約前務必釐清
著作權授權是著作權人允許他人在特定範圍內利用其著作的行為,但授權類型不同,對您的權利影響甚鉅。在簽訂授權契約前,務必仔細確認以下三種主要授權類型及其範圍:
- 一般授權(非專屬授權):這是最常見的類型。您可將同一著作授權給多個利用人,且您自己也能繼續利用該著作。想像您將照片授權給多家圖庫,每家都能使用,您自己也能在個人網站上發布。
- 獨家授權(排他授權):您僅將著作授權給單一利用人,且承諾不會再授權給其他人。但請注意,您自己仍然可以利用該著作。例如,您將一本書的電子版獨家授權給某電子書平台,其他平台不能賣,但您自己仍可發行實體書。
- 專屬授權:這是最嚴格的授權類型。您將著作授權給單一利用人後,連您自己都不能再利用該著作。被授權人甚至可以自己的名義,對侵害該權利之人提起訴訟,形同將該權利「移轉」給被授權人。例如,您將某個音樂作品專屬授權給唱片公司,則該作品的重製、公開播送等權利,只有唱片公司能行使,您自己也不能再公開演唱或發行。
無論哪種授權類型,契約中都應明確載明「授權利用之著作財產權」(如重製權、公開傳輸權)、地域(如僅限台灣地區)、期間(如三年)及利用方法(如僅限於網路串流),避免日後爭議。這些要素的明確性,直接影響授權的效力及後續權利主張。
著作權授權金,法院怎麼算?
授權金的計算方式多樣,除了雙方「契約約定」最為常見外,當發生著作權侵害,雙方無法達成協議時,法院也會介入判斷。以下是主要的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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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約定:這是最直接的方式,由雙方當事人自由協商,例如按月支付固定費用、按銷售額比例抽成、按使用數量計費等。只要雙方合意,且不違反法律強制規定,原則上都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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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酌定:當不幸發生著作權侵害,著作權人無法證明實際損害額時,法院可依《著作權法》規定,審酌侵害情節酌定賠償金額。這條文是保障著作權人權益的重要機制:
《著作權法》第88條第3項:「依前項規定,被害人不易證明其實際損害額者,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在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酌定賠償額;故意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且情節重大者,賠償額得酌定至新臺幣五百萬元。」
白話解釋:這條文讓法院在受害人難以證明實際損失時,能依據侵權的嚴重程度,裁定一個合理的賠償金額,確保著作權人的權益不致落空。即使您無法精確計算損失,法院也會依職權判斷,保障您的基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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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管理團體費率:對於音樂著作等,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會依《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規定,訂定使用報酬率,供利用人選擇。這提供了一個標準化的收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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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人不明之使用報酬:若您的著作被利用,但因著作權人不明或其所在不明導致無法取得授權,利用人可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向著作權專責機關申請許可利用,並提存合理的使用報酬。這通常會參考市場上一般著作的合理報酬。
著作權糾紛怎麼辦?從實務案例看眉角
讓我們透過兩個生活化的案例,了解著作權爭議在實務上如何被處理:
案例故事一:軟體授權的「獨家」陷阱
小張是一位獨立軟體開發者,辛苦開發了一套獨特的管理軟體。他將這套軟體「獨家授權」給A公司,約定A公司每月支付固定月費,並按每套銷售額抽成。契約中也提到,A公司可以將軟體進行客製化修改,但並沒有明確約定修改後的「衍生著作」權利歸屬與利用方式。
幾年後,小張將這套軟體更新升級,並將新版本(包含A公司客製化部分的功能)授權給了A公司的競爭對手B公司。A公司發現後大為光火,認為小張此舉侵害了他們的「獨家授權」,因為他們認為獨家授權意味著小張不能再將任何相關的軟體授權給其他人,更何況是包含他們客製化成果的衍生著作。雙方因此對簿公堂。
判決啟示:法院在審理此案時,會仔細檢視當初的授權契約。如果契約僅是「獨家授權」,小張自己仍有權利用該著作,並非完全轉讓。然而,對於「衍生著作」的權利歸屬和利用,若契約未明確約定,就容易產生爭議。特別是若衍生著作包含了被授權人投入資源改作的部分,原著作權人再行授權,就可能構成對被授權人權利的侵害。這個案例提醒我們,授權契約中對於「獨家/專屬」的定義、以及「衍生著作」的權利歸屬與利用方式,務必寫得清清楚楚,避免模糊地帶。
案例故事二:照片被盜用,賠償金額怎麼算?
陳小姐經營一家網路服飾店,她花費大量心力拍攝了許多精美的商品照片,並享有這些照片的著作權。某天,她發現另一家競爭對手小李的網路賣場,竟然直接盜用了她的多張商品照片來行銷商品,連浮水印都沒去除。陳小姐氣憤不已,決定提告求償。
然而,在訴訟過程中,陳小姐很難精確計算出因為小李盜用照片,導致自己損失了多少訂單,或是小李因此多賺了多少錢。她只能提出自己每年為拍攝照片所支付的費用,以及委託律師處理的費用作為損害賠償依據,但這些費用與小李的侵權行為之間,關聯性並不明確。
判決啟示:法院認定小李確實侵害了陳小姐的著作財產權。雖然陳小姐無法證明實際的損害金額,法院也無法估算小李因此獲利多少,但法院並未因此駁回陳小姐的請求。根據《著作權法》第88條第3項規定,法院會審酌侵害照片的數量、利用目的、商業用途、小李的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節,最終酌定一個合理的賠償金額。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即使著作權人難以證明確切的損害,法院仍會依職權酌定賠償,確保您的權益不致落空。但保留侵權證據,仍是關鍵。
著作權人實用指引:保護您的心血
1. 簽訂授權契約的注意事項
- 明確約定授權範圍:務必詳細載明授權的著作、利用方式(重製、公開傳輸等)、地域、期間及授權類型(一般、獨家、專屬),避免模糊不清導致爭議。
- 詳細約定授權金計算與支付方式:明確計算公式、金額、支付頻率、支付期限及逾期支付的違約金或利息。
- 約定違約責任:明確列出違約行為及其應負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以保障雙方權益。
- 確認著作權歸屬:在簽約前應確認授權人確實為著作財產權人,並要求提供相關證明。
2. 著作權歸屬的確認
- 職務著作:若著作是在受僱人職務上完成,應依《著作權法》第11條判斷著作權歸屬(原則上為受僱人,但契約另有約定或依雇用人章程規定者從其約定)。
- 共同著作:若有多人共同創作,應明確約定各著作權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及授權方式。
3. 侵權損害賠償的舉證
- 保留證據:著作權人應妥善保存著作權證明、授權契約、侵權證據(如侵權產品、銷售紀錄、廣告資料等)、自身因侵權所受損害的證明(如銷售額減少、市場佔有率下降)及侵權人獲利相關資料。
- 專業評估:在難以證明實際損害時,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損害評估,提供法院參考。
4. 著作權人不明的處理
若您欲利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但著作財產權人不明或其所在不明,可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4條及相關辦法,向著作權專責機關申請許可授權並提存使用報酬。申請時需詳細說明已盡一切努力尋找著作權人的過程及使用報酬的計算說明。
結論:著作權人,聰明保護您的創作!
著作權是數位時代下最重要的資產之一。透過這篇文章,相信您已對著作權授權的種類、授權金的計算方式及侵權賠償的實務運作有了更清晰的認識。無論是簽訂授權契約、管理您的著作,或是面對侵權爭議,明確的法律知識和周全的準備,都將是您最強大的後盾。
記住,契約明確性是避免糾紛的基石,妥善保存證據是主張權利的關鍵。希望這些實用的法律分析與指引,能幫助您更自信地管理和保護您的著作財產權,讓您的創意價值得到最大化的實現!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著作權授權契約中,最容易產生爭議的條款是什麼?
A: 最容易產生爭議的條款通常是「授權範圍」與「授權類型」。例如,未明確約定是「一般、獨家或專屬授權」,導致雙方對著作權人是否能再授權或自行利用產生歧見。此外,對於「衍生著作」的利用權利歸屬、授權地域、期間及利用方式的模糊約定,也常是爭議的來源。建議契約應盡可能詳細且具體,避免使用概括性或模糊不清的用語。
Q: 如果我的著作被侵權了,但我不知道對方賺了多少錢,也無法證明我損失了多少,還能求償嗎?
A: 可以的。根據《著作權法》第88條第3項規定,如果著作權人不易證明實際損害額,或侵權人所得利益難以計算,法院會依據侵害情節,在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酌定賠償額;若故意侵害且情節重大,甚至可酌定至新臺幣500萬元。因此,即使您無法精確計算損失,法院仍會依職權判斷,保障您的權益。但您仍應盡力蒐集所有相關證據,例如侵權作品的數量、利用方式、侵權時間長短、您的著作知名度等,作為法院酌定的參考依據。
Q: 「改作」後的著作,著作權歸誰所有?還需要原著作權人的同意嗎?
A: 「改作」是指就原著作另為創作,例如將小說改編成劇本、將歌曲重新編曲等。依《著作權法》第6條規定,改作後的著作(即衍生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但其著作權僅及於「另為創作」的部分。然而,要進行改作,原則上仍需取得「原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如果未經同意即改作,即使改作後的內容具有原創性,仍可能構成對原著作權的侵害。因此,若要利用他人著作進行改作,務必先取得原著作權人的授權。
Q: 我將著作獨家授權給A公司,但後來發現A公司根本沒有好好推廣我的作品,我可以撤銷授權或再授權給別人嗎?
A: 這要看您與A公司簽訂的「獨家授權契約」內容而定。如果契約中沒有明確約定A公司未積極推廣作品時的處理方式(例如撤銷權或違約條款),您可能無法單方面撤銷授權。在獨家授權期間,您通常不能再授權給其他人。建議您應先檢視契約是否有相關條款,並與A公司協商。若協商無果,可能需尋求法律途徑,主張A公司違約,但這需有具體證據證明A公司未履行契約義務。未來簽約時,建議加入「最低銷售額」或「推廣義務」等條款,並約定未達標時的處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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