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內容創作百花齊放,無論是寫文章、製作影片、設計圖片,還是開發數位產品,我們都離不開使用各種素材。然而,這些素材背後都可能隱藏著「著作權」的課題。您是否曾因為不確定內容的授權來源是否合法,而感到焦慮不安?深怕一個不小心,就踩到侵權的地雷?
別擔心!身為律點通,我將帶您深入淺出地了解台灣著作權授權的法律眉角,教您如何有效查證內容來源的合法性,讓您在創作的路上,走得更安心、更順暢。
掌握核心概念:授權範圍與「約定不明推定未授權」
當您想利用他人的創作時,最關鍵的就是要取得「著作權授權」。這就像是向著作權人取得一份使用許可證,這份許可證會明確告訴您可以使用哪些內容、用多久、在哪裡用、怎麼用等等。
台灣《著作權法》針對著作權授權有明確的規定:
《著作權法》第37條第1項:「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其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
這條法規的核心在於,授權的內容必須清清楚楚地約定。如果契約中對於利用的「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等事項沒有說明白,法律就會推定您沒有獲得授權。換句話說,只要有一點模糊不清,您的利用行為就可能被視為侵權!
授權不只一種:專屬與非專屬的眉角
著作權授權主要分為兩種:「專屬授權」和「非專屬授權」。
- 專屬授權:想像著作權人只把這份權利獨家授權給您,在授權範圍內,連著作權人自己都不能再利用,也不能再授權給其他人。您就像是權利人的分身,可以自己去主張權利。
- 非專屬授權:著作權人可以同時授權給很多人,也可以自己繼續利用。但請注意,如果您是非專屬授權的被授權人,原則上未經著作權人同意,是不能再把這份權利轉授權給第三人的。這是許多內容創作者容易忽略的陷阱!
找不到著作權人怎麼辦?「孤兒著作」的解方
有時候,您可能想利用一些很棒的舊作品,卻發現根本找不到著作權人,或是根本不知道著作權人在哪裡(我們稱之為「孤兒著作」)。這時候,難道就束手無策了嗎?
為了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提供了特別的解決方案: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4條:「利用人為製作文化創意產品,已盡一切努力,就已公開發表之著作,因著作財產權人不明或其所在不明致無法取得授權時,經向著作權專責機關釋明無法取得授權之情形,且經著作權專責機關再查證後,經許可授權並提存使用報酬者,得於許可範圍內利用該著作。」
這表示,如果您是為了製作「文化創意產品」,且已盡力尋找著作權人卻仍找不到,可以向主管機關(智慧財產局)申請許可。一旦獲得許可並提存合理的使用報酬,您就可以在許可範圍內合法利用這些「孤兒著作」了。
真實案例警示:別讓「以為」變「侵權」
法律條文可能有些生硬,讓我們透過實際案例,看看這些原則在現實中如何運作,以及內容創作者該如何避免踩雷。
案例一:紙本書授權,電子書卻被上架?
小明是一位知名的科普作家,他將自己的暢銷書作品授權給「文創出版公司」發行紙本書。沒想到,文創出版公司卻將這本書的「電子書」發行權轉授權給了另一家「數位閱讀平台」,數位平台也真的把電子書上架供讀者付費下載。小明發現後非常驚訝且憤怒,因為他從未授權過電子書。
法院審理後認為,小明與文創出版公司簽訂的合約,明確只授權了紙本書的發行。因此,文創出版公司無權再轉讓電子書的權利給數位閱讀平台。數位閱讀平台在發行前,也應盡到查證義務,確認授權範圍。最終,文創出版公司和數位閱讀平台都被判決構成侵害著作權,必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給內容創作者的啟示:授權契約的範圍務必明確具體,特別是數位時代的新興利用方式(如電子書、有聲書、線上課程等),一定要在契約中清楚載明。若您是取得授權的一方,也務必仔細審閱,確認您所欲利用的方式是否在授權範圍內,並查證授權來源的合法性。
案例二:KTV想唱老歌,著作權人卻失聯?
「K歌之王」公司計畫推出一系列經典老歌的KTV伴唱帶,但其中有幾首歌曲的著作權人早已失聯多年,根本無法聯繫上。K歌之王公司努力透過各種管道尋找,但仍一無所獲,於是他們決定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的規定,向智慧財產局申請這些「孤兒著作」的利用許可。
智慧財產局核准了K歌之王公司的申請,允許他們重製這些歌曲來製作伴唱帶。不過,智慧財產局同時要求K歌之王公司,除了支付重製的費用,還要提存「公開演出」的合理使用報酬。K歌之王公司對此感到不解,認為他們只申請重製,為何還要付公開演出的費用?
法院最終駁回了K歌之王公司的訴訟。法院認為,KTV伴唱帶的最終目的就是供消費者「公開演出」唱歌,因此智慧財產局要求一併提存公開演出的報酬,是符合文創法立法目的和業界實際情況的,並無不當。
給內容創作者的啟示:若您需要利用「孤兒著作」,請務必遵循《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的程序,盡力尋找著作權人並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許可。同時,要預期可能需要支付所有相關利用方式的報酬,例如重製、散布、公開演出等,以確保全面合法。
實用操作指南:如何確保你的內容來源合法?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內容創作者在取得和使用素材時,務必遵循以下指引:
1. 仔細審閱授權契約書
這是最重要的一步!一份好的授權契約能為您省去無數麻煩。請務必確認以下幾點:
- 明確性:授權的「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是否都寫得清清楚楚?任何模糊不清之處,都可能被推定為未授權。
- 權利範圍:您想利用的方式(例如重製、公開傳輸、改作等)是否都在授權範圍內?
- 再授權條款:如果您是從中間人取得授權,務必確認原始著作權人是否允許「再授權」,以及再授權的範圍和條件。
- 專屬性:如果契約註明是「專屬授權」,請確認著作權人是否已放棄在該範圍內行使權利。
2. 確認授權鏈的完整性
如果您的內容是透過多層轉授權取得,請務必逐一審查每個環節的授權契約。確保從原始著作權人到您手中的每一份授權都是合法且完整的。任何一個環節的瑕疵,都可能導致您最終的利用行為變成侵權。
3. 妥善處理「孤兒著作」
若真的找不到著作權人,切勿擅自使用!請依照《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4條的規定,盡力尋找後,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許可授權並提存使用報酬。這是唯一合法的途徑。
4. 留下書面紀錄
雖然口頭授權在法律上有效,但舉證困難是最大的風險。強烈建議所有授權都以書面契約為之,並妥善保存所有相關文件、溝通紀錄、付款證明等,以備不時之需。
結論:內容創作,合法為先
著作權法旨在保護創作者的努力與心血,同時也鼓勵文化交流與創新。對於內容創作者而言,了解並遵守著作權法,不僅是法律義務,更是對其他創作者的尊重,也是保護自己免於法律風險的最佳方式。
透過本文,希望您能更清楚地掌握著作權授權的查證方法與注意事項。記住,在內容創作的過程中,合法性永遠是第一優先。確保您的內容來源合法,才能讓您的創作之路走得更遠、更穩健!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口頭授權有效嗎?有什麼風險?
A: 口頭授權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因為著作權授權契約屬於「非要式契約」,不一定需要書面形式。然而,最大的風險在於「舉證困難」。一旦發生爭議,您很難證明授權的範圍、時間、方式等具體細節,對方也可能否認曾給予授權。因此,強烈建議所有授權都以書面契約形式進行,並載明所有重要條款,以保障雙方權益。
Q: 我拿到的授權,可以再轉授權給別人嗎?
A: 這取決於您取得的授權是「專屬授權」還是「非專屬授權」。如果是專屬授權,您在被授權範圍內通常可以再授權給第三人,但最好在原始契約中確認。但如果是非專屬授權,原則上未經原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您是不能再將這份權利轉授權給第三人的。若您有轉授權的需求,務必事先取得著作權人的明確書面同意。
Q: 如果我只是「代理經銷」內容,需要著作權授權嗎?
A: 「代理經銷權」與「著作權授權」是兩種不同的法律概念,不能混為一談。取得代理經銷權,通常是指您有權銷售或推廣某項產品或服務,但不代表您自動獲得了該產品或服務所涉及的著作財產權的利用權利(例如重製、公開傳輸等)。如果您在代理經銷的過程中需要利用到著作權(例如複製宣傳圖文、公開播放影片內容),仍需額外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
Q: 遇到「孤兒著作」怎麼辦?可以自行使用嗎?
A: 遇到「孤兒著作」(著作財產權人不明或所在不明),絕對不能自行使用!擅自使用仍可能構成侵權。正確的做法是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4條的規定,先盡一切努力尋找著作權人。若仍無法找到,則應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許可授權,並在許可後提存合理的使用報酬,才能在許可範圍內合法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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