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遺囑,真的能完全照您的意思走嗎?
您是否曾想過,辛苦累積一輩子的財富,希望在身後能按照自己的心願妥善分配?立遺囑是實現這份心願的關鍵,但您知道嗎?即使立了遺囑,也可能因為一個叫做「特留分」的法律規定,導致您的分配方式無法完全如願,甚至引發繼承人之間的爭議。今天,律點通將帶您深入了解這個重要的概念,讓您的遺囑規劃更周全,避免後顧之憂。
什麼是「特留分」?您的遺囑自由受到的限制
在台灣,法律賦予每個人立遺囑的自由,可以指定財產的分配方式。然而,這份自由並非毫無限制。《民法》為了保障特定繼承人的基本生活權益,設立了「特留分」制度。簡單來說,特留分就是法律規定,某些特定繼承人至少應得的遺產比例,即使您的遺囑沒有分給他們,他們仍有權利主張。
這項規定,正是《民法》第1187條所明定的:
《民法》第1187條:「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這條法條清楚告訴我們,您的遺囑內容必須在「不違反特留分」的範圍內才有效。如果您的遺囑侵害了特留分,那麼被侵害的繼承人就有權利要求拿回他們應得的部分。
誰有特留分?他們的比例是多少?
並非所有繼承人都有特留分,只有法律規定的特定親屬才享有。這些人與其應繼分(即在沒有遺囑時,他們本來應得的遺產比例)的關係如下:
各類繼承人的特留分比例
| 繼承人身份 | 特留分比例 (佔其應繼分) |
|---|---|
| 直系血親卑親屬 | 二分之一 |
| 父母 | 二分之一 |
| 配偶 | 二分之一 |
| 兄弟姊妹 | 三分之一 |
| 祖父母 | 三分之一 |
《民法》第1223條:「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簡單來說,配偶、子女、父母的特留分是他們應繼分的一半;兄弟姊妹和祖父母則是應繼分的三分之一。這意味著,即使您想將所有財產留給某一位子女,其他子女和配偶仍有權利主張他們特留分的份額。
特留分如何計算?「遺產淨額」是關鍵
要計算特留分,首先要確定「遺產淨額」。這指的是您過世時所有財產的總價值,扣除掉所有債務和一些必要的費用,例如喪葬費、遺產管理費用等。這些費用是依據《民法》第1150條規定,應由遺產中支付的必要開銷。
- 計算方式:
- 遺產總額 (您過世時所有財產的市價)
- 減去:您的所有債務
- 減去:喪葬費、遺產管理費用、遺產稅等必要開銷
- 等於:遺產淨額
特留分就是根據這個「遺產淨額」來計算的。舉例來說,如果遺產淨額是1000萬元,您有配偶和兩個子女,那麼配偶的應繼分是1/3,特留分就是1/3 x 1/2 = 1/6 (約166萬元)。每個子女的應繼分也是1/3,特留分同樣是1/6 (約166萬元)。
如果遺囑侵害了特留分,會發生什麼事?「扣減權」的作用
當您的遺囑內容侵害了某位繼承人的特留分時,這位繼承人並不會自動喪失權利,而是可以行使「扣減權」。
《民法》第1225條:「應得特留分之人,如因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致其應得之數不足者,得按其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受遺贈人有數人時,應按其所得遺贈價額比例扣減。」
雖然法條主要提到「遺贈」,但在實務上,即使是遺囑中指定應繼分或分割方法,導致特留分不足,繼承人同樣可以主張扣減。一旦扣減權被行使,您的遺囑在侵害特留分的部分就會失效,受侵害的繼承人有權要求拿回他們應得的特留分價額。這通常會透過金錢補償的方式來處理。
實務案例:特留分扣減與金錢補償
情境一:遺囑指定分配,但特留分不足怎麼辦?
老王生前立下遺囑,將名下唯一一塊價值3000萬元的土地,指定由長子小王一人繼承。老王除了長子外,還有一個女兒小美。依照法律,小美也有特留分。在老王過世後,小美發現遺囑將所有土地都分給了哥哥,自己的特留分完全沒有著落。
此時,小美可以向法院主張行使「特留分扣減權」。法院會計算小美應得的特留分(假設是500萬元),並判決長子小王應從他繼承的土地價值中,以金錢補償小美500萬元。這樣一來,既尊重了老王將土地留給長子的意願,也保障了小美應有的特留分權利,避免了必須分割土地的困擾。
實務案例:扣減權的期限,您該何時主張?
情境二:何時算是「知道」特留分被侵害?
陳先生過世後,留下了一份遺囑,將大部分財產都贈與給了慈善機構,導致他的兒子阿華應得的特留分受到侵害。阿華在陳先生過世後不久就知道了遺囑內容,但他當時不清楚特留分是什麼,也不明白自己的權利是否受損。直到兩年後,阿華諮詢律師,才意識到自己的特留分被侵害了,這時他才決定行使扣減權。
根據最高法院的最新見解,特留分扣減權的2年除斥期間,並不是從「知道遺囑內容」時就開始算,而是從「知道特留分權利因遺囑內容的執行而受到損害時」才開始計算。也就是說,阿華雖然很早就知道遺囑內容,但如果他當時並不知道這會侵害他的特留分,那麼2年的期限就不會從那時開始算。這項規定對繼承人來說是更周全的保障,也提醒立遺囑人,即使遺囑公開,繼承人仍有時間主張權利。
遺囑立遺人:如何聰明規劃,避免爭議?
為了確保您的遺囑能順利執行,並減少繼承人之間的爭議,以下是您在規劃遺囑時應注意的幾點:
- 充分了解特留分:在分配遺產前,務必計算清楚哪些繼承人有特留分,以及他們各自的比例。確保遺囑中為這些繼承人保留了足夠的份額。
- 明確指定分配方式:在遺囑中清楚寫明每項財產的分配對象,避免模糊不清的描述。如果需要金錢補償,也可以在遺囑中預先說明。
- 預留彈性空間:考量到財產價值可能變動,或繼承人情況可能改變,可以在遺囑中預留一些彈性,例如指定遺囑執行人協調分割,或允許以金錢補償方式處理特留分不足部分。
- 定期檢視遺囑:隨著時間推移,您的財產狀況、家庭成員關係和法律規定都可能發生變化。建議您定期(例如每隔幾年)檢視並更新您的遺囑,確保其符合您的最新意願和法律要求。
結論:周全規劃,傳承心意
立遺囑不僅是財產的分配,更是您對家人心意的傳承。了解「特留分」制度,是您規劃遺囑不可或缺的一步。透過周全的規劃,您不僅能確保您的遺願得以實現,更能有效預防家族成員間的潛在爭議,讓您的財富與愛,都能以最和諧的方式傳承下去。
記住,一份合法且深思熟慮的遺囑,是您留給摯愛最珍貴的禮物。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特留分是什麼?為什麼我立遺囑還要考慮它?
A: 特留分是台灣《民法》為保障特定繼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等)最低限度的繼承權利而設立的制度。即使您立了遺囑,將財產分配給特定對象,仍不能完全剝奪這些特定繼承人應得的特留分。如果您沒有考慮特留分,繼承人可能會行使「扣減權」,要求拿回他們應得的部分,導致您的遺囑無法完全按照您的意願執行,甚至引發家族爭議,因此務必納入考量。
Q: 我的遺囑如果沒有考慮特留分,會怎麼樣?
A: 如果您的遺囑內容侵害了繼承人的特留分,該繼承人有權利行使「扣減權」。一旦扣減權被行使,您的遺囑在侵害特留分的部分將會失效。法院通常會判決其他受益人以金錢或其他方式補償受侵害的繼承人,直到他們的特留分獲得滿足為止。這可能導致遺產分配與您原先的設想不同,甚至需要透過訴訟解決,耗費時間與金錢。
Q: 特留分扣減權有時間限制嗎?我該怎麼知道我的繼承人何時會行使?
A: 是的,特留分扣減權有時間限制,稱為「除斥期間」。根據法律,繼承人必須在「知悉其特留分權利因遺囑內容之履行而受有損害時起2年內」行使,且自「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死亡時)起超過10年」者也無法行使。這個「知悉」並非僅指知道遺囑內容,而是要明確知道自己的特留分權益受到侵害。作為立遺囑人,您應確保遺囑內容盡可能符合法律規定,以減少繼承人行使扣減權的機會。
Q: 我如果想把大部分財產留給特定子女,但又不想侵害其他子女的特留分,有什麼方法?
A: 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規劃: 1. 精準計算特留分:先計算清楚所有繼承人的特留分總額,確保在遺囑中為他們預留足夠的份額。 2. 搭配金錢補償:在遺囑中明確指定大部分財產給特定子女,但同時規定該子女應以金錢或其他資產補償其他子女的特留分不足部分。 3. 指定遺囑執行人:委任一位您信任且專業的遺囑執行人,由他負責在您過世後,依照遺囑內容協調遺產分配,並確保特留分得到滿足,減少繼承人之間的摩擦。
Q: 計算特留分時,哪些費用可以從遺產中扣除?
A: 在計算遺產淨額以確定特留分時,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除的費用主要包括: 1. 喪葬費用:被繼承人過世所需的合理喪葬費用。 2. 遺產管理費用:例如遺產清點、保管、處理債務等必要費用。 3. 執行遺囑費用:為執行遺囑內容所產生的必要開銷。 4. 被繼承人的債務:被繼承人生前所負擔的合法債務。 這些費用應有明確的單據或證明,且必須是「必要」且「合理」的開銷,才能從遺產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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