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子女遺產規劃:特留分制度與手足爭產對策
身為多子女家庭的父母,您是否曾為了未來的遺產分配而傷透腦筋?如何確保每個孩子都能感受到公平,同時又能實現您個人的財產分配意願,是許多父母心中的一大課題。在台灣,法律為了保障繼承人的最低權利,特別設立了「特留分」制度。了解這項規定,是您妥善規劃遺產、避免日後家庭糾紛的關鍵。
什麼是「特留分」?為何它如此重要?
「特留分」是《民法》特別為法定繼承人保留的最低繼承份額,即使立遺囑人有遺囑,也不能完全剝奪繼承人的這份權利。這項制度的目的是為了平衡遺囑自由與繼承人權益,避免立遺囑人因偏愛或特殊原因,導致部分繼承人完全無法繼承,進而引發家庭衝突。
《民法》第1187條明確指出,遺囑自由處分遺產並非絕對:
《民法》第1187條:「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這表示,雖然您可以透過遺囑來分配財產,但必須在不侵害法定繼承人特留分的範圍內。如果遺囑內容侵犯了特留分,受侵害的繼承人可以依法主張權利。
您的孩子能分到多少特留分?
特留分的比例是依據繼承人的順位而定。對於多子女家庭的父母來說,最常遇到的就是「直系血親卑親屬」(也就是您的子女)的特留分。
《民法》第1223條詳細規定了各種繼承人的特留分比例:
《民法》第1223條:「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簡單來說,您的子女(直系血親卑親屬)的特留分,是他們「應繼分」的二分之一。
如何計算特留分?
特留分的計算並非直接從遺產總額來算,而是有一個明確的計算基礎,這點非常重要!根據《民法》第1224條及第1173條:
- 先算出「應繼財產」: 這包含了您過世時的所有財產,加上某些特定原因的生前贈與(例如因子女結婚、分居或營業而贈與的財產,除非您當時有明確表示不計入)。
- 扣除「債務額」: 從上述「應繼財產」中,減去所有債務(包括喪葬費、遺產稅及遺產管理必要費用等)。
- 得出「特留分計算基礎」: 用這個基礎,先算出每個子女的應繼分,再乘以特留分比例(子女為二分之一),就是每個子女的特留分金額。
當遺囑侵害特留分時,孩子怎麼辦?
如果您的遺囑內容,導致某個或某些子女分到的財產少於他們的特留分,那麼受侵害的子女可以行使「扣減權」。
《民法》第1225條賦予了這項權利:
《民法》第1225條:「應得特留分之人,如因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致其應得之數不足者,得按其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受遺贈人有數人時,應按其所得遺贈價額比例扣減。」
這代表,即使您在遺囑中指定了特定的財產分配方式,如果它侵害了特留分,該侵害部分就會失效。受侵害的子女可以要求從那些多拿財產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那裡,扣減回不足的特留分金額。此權利有2年除斥期間,自知悉特留分被侵害時起算。
【實務案例分享:王媽媽的房產遺囑風波】
王媽媽育有兩子,她生前立下遺囑,將名下唯一的房產全部指定由大兒子繼承,而小兒子則只分到一筆不多的現金和存款。王媽媽過世後,小兒子發現他分到的財產遠低於《民法》規定的特留分。
小兒子向法院主張,王媽媽的遺囑侵害了他的特留分,要求行使扣減權,並請求塗銷大兒子就房產的繼承登記。法院審理後認為,王媽媽的遺囑確實侵害了小兒子的特留分。因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小兒子有權行使扣減權,並可進一步要求塗銷不實的繼承登記,讓房產回復為兄弟兩人公同共有,再進行分配。
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即使父母有權利立遺囑分配財產,也必須考量特留分的限制。否則,即使遺囑寫得再清楚,一旦侵害了特留分,仍可能導致遺囑部分失效,甚至引發手足間的訴訟,讓父母的美意打了折扣。
給多子女父母的遺產規劃建議
為了避免上述情況發生,並確保您的財產分配能兼顧意願與公平,以下幾點建議供您參考:
- 提早規劃,了解特留分比例: 趁早了解《民法》對特留分的規定,特別是子女的特留分是應繼分的二分之一。這能幫助您在規劃時,預留足夠的空間。
- 生前贈與的眉角: 如果您在生前有贈與財產給特定子女,例如資助他們買房、創業或結婚,請留意《民法》第1173條的「歸扣」規定。這些贈與原則上會被計入應繼財產,影響特留分的計算。如果您不希望這些贈與被計入,務必在贈與時明確表示「不計入應繼遺產」 ,並留下書面證據,例如在贈與契約中載明。
- 遺囑撰寫要周全: 在撰寫遺囑時,務必考慮所有繼承人的特留分。您可以透過遺囑指定財產分配方式,但應確保每個子女分到的財產價值,至少能達到他們的特留分。
- 家庭溝通是關鍵: 儘早與子女溝通您的財產規劃想法,了解他們的需求與期待。開放的溝通有助於減少誤解,增進家庭成員之間的理解與信任,即使有特殊考量,也能提前說明原因,降低日後爭議的風險。
結語
妥善的遺產規劃,不僅是財產的分配,更是對家庭和諧與子女關係的長遠考量。了解特留分制度,並在規劃時充分納入考量,能幫助您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確保您的心意能被完整實現。透過早期的準備與周全的安排,您可以為子女留下更穩固的基石,而非潛在的爭端。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特留分到底是什麼?為什麼對我們多子女家庭很重要?
A: 特留分是《民法》為保障法定繼承人(如您的子女)最低限度繼承權利的制度。它確保即使有遺囑,也不能完全剝奪繼承人的繼承權。對於多子女家庭而言,特留分能避免父母因偏愛或其他原因,導致部分子女完全無法繼承,從而維護手足間的公平性,預防日後因財產分配不均而產生的家庭糾紛。
Q: 我的孩子們各自的特留分比例是多少?
A: 根據《民法》第1223條規定,您的子女屬於「直系血親卑親屬」,他們的特留分是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例如,如果您的遺產有1000萬元,有兩個子女,且無配偶,則每個子女的應繼分是500萬元,特留分就是500萬元的二分之一,即250萬元。
Q: 我生前贈與給孩子的財產,會不會影響特留分的計算?
A: 會的,根據《民法》第1173條的「歸扣」規定,如果您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等特定原因贈與財產給子女,這些贈與的價值原則上會被加回您過世時的財產中,作為計算特留分的基礎。但如果您在贈與時有明確表示不計入應繼遺產,並留下書面證據,則該贈與就不會被歸扣。
Q: 如果我的遺囑沒有顧及特留分,會發生什麼事?
A: 如果您的遺囑內容導致某個或某些子女分到的財產少於他們的特留分,受侵害的子女可以依《民法》第1225條行使「扣減權」。一旦扣減權被行使,遺囑中侵害特留分的部分將會失效,受侵害的子女有權要求從多拿財產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那裡,取回不足的特留分。這可能導致遺囑的執行不如預期,甚至引發家庭訴訟,破壞手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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