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壓力沉重嗎?法律是你的後盾!
你是否也正被沉重的扶養責任壓得喘不過氣?看著每個月的開銷,再想想自己肩上的扶養重擔,是不是覺得生活快要過不下去?在台灣,扶養親屬是傳統倫理的一部分,但也可能是許多家庭難以承受的壓力。然而,你可能不知道,法律並非一味要求你犧牲奉獻,它也為扶養負擔沉重的人們,提供了減輕甚至免除義務的彈性空間,以及尋求社會救助的機會。
今天,律點通將帶你深入了解台灣的法律規定,包括《民法》中扶養義務的界定,以及《社會救助法》如何考量你的實際困境。讓我們一步步釐清你的權利,找到減輕壓力的法律途徑!
一、民法怎麼說?你的扶養義務與權利
首先,我們來看看《民法》對於扶養義務的相關規定,這些是判斷你是否負有扶養義務,以及能否減輕或免除的基礎。
誰有扶養義務?
根據《民法》第1114條,以下親屬間互負扶養義務:
- 直系血親相互間:例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這是最常見且核心的扶養關係。
- 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
- 兄弟姊妹相互間。
- 家長家屬相互間。
誰先扶養?扶養順序與分擔
當有多人有扶養義務時,《民法》第1115條規定了順序:
- 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
- 直系血親尊親屬(如父母)。
- 家長。
- 兄弟姊妹。
親等近者優先。如果親等相同,則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
什麼情況下需要被扶養?
《民法》第1117條明確指出,受扶養權利者,原則上須同時符合「不能維持生活」與「無謀生能力」兩個要件。但這條文有一個重要的例外:
《民法》第1117條:「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
白話解釋: 如果你的扶養對象是直系血親尊親屬(例如你的父母、祖父母),他們不需要證明「無謀生能力」,只要能證明他們「不能維持生活」即可向你請求扶養。法院會綜合考量他們的財產、收入、社會福利等,判斷是否達到不能維持生活的程度。
你的解脫之道: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這是扶養負擔沉重者最關心的條文!法律並非不近人情,當扶養義務對你造成過度負擔時,它提供了救濟途徑:
《民法》第1118條:「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
白話解釋: 如果你因為要扶養別人,導致自己都快活不下去了,法律允許你免除這份義務。但如果是扶養你的父母或配偶,則只能減輕,不能完全免除。這意味著,你需要向法院證明,支付扶養費會讓你自身的生活陷入困境。
此外,若受扶養權利人曾有過錯,《民法》第1118條之1也提供減輕或免除的可能:
《民法》第1118條之1:「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前項情形,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白話解釋: 如果你的扶養對象曾對你或你的家人做出嚴重傷害、侮辱,或者過去曾對你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你可以向法院聲請減輕甚至免除扶養責任。
二、社會救助法:國家能幫你什麼?
如果你生活確實困難,除了民法上的扶養義務外,國家也提供了社會救助制度。但社會救助的審核,也會考量民法上的扶養關係。
「應計算人口」與你的扶養義務
《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時,你的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如子女、父母),以及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的其他直系血親等,都會被列入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這表示,即使他們沒有和你同住,他們的收入和財產仍可能影響你申請社會救助的資格。
彈性條款:未履行扶養義務者的例外
然而,法律也考慮到現實情況。如果你的扶養義務人實際上並未扶養你,導致你生活陷入困境,你可以主張《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9款的特殊情形:
《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9款:「因其他情形特殊,未履行扶養義務,致申請人生活陷於困境,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訪視評估以申請人最佳利益考量,認定以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為宜。」
白話解釋: 這條規定很重要!它讓那些名義上「有扶養義務人」,但實際上卻沒得到任何扶養,導致生活陷入困境的人,有機會透過申請,讓政府在計算家庭總收入時,不把那些「名存實亡」的扶養義務人算進去。但這需要你提供具體事證,並配合主管機關的訪視評估。
此外,如果你的親屬確實有扶養義務卻未履行,主管機關也可以協助你向他們請求扶養費(《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5項)。
三、真實案例:他們這樣解決了扶養難題
法律條文可能有些抽象,讓我們透過實際案例,看看這些法條在生活中是如何應用的。
案例一:為扶養父親,小陳聲請減輕義務
小陳(化名)是一位身心狀況不佳、工作收入不穩定的年輕人。他的父親(化名老黃)因年邁且另有家庭,向小陳請求扶養費。小陳覺得自己連基本生活都快無法維持,卻還要負擔父親的扶養費,感到非常沉重,因此向法院聲請減輕對父親的扶養義務。法院在審理時,會綜合考量小陳的收入、財產、家庭負擔,以及老黃是否還有其他扶養義務人、老黃自身的經濟能力等所有因素。最終,法院會依據雙方的實際狀況,公平地裁定小陳應負擔的扶養費數額,甚至可能減輕其義務,以避免小陳因扶養而陷入困境。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當你因扶養義務而自身生活困難時,可以向法院聲請減輕扶養責任。法院會權衡各方情況,做出公平的判斷,保障你的基本生活權益。
案例二:阿嬤申請低收入戶,女兒未扶養卻被列入
潘阿嬤(化名)因年邁、無收入,向社會局申請低收入戶。然而,她的女兒小蓮(化名)雖然沒有與阿嬤同住,且實際並未提供扶養,卻因為法律上的直系血親關係,被社會局列入「應計算人口」。由於小蓮有工作收入,導致潘阿嬤的家庭總收入「被增加」,最終不符合低收入戶的資格。潘阿嬤不服,主張女兒未履行扶養義務,應該適用《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9款,將女兒排除在應計算人口之外。
然而,法院在審理後認為,小蓮雖然未與阿嬤同住,但她名下有房產,且潘阿嬤居住的房屋也是小蓮所有,等於小蓮有提供實際居住的利益給阿嬤。因此,法院認定小蓮並非完全未履行扶養義務,不符合「特殊情形,未履行扶養義務」的嚴格要件,駁回了潘阿嬤的訴求。
這個案例提醒我們,要主張《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9款,需要提供非常具體的證據,證明扶養義務人確實「完全未履行」扶養義務,且因此導致申請人生活陷入困境。政府機關和法院會嚴格審核,避免資源濫用。
四、實際行動指南:你可以這樣做!
面對沉重的扶養負擔,你不是無計可施。以下是一些你可以採取的實際行動建議:
- 自我評估與蒐集證據:
- 評估自身經濟狀況: 你的收入、財產、負債、每月固定開銷等,是否真的讓你因扶養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
- 評估受扶養人狀況: 他們是否符合「不能維持生活」(直系血親尊親屬只需證明此點)?他們名下是否有財產、收入或領取其他社會福利?
- 蒐集未履行扶養義務的證據: 如果你的扶養對象從未給你任何扶養,或曾有過嚴重傷害行為,請蒐集相關證據,例如銀行匯款紀錄、通聯紀錄、診斷證明、報案紀錄等。
- 尋求社會救助:
- 向你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社會局或區公所諮詢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相關福利申請。
- 如果扶養義務人實際上未履行扶養,務必主動向社會局說明,並提供相關證明,主張適用《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9款。
- 聲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 如果你符合《民法》第1118條或第1118條之1的條件,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的訴訟。
- 準備好所有能證明你經濟困難、受扶養人有資產、或扶養義務人有過錯的證據。
結論
扶養義務是基於親情,但法律也深知現實的無奈。當扶養負擔已經嚴重影響到你的生活時,請記住,你有權利尋求法律的協助,減輕甚至免除不合理的重擔。勇敢地站出來,了解你的權利,蒐集證據,並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請。法律是你的後盾,幫助你重新找回平衡的生活。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怎麼判斷自己是否符合《民法》上「不能維持自己生活」的條件?
A: 判斷「不能維持自己生活」並非單純看收入高低,而是綜合考量你的每月基本開銷(如食衣住行、醫療費用)、總收入、名下財產(動產與不動產)、負債狀況,以及你是否有其他家庭成員需要扶養。法院通常會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來評估你是否因負擔扶養義務而導致生活困難。你需要準備詳細的財產清單、所得證明、銀行往來紀錄、醫療收據、家庭成員負擔證明等,以證明你的困境。
Q: 如果我的兄弟姊妹也有扶養父母的義務,但他們不願意分擔,我該怎麼辦?
A: 根據《民法》第1115條,如果有多位扶養義務人且親等相同(如兄弟姊妹),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如果他們不願分擔,你可以向法院聲請「給付扶養費」或「減輕扶養義務」的訴訟。在訴訟中,你可以向法院說明其他兄弟姊妹的經濟狀況,請求法院裁定他們應分擔的比例,以減輕你個人的負擔。法院會審酌每位義務人的收入、財產、家庭負擔等因素,公平分配扶養費用。
Q: 我的扶養對象名下有財產或領有年金,但卻要求我扶養,我還需要扶養他嗎?
A: 根據《民法》第1117條,受扶養權利者必須是「不能維持生活」者。即使是直系血親尊親屬,也必須證明其「不能維持生活」。如果你的扶養對象名下有足以維持基本生活的財產、收入(如租金收入、存款利息)或社會福利給付(如老年年金、勞保給付),那麼法院很可能會認定他們不符合「不能維持生活」的要件,因此你不必負擔扶養義務。你需要蒐集這些財產、收入、年金領取紀錄等證據,向法院提出說明。
Q: 如果我聲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會不會被社會大眾說不孝?
A: 法律是為了保障每個人的基本生存權。當扶養義務已經嚴重影響到你自身的生活,甚至讓你陷入困境時,聲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並非不孝。社會觀感固然重要,但你的生存權益更不容忽視。重要的是,你必須依法提出充分的證據,向法院說明你的實際困境,讓法院做出公正的判斷。這是在法律框架下,為自己和家人爭取合理權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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