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症對一個家庭來說,無疑是一場漫長而艱辛的挑戰。除了情感上的煎熬,龐大的長期照護費用更是許多家庭沉重的負擔。您是否也曾為了照護費用而感到徬徨無助?別擔心,律點通深知您的困境,這篇文章將為您深入解析台灣政府提供的長期照顧補助資源,以及《民法》中關於家庭成員扶養義務的相關規定,幫助您釐清權利義務,更有效地規劃照護費用,為您的失智症家人提供最妥善的照顧。
政府長期照護補助,您不可不知的靠山
面對失智症家人的照護需求,政府的長期照顧服務(簡稱長照服務)是家庭的重要支援。首先,您需要向各縣市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照管中心)提出申請,由專業人員評估失能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這是獲得所有長照服務補助的第一步。
1.1 長照服務的申請與補助原則
根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的規定,政府會依據您的家人失能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提供補助。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8條:「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長照服務之特定範圍。民眾申請前項服務,應由照管中心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評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評估結果提供服務。…第二項服務,應依失能者失能程度及其家庭經濟狀況,由主管機關提供補助;依其他法令規定得申請相同性質之服務補助者,僅得擇一為之。」 這表示,您的家人必須先經過評估,確認其「長照需要等級」(分為第2級至第8級,第1級為未失能不補助),才能依評估結果獲得服務。若涉及醫事照護,還需醫師意見書。
1.2 哪些服務有補助?我需要負擔多少?
長照服務提供的補助項目非常多元,包括:
- 個人長照服務:例如身體照顧、家務服務、日間照顧、交通接送、輔具購買或租借、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例如喘息服務,讓主要照顧者能有短暫休息的機會。
補助的金額或比例,會依據您的家庭經濟狀況有所不同,通常分為三類:
| 經濟狀況分類 | 政府補助比例 | 家屬自付比例(部分負擔) |
|---|---|---|
| 第一類: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 全額補助 | 0% |
| 第二類: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資格者 | 90% | 10% |
| 第三類:一般戶(非屬前兩類者) | 70% | 30% |
《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第14條:「長照給付對象使用長照服務,應依下列長照身分別,自行負擔一定比率之金額(以下簡稱部分負擔),其比率規定如附表五:一、第一類:列冊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 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津貼資格者。二、第二類:非屬前款身分別,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 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資格者。三、第三類:前二款以外者。」 這代表即使有政府補助,您通常仍需依家庭經濟狀況負擔一定比例的費用。此外,如果服務使用超過核定的給付額度,超出部分也需自行負擔。值得注意的是,若您已聘僱外籍看護工,部分居家服務項目可能就無法申請長照補助,請務必留意避免重複申請。
當補助不夠,家人的扶養義務怎麼辦?
當政府長照補助仍無法完全支應失智症家人的照護費用時,家庭成員間的扶養義務就成為重要的法律責任。這部分主要依據《民法》的規定。
2.1 誰負有扶養義務?順序為何?
《民法》明確規定了負有扶養義務的親屬範圍及順序:
《民法》第1115條:「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直系血親尊親屬。三、家長。四、兄弟姊妹。五、家屬。六、子婦、女婿。七、夫妻之父母。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簡單來說,子女對父母的扶養義務是第一順位。如果有多位子女,他們都是第一順位義務人,且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而不是平均分攤。兄弟姊妹間也有扶養義務,但順位較後,且義務性質有所不同。
2.2 什麼情況下需要扶養?
受扶養權利者,也就是需要被扶養的人,必須符合「不能維持生活」的要件。
《民法》第1117條:「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 對於失智症的父母來說,只要他們「不能維持生活」(例如沒有足夠財產或收入支付照護費用),即使過去有謀生能力,子女仍負有扶養義務。法院在認定時,會考量失智症患者的實際需求(如機構費、醫療費),並扣除其已領取的政府補助或自身收入。
實際案例怎麼判?法院這樣看扶養費
為了讓您更了解扶養義務在實務上的運作,我們來看兩個改編自真實案例的情境:
案例一:子女分攤父母的長照費用
情境故事:王媽媽年近七旬,罹患中度失智症,需要全天候照護。她名下沒有財產,每月領取微薄的國民年金,但遠不足以支付長照機構每月近3萬元的費用。王媽媽有兩位成年子女,雖然各自有家庭經濟壓力,但長照費用缺口仍需補足。子女們多次協商,卻始終無法達成共識。 法院怎麼看?:法院會仔細評估王媽媽每月實際所需的照護費用(例如長照機構費、醫療費),並扣除她自己已領取的國民年金等收入。剩下的費用,會要求兩位子女依據各自的經濟能力(如工作收入、家庭負擔等)來分擔。法院會認為,子女對父母負有「生活保持義務」,應讓父母維持與自己相當的生活水準。
案例二:兄弟姊妹間的扶養義務
情境故事:李先生的哥哥因重度失智症,已經完全無法自理生活,也沒有任何收入或財產。李先生自己也年事已高,已退休靠退休金生活,經濟並不寬裕。哥哥的照護費用缺口龐大,李先生認為自己也難以負擔。 法院怎麼看?:法院會區分直系血親(如父母子女)之間的「生活保持義務」,與兄弟姊妹之間的「生活扶助義務」。對於兄弟姊妹,法律要求的是「生活扶助」,意即李先生僅需在不犧牲自己相當生活水準的前提下,給予哥哥必要的扶助。因此,即使哥哥的需求很高,法院在考量李先生的經濟狀況後,通常會酌定一個較低的扶養費金額,以避免李先生因扶養哥哥而陷入自身生活困境。
實用操作指引:聰明申請與妥善協商
4.1 申請政府長期照顧服務補助的步驟
- 第一步:提出申請與評估:
- 聯繫您所在縣市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照管中心)。
- 專業人員會到府進行失能程度與家庭經濟狀況評估。這是所有補助的起點。
- 第二步:了解核定結果與服務項目:
- 評估後,會核定您的家人所屬的長照需要等級及長照服務給付額度。
- 根據核定結果,您可以選擇適合的服務項目,例如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喘息服務或輔具租借等。
- 第三步:確認自付比例與費用:
- 依據家庭經濟狀況,確認您屬於哪一類補助對象(低收、中低收或一般戶),並了解需自付的比例。
- 務必將這部分自付額納入長期照護的財務規劃中。
- 第四步:避免重複申請:
- 請注意,部分長照補助項目會與其他政府福利(如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補助、聘僱外籍看護工)互相排斥。申請前請務必確認,擇優申請。
4.2 處理家庭扶養義務的建議
- 釐清法律義務人:
- 首先明確誰是第一順位的扶養義務人(通常是子女)。
- 若有多位義務人,應共同面對。
- 優先家庭內部協商:
- 家庭成員間應坦誠溝通,共同討論失智症家人的照護需求與費用分攤方式。
- 若能達成共識,建議簽訂書面協議,載明扶養費金額、支付方式等,避免日後爭議。
- 準備訴請法院的資料:
- 如果協商不成,受扶養人(或其監護人)可向法院聲請酌定扶養費。
- 務必準備充足證據,包括失智症家人的醫療診斷、照護費用單據、財產與收入證明,以及各扶養義務人的經濟能力證明。
結語
失智症的長期照護是一場馬拉松,但您並非孤單奮戰。透過這篇文章,希望您能對政府的長照補助資源和《民法》的扶養義務有更清晰的認識。善用政府提供的福利,並在家庭內部建立良好的溝通與分攤機制,將能有效減輕您的照護負擔。提早規劃、積極了解,才能為失智症家人打造一個更安穩、有尊嚴的晚年生活。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政府長照補助的「失能等級」是如何判定的?
A: 長照需要等級是透過照管中心的專業評估員,到府對失智症家人進行身體及心智功能的綜合評估。評估結果會分為第1級到第8級,其中第2級到第8級才符合長照服務的給付範圍。等級越高,代表失能程度越重,通常能獲得的服務時數或給付額度也越高。
Q: 如果我的失智症家人已經聘請了外籍看護工,還能申請長照補助嗎?
A: 根據現行規定,若已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部分長照服務項目是不能重複申請補助的,例如居家服務中的身體照顧、家務服務等。但仍可申請其他項目,如喘息服務、輔具服務、交通接送服務等。建議您在申請前,務必向照管中心確認可申請的項目,避免權益受損。
Q: 家庭成員間對於扶養費金額有爭議,應該怎麼辦?
A: 當家庭成員無法就扶養費金額達成共識時,受扶養人(或其監護人)可以依據《民法》向法院聲請酌定扶養費。法院會綜合考量受扶養人的實際需求(如照護費用、醫療費用)、自身收入、已領取之政府補助,以及各扶養義務人的經濟能力、扶養順位等因素,來裁定一個合理的扶養費金額。
Q: 如果我因為照顧失智症家人,導致自己經濟困難,扶養義務可以減輕或免除嗎?
A: 根據《民法》規定,若扶養義務人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原則上可以免除其義務。但如果受扶養人是您的直系血親尊親屬(例如父母),則僅能請求「減輕」扶養義務,而不能完全免除。您需要向法院提出證明,說明您的經濟狀況確實已達難以維持自身生活的程度。
Q: 失智症家人的財產,可以用來支付照護費用嗎?
A: 當然可以。失智症家人的財產應優先用於支付其自身的照護費用。如果您的家人已被法院宣告監護,其財產將由監護人依據法院裁定或監護職務,妥善管理並用於被監護人的生活、醫療及照護所需。這也是在計算扶養費時,法院會先扣除失智症家人自身收入和財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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