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扶養義務,究竟是誰?」、「被收養後,我還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嗎?」這些問題,或許曾閃過你身為成年子女的腦海。在台灣,收養不僅是家庭關係的建立,更是一場法律上的身份轉換。它如何影響你與生父母、養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特別是扶養與繼承責任?今天,律點通將帶你深入了解收養法律的眉眉角角,讓你對自己的家庭關係有更清晰的認識。
收養關係的法律效力:身份大轉變
當收養關係經法院認可後,法律上會將養子女視同養父母的婚生子女。這代表著,你與養父母之間,將建立起與親生父母子女無異的法律關係。
《民法》第1077條第1項及第2項:「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 養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於收養關係存續中停止之。」
簡單來說,養父母將對你負起保護、教養及扶養的義務,而你也會對養父母負擔扶養責任。同時,你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包括扶養義務和繼承權)則會停止。這是一個關鍵的法律效果。
繼親收養的特殊考量
如果你的生父或生母,與他們的現任配偶(即你的繼父或繼母)結婚後,由繼父或繼母收養你,這就是所謂的「繼親收養」。
《民法》第1077條第3項:「但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他方與其子女之權利義務,不因收養而受影響。」
這項但書規定很重要:在繼親收養中,你與你的**本生父或本生母(即收養者的配偶)**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並不會因為收養而停止。也就是說,你與親生父或親生母(收養者的配偶)的親子關係、扶養義務和繼承權,仍然存在。
收養的成立與「最佳利益」原則
收養關係的成立,並非口頭說說就好,它必須透過書面契約,並向法院聲請認可才能生效。
《民法》第1079條第1項:「收養應以書面為之,並向法院聲請認可。」
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收養,法院會嚴格把關,核心原則就是 「養子女最佳利益」 。法院會綜合評估收養人的經濟能力、品格、家庭環境,以及社工訪視報告等,確保收養對孩子的成長與發展最有利。
收養終止後的關係回復
如果收養關係終止了,你與本生父母的法律關係會回復。
《民法》第1083條:「養子女及收養效力所及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自收養關係終止時起,回復其本姓,並回復其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但第三人已取得之權利,不受影響。」
這表示,終止收養後,你與本生父母之間的扶養義務和繼承權才會重新建立。
案例分享:收養如何影響扶養與繼承?
讓我們透過兩個生活化的案例,來看看這些法律規定在現實中如何運作:
情境一:繼父收養,生父失責,扶養責任怎麼算?
小華從小由媽媽和繼父撫養長大。小華的生父在他們離婚後,就幾乎沒有探視過小華,也從未支付過扶養費。繼父看著小華長大,感情深厚,決定收養小華,給他一個完整的家。雖然小華的生父一開始拒絕同意,但法院在審理後,考量到生父長期未盡保護教養義務,且無意願負擔父親角色,而繼父與小華已建立深厚親子關係,經濟能力也足以照顧小華,最終裁定認可了這項收養。
律點通提醒:這個案例突顯了在繼親收養中,若本生父母之一方長期失責,法院會以 「養子女最佳利益」 為重,即使本生父母不同意,仍可能認可收養。一旦收養成立,繼父就正式成為小華法律上的父親,對小華負扶養義務。
情境二:被收養後,還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嗎?
阿明幼時被收養,與養父母一家共同生活。多年後,阿明的生母過世了。阿明心想,雖然被收養了,但生母畢竟是親生母親,是否還有資格繼承生母的遺產呢?他去法院聲明拋棄繼承,卻被法院駁回了。
律點通提醒:法院駁回的理由很簡單,因為在收養關係存續期間,阿明與生母之間的權利義務是停止的,這包含繼承權。法律上,阿明不再是生母的繼承人,既然沒有繼承權,也就無從「拋棄」。這個案例清楚說明了收養對繼承權的影響。
結語
收養關係對於成年子女而言,是法律身份與家庭關係的重大轉變。它重新定義了你與父母之間的扶養義務與繼承權。無論你是被收養者、收養者,或是正在考慮收養,都應深入了解這些法律規定。這不僅是為了保障自身權益,更是為了釐清家庭成員間的責任與愛。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收養成立後,養父母對我有哪些法律義務?
A: 一旦收養關係經法院認可,養父母對養子女的義務與親生父母無異,包括保護、教養及扶養。這表示養父母必須提供你生活所需、教育機會,並在法律上對你的成長負責。
Q: 如果我被收養,還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嗎?
A: 在收養關係存續期間,你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停止的,這也包含了繼承權。因此,除非收養關係終止,否則你無法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Q: 繼親收養對我與親生父/母的關係有何影響?
A: 在繼親收養(例如你的繼父或繼母收養你)中,你與你的本生父或本生母(即收養者的配偶)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不受影響。也就是說,你與親生父或親生母的親子關係、扶養義務和繼承權仍然存在。
Q: 成年後,我如果想終止收養關係,該怎麼辦?
A: 如果你已成年,且養父母都已過世,你可以向法院聲請許可終止收養。法院會審酌是否有顯失公平的情形,例如你無法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或有其他合理事由,才會許可終止。若養父母仍在世,則需雙方合意才能終止,並仍需經法院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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