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婚前協議可以改嗎?變更要件、實務判例與注意事項全解析!

婚前協議可以改嗎?變更要件、實務判例與注意事項全解析!

律點通
2025-08-01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婚前協議契約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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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協議可以改嗎?變更要件、實務判例與注意事項全解析!

「婚前協議」是許多伴侶在步入婚姻前,為彼此關係和財產預先規劃的重要文件。然而,隨著時間推移、生活變化,您是否曾想過:這份協議可以變更嗎?如果可以,該怎麼做才算合法有效?

親愛的協議爭議當事人,您不是唯一面臨這些疑問的人。婚前協議並非簽定後就永遠無法更動,但其變更過程涉及特定的法律要件,若處理不當,很可能埋下日後爭議的種子。今天,律點通將帶您深入了解,如何合法、有效地變更您的婚前協議,保障您的權益。

變更婚前協議的法律基礎

婚前協議本質上是一種契約,既然是契約,在雙方合意下當然可以變更。然而,由於它涉及夫妻身分與財產關係,法律對其形式要求特別嚴格。以下是您必須了解的關鍵法條:

1. 變更協議,書面是王道!

《民法》對夫妻財產制契約(通常包含在婚前協議中)的變更,有明確的形式要求:

《民法》第1007條:「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應以書面為之。」

這條文清楚告訴我們,無論是訂立、變更或廢止婚前協議中關於財產的部分,都必須以書面為之。這表示口頭約定或默示的合意,原則上不具備法律效力。為什麼這麼嚴謹?就是為了確保契約內容的明確性,避免雙方日後各說各話,引發不必要的爭議。

2. 法院會探求「真意」,而非只看文字表面

當協議內容或當事人意思表示產生爭議時,法院不會只拘泥於文字,而是會深入探究雙方簽訂或變更協議時的真實意圖:

《民法》第98條:「解釋意思表示,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辭句。」

這條法規非常重要。即使書面協議的文字不夠精確,法院也會綜合考量雙方簽約時的客觀情況、後續行為及相關證據,來判斷當事人的真實意圖。例如,如果一份新協議的內容與舊協議明顯衝突,且雙方後續行為都依循新協議,法院就可能認定新協議已取代舊協議。

3. 若有詐欺或脅迫,協議可能被撤銷

如果協議的變更合意是在不自由、不真實的情況下做出,受害方有權主張撤銷:

《民法》第92條:「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這意味著,若您是在對方欺騙(使您陷入錯誤)或脅迫(使您心生恐懼)的情況下簽署變更協議,您可以主張撤銷該意思表示,讓變更歸於無效。但請注意,您必須證明這些不法行為的存在。

4. 誰主張,誰舉證!

在協議爭議中,誰主張某個事實,誰就必須提出證據來證明:

《民事訴訟法》第277條:「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但法律別有規定,或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例如,如果您主張變更協議存在詐欺或脅迫,或者主張已經達成新的變更合意,那麼您就必須負擔舉證責任,提出證據來支持您的主張。

實務案例解析:從故事看懂法律

法律條文可能有些生硬,讓我們透過兩個生活化的小故事,看看法院如何應用這些原則:

故事一:新協議取代舊協議,看的是「真心」

小陳和小芳婚前簽了一份協議,約定好如果未來分開,財產要如何分配。但結婚後,他們的生活規劃有了很大變化,於是又簽了一份新的「離婚同意書」,這份同意書的財產分配方式跟舊協議完全不同。後來兩人真的走到離婚這一步,小陳主張要按照舊協議來分財產。

法院怎麼判? 法院認為,雖然新的「離婚同意書」沒有明確寫說要「廢除」或「變更」舊協議,但小陳和小芳簽訂新協議的行為,以及他們後續的實際生活狀況,都顯示他們是真心想用這份新的「離婚同意書」來取代舊的婚前協議。因此,法院判決應該依照新的協議內容來處理財產分配。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變更協議不一定需要明確寫上「變更」字樣,只要後續簽訂的協議內容與原協議相牴觸,且能證明當事人有取代原協議的真意,原協議就可能被新協議取代而失效。法院會探求雙方的「真意」。

故事二:主張受騙?您得提出證據!

老王和太太婚後,太太拿了一份文件給老王簽名,老王說他以為是公司文件,沒仔細看就簽了。結果這份文件竟然是將夫妻財產制從法定改為分別財產制的契約書,而且還去辦了登記。老王後來發現,氣得想主張自己是被太太詐欺,要求撤銷這份契約。

法院怎麼判? 法院仔細檢視了這份文件,發現文件上方用粗體大字清楚標示了文件名稱,而且簽名欄位也跟一般公司文件不同。老王雖然主張被詐欺,但他無法提出足夠的證據證明太太確實有欺騙行為,或他是在完全不知情的狀況下簽署。因此,法院認定這份夫妻分別財產制契約是有效的,老王不能再要求分配剩餘財產。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如果您主張協議變更是在受詐欺或脅迫的情況下簽署,您必須負擔嚴格的舉證責任。僅憑一句「我不知道」、「我被騙了」,是很難推翻已經簽署的書面協議的。這也提醒我們,簽署任何法律文件時,務必仔細審閱內容。

實務操作指引:如何安全地變更婚前協議?

了解法律基礎和案例後,您可能會問:那實際操作上該怎麼做?

  • 務必採用書面形式: 這是最重要的!任何對婚前協議的變更,不論是增補、刪除或修改,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明確記載,並由夫妻雙方親自簽名。口頭約定風險極高,法律上難以採認。
  • 明確變更內容與生效日期: 變更協議書應清楚列明變更的具體條款、變更後的內容,以及變更的生效日期。若為取代原協議,應明確載明「本協議取代原於X年X月X日簽訂之婚前協議」。
  • 確保「真意」且無瑕疵: 確保雙方是在自由、真實、無瑕疵的意思表示下達成變更合意。簽署前務必仔細閱讀,不急於簽署,並確保沒有受到任何不當壓力。
  • 考慮公證: 雖然法律未強制婚前協議的變更必須公證,但辦理公證可以大幅提升協議的證據力,證明簽署的真實性與當事人的真意,並可避免日後關於詐欺或脅迫的爭議。公證人會向當事人闡明協議內容及法律效果。
  • 財產制變更登記: 若婚前協議的變更涉及夫妻財產制的選擇(如從法定財產制變更為分別財產制),依《民法》第1008條規定,雖書面契約已成立有效,但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為保障自身權益,建議向法院辦理夫妻財產制契約變更登記。

結論:謹慎為上,保障權益

婚前協議的變更,核心在於夫妻雙方的真實合意,並必須以書面形式為之。這不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保障雙方權益、避免未來糾紛的最佳方式。請記住,任何法律文件的簽署都應慎重,仔細審閱內容,確保您的權益受到妥善保護。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婚前協議口頭說好要變更,這樣有效嗎?

A: 根據《民法》第1007條,夫妻財產制契約(包含婚前協議中財產部分)的變更,必須以書面為之。因此,口頭約定原則上不具備法律效力。即使雙方口頭同意,日後若發生爭議,主張變更的一方將面臨舉證困難的風險。強烈建議您務必以書面形式完成變更,並簽名確認。

Q: 變更後的婚前協議需要去法院或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嗎?

A: 婚前協議的變更只要符合書面形式,並經雙方合意簽署,原則上即為有效。但若變更內容涉及夫妻財產制的選擇(例如從法定財產制變更為分別財產制),依《民法》第1008條規定,雖然書面契約已成立,但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為保障您的權益,建議向法院辦理夫妻財產制契約變更登記。一般性的協議條款變更(如家務分工、子女扶養等)則無需登記。

Q: 如果我簽署變更協議時,是受到對方脅迫或欺騙,該怎麼辦?

A: 根據《民法》第92條,如果您是在受到詐欺(對方故意讓您陷於錯誤)或脅迫(對方施加不法危害讓您心生恐懼)的情況下簽署變更協議,您可以主張撤銷該意思表示。但請注意,《民事訴訟法》第277條規定,您必須負擔舉證責任,提出證據證明對方確實有詐欺或脅迫行為,且您的簽署行為是因此而做出。建議您立即蒐集相關證據並尋求專業協助。

Q: 婚前協議的變更內容,有沒有什麼限制?

A: 變更後的婚前協議內容仍須符合法律規定及公序良俗。例如,限制人身自由的條款、過度限制離婚自由的條款,或是約定過高且具懲罰性質的違約金(而非損害填補),都可能被法院認定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此外,涉及子女權益的約定,法院會以子女的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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