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婚後協議修正攻略:掌握法律關鍵,避開常見陷阱

婚後協議修正攻略:掌握法律關鍵,避開常見陷阱

律點通
2025-08-01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婚姻法律契約修正
LINE

婚姻關係的經營,常需要彈性調整,以適應生活中的各種變化。婚後協議作為夫妻間的重要約定,隨著時間推移,可能面臨需要修正或變更的情況,例如財產狀況改變、子女成長需求、或雙方對未來生活的共識調整。但,婚後協議究竟該怎麼改才有效力?又有哪些法律眉角需要注意呢?

律點通將帶您深入了解,在台灣,修正婚後協議的法律基礎與實務操作,讓您掌握關鍵,確保約定有效且符合您的現況。

修正婚後協議的法律基礎:形式與實質要件

要有效修正婚後協議,首先必須符合法定的形式與實質要件。這不僅關乎協議對夫妻雙方的拘束力,也可能影響其對第三人的效力。

1. 書面形式不可少

婚後協議的訂立、變更或廢止,最基本且不可或缺的就是「書面形式」。

《民法》第1007條:「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應以書面為之。」

這表示,無論您是想新增、修改或廢止婚後協議中的任何內容,都必須以白紙黑字寫下來,並且夫妻雙方都要親自簽名或蓋章。口頭約定是無效的喔!

2. 財產制變更,記得要登記

如果您的婚後協議內容涉及夫妻財產制的改變,例如從「法定財產制」改為「分別財產制」,或是在約定財產制之間轉換,除了書面約定外,還需特別留意登記的規定。

《民法》第1008條規定,夫妻財產制契約的訂立、變更或廢止,非經登記,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雖然未經登記的變更在夫妻雙方之間仍有效力,但若涉及第三人權益時(例如債權人),未經登記的變更可能無法主張。因此,為了保障雙方權益,避免日後有債務問題時影響到無辜的第三人,建議您向法院聲請辦理「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

3. 夫妻有權利在婚後調整財產約定

法律明確賦予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權利調整其財產約定。

《民法》第1012條:「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得以契約廢止其財產契約,或改用他種約定財產制。」

這條文明確賦予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權利透過契約來調整原本的財產約定,甚至完全廢止舊約,改用新的約定財產制。這就是您修正協議的法律基礎。

協議內容合法性:不能踩的紅線

婚後協議的內容,雖是基於夫妻雙方合意,但並非所有約定都有效力。法律對協議內容的合法性設有基本限制。

1. 不能違反公序良俗

這是判斷協議條款效力的重要標準。

《民法》第72條:「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

這表示,婚後協議的內容,即使夫妻雙方都同意,但若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或公共秩序,該約定仍會被認定無效。例如,限制人身自由、強迫離婚或維持婚姻、或約定過高的懲罰性條款(如過高的外遇違約金,法院可能依職權酌減),都可能因此被法院認定無效。

2. 約定真意:法官會怎麼看?

《民法》第98條規定,解釋意思表示,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辭句。這意味著,法院在解釋協議內容時,不會只看文字表面,而是會深入探究夫妻雙方簽約時的真實意圖。這在協議內容模糊不清或產生爭議時尤其重要。

3. 協議性質:常被視為「和解契約」

許多婚後協議,特別是為了化解夫妻間現有或潛在爭執而簽訂的,實務上常被認定為「和解契約」性質。

《民法》第736條:「稱和解者,謂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爭發生之契約。」

和解契約一旦成立,通常具有終局性,代表雙方都已互相讓步,原則上不能再就這些約定事項反悔或主張其他權利。這對您修正協議後的穩定性有重要影響。

實務案例解析:新舊協議與部分無效

透過實際案例,更能理解婚後協議修正的法律原則。

案例一:新協議取代舊協議的效力

情境故事: 陳先生和林小姐曾簽訂一份婚後協議,約定好財產分配。但後來兩人感情生變,決定離婚,並簽了另一份《離婚協議書》,其中關於財產的約定與舊協議不同。林小姐想依舊協議主張權利,但法院怎麼看呢?

法院看法: 法院認為,既然陳先生和林小姐後來又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且內容與舊協議有衝突,這表示他們有以新協議取代舊協議的真實意圖。因此,新簽訂的《離婚協議書》會取代舊協議的效力,林小姐不能再依舊協議主張權利。

給您的啟示: 這告訴我們,當您想修正協議時,簽訂一份新的協議是可行的,而且新協議的內容若與舊協議衝突,通常會以新協議為準。務必在新協議中明確載明新舊協議的關係。

案例二:協議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

情境故事: 張先生和王小姐簽訂的婚後協議中,有一條規定:如果一方提出離婚,就要賠償對方巨額違約金,以限制離婚自由。但協議中也約定了某些財產的歸屬。後來王小姐想離婚,張先生主張依協議要求賠償。法院會怎麼判?

法院看法: 法院認為,這種限制離婚自由的條款,因為違反了婚姻的本質和公序良俗,所以是無效的。然而,協議中關於財產歸屬的其他條款,如果沒有違法,仍然是有效的。因此,張先生不能依違約金條款要求賠償,但財產約定仍須履行。

給您的啟示: 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婚後協議即使部分條款因違法而無效,也不代表整份協議都失效。只要其他條款合法,仍然具有法律效力。這凸顯了協議內容合法性的重要性,在擬定或修正協議時應特別注意。

實務操作指引:修正協議的關鍵步驟

了解了法律原則與案例,接下來是實際操作的建議:

1. 務必採取書面形式

任何婚後協議的修正,都必須以書面為之,並由夫妻雙方親自簽名或蓋章。這是最基本且不可或缺的形式要件。

2. 明確約定新舊協議關係

若您是想修正或取代原有協議,應在新協議中明確載明新協議是「取代」、「廢止」或「補充」舊協議的哪部分,以避免日後對兩份協議的效力產生爭議。

3. 考慮辦理公證

雖然非強制,但強烈建議將婚後協議(特別是涉及不動產移轉、金錢給付或欲約定強制執行條款者)辦理公證。公證書具有較強的證明力,且對於特定內容(如金錢給付、不動產移轉)可約定逕受強制執行,省去訴訟程序。

4. 內容具體明確且合法

協議內容應盡可能具體、明確,避免模糊不清的約定。同時,所有條款都應符合法律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特別是涉及人身自由、婚姻本質或過高違約金的條款。

結論

修正婚後協議並非難事,但其中涉及的法律細節卻不容忽視。從書面形式、特定內容的登記,到協議內容的合法性與真實意圖,每一步都關係著您權益的保障。透過本文的解析,希望能幫助您更清晰地了解修正協議的法律路徑,讓您的婚姻約定能與時俱進,真正符合您的需求。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婚後協議修正後,一定要去法院登記嗎?

A: 不一定。如果修正內容只涉及夫妻間的債權債務(如家務分工、零用金),只要雙方書面約定並簽名就有效。但若涉及「夫妻財產制」的變更(如從共同財產制改為分別財產制),為了能對抗第三人,建議向法院辦理「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

Q: 如果舊協議中有不公平的條款,修正時可以直接刪除嗎?

A: 可以。只要夫妻雙方合意,就可以透過簽訂新協議的方式,明確廢止舊協議中不公平的條款,或直接以新條款取代。但請注意,新協議的內容仍須符合法律規定,不能違反公序良俗。

Q: 修正協議時,需要找證人簽名嗎?

A: 法律上並未強制要求婚後協議的修正必須有證人簽名。但為了增加協議的證明力,若有證人在場見證並簽名,在日後發生爭議時,確實能提供額外的證明。

Q: 簽訂修正協議後,如果對方不履行怎麼辦?

A: 這取決於協議的內容。如果協議內容涉及金錢給付或不動產移轉,且您有辦理公證並約定「逕受強制執行」,則可直接聲請法院強制執行。若沒有公證,或內容為非財產性約定,則可能需要透過訴訟途徑(如請求履行契約)來主張您的權利。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相關文章推薦

需要專業法律諮詢?

立即加賴,綁定貼身法律助理

律點通
法律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