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生育規劃必讀:避開法律地雷,守護您的家庭藍圖

生育規劃必讀:避開法律地雷,守護您的家庭藍圖

律點通
2025-08-01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家庭法律生育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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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規劃必讀:避開法律地雷,守護您的家庭藍圖

生育,是許多夫妻人生中的重要里程碑。然而,在滿懷期待地規劃家庭藍圖時,您是否曾思考過,有些關於生育的約定,可能在法律上並不具備效力?從人工生殖的選擇到未來子女的撫養,法律界線無所不在。了解這些關鍵規定,能讓您的生育之路更加安心順遂,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生育規劃的法律界線:哪些約定無效?

在台灣,並非所有雙方同意的約定都具有法律效力。其中一個核心原則就是「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

《民法》第72條:「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

這條法規是我們法律體系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它確保任何法律行為都不能違反社會最基本的道德觀念和秩序。簡單來說,就是任何約定如果觸犯了社會普遍認可的底線,那這個約定就是無效的。

代孕與生命商品化:台灣的法律限制

針對生育規劃,最常觸及「公序良俗」議題的,就是代孕。目前,台灣的《人工生殖法》並未開放商業代孕,對於非商業代孕也無明確規範。因此,任何涉及商業代孕或買賣精子、卵子、胚胎的約定,都會被法院認定為違反《人工生殖法》的立法精神,且有使生命商品化之虞,進而觸犯「公序良俗」原則,最終被宣告為無效

案例故事:海外代孕的法律困境

小林夫婦多年求子未果,聽說海外代孕合法,便與一位親戚簽訂協議,約定支付費用請親戚到烏克蘭進行代孕。孩子出生後,親戚卻反悔不願將孩子交給小林夫婦,小林夫婦想拿回之前支付的費用。法院怎麼判呢?

法院認為,這份協議雖然是雙方自願簽訂,但其內容涉及商業代孕,違反了台灣《人工生殖法》的立法精神,也觸犯了「公序良俗」的原則,因此整個契約都是無效的。更重要的是,由於給付是基於違反公序良俗的契約,依《民法》規定,小林夫婦支付的費用也無法請求返還。

律點通提醒: 此案例明確指出,在台灣,涉及商業代孕或買賣卵子的協議,因違反法律強制規定及公序良俗,將被認定為全部無效,且已支付的費用亦不得請求返還。這對任何試圖透過契約方式進行代孕的行為,提供了明確的法律警示。

孩子為重:關於子女的約定原則

當生育計畫進入下一階段,涉及子女的相關約定,例如親權行使、扶養義務等,都必須以一個核心原則為依歸,那就是「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

《民法》第1084條第2項:「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

這條法規明確確立了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法定責任。任何涉及子女的約定,無論是親權、扶養費、探視權,都必須以孩子的「最佳利益」為核心考量。即使父母雙方都同意,如果約定內容不利於孩子的身心發展,法院仍然有權力介入調整。

案例故事:保護孩子超越協議

張先生和李太太離婚時,協議約定李太太不得擅自將孩子帶離戶籍居住地或出境,違者每日賠償2萬元。然而,後來張先生出現酒醉失控等情況,李太太為了保護孩子安全,將孩子帶離原住所並聲請保護令。張先生因此主張李太太違反協議請求違約金。

法院判決指出,李太太的行為是基於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義務,具有正當理由,屬於行使親權的一部分,因此不構成違約。這再次證明,在孩子安全和福祉面前,父母的約定並非絕對,法定義務具有優先性。

簽訂協議前,您該知道的事

為了讓您的生育規劃更加順遂,以下是一些實務上的建議與注意事項:

  • 合法合規是前提: 任何生育相關約定,務必符合台灣現行法律,特別是《人工生殖法》。切勿簽訂違反法律強制規定或公序良俗的協議,否則將導致契約無效,無法達到預期目的,甚至產生法律糾紛。
  • 子女利益為核心: 任何關於子女親權、扶養、會面交往、姓氏等約定,都應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為最高指導原則。約定內容應具體明確,並考量子女的實際需求與意願。
  • 約定條款可分離性: 如果協議中部分條款無效,是否會影響其他部分?

《民法》第111條:「法律行為之一部分無效者,全部皆為無效。但除去該部分亦可成立者,則其他部分,仍為有效。」 這表示,如果您的協議中有部分條款因違法而無效,但該無效部分與其他部分可以明確分開,且除去後協議仍能獨立存在並實現原意,那麼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建議在簽訂協議時,將各項約定獨立列出,增加其可分離性。

  • 違約金的合理性: 雖然契約可約定違約金,但法院有權依《民法》規定酌減過高的違約金。

《民法》第252條:「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 約定違約金時應考量雙方資力、違約情節、所受損害等,避免過度懲罰性。

總結:安心規劃,迎接新生命

生育規劃是充滿期待的旅程,但了解其中的法律面向同樣重要。透過本文,希望能幫助您釐清關於生育約定的法律界線,特別是代孕在台灣的法律限制,以及子女最佳利益的核心原則。掌握這些資訊,您將能更安心地規劃家庭未來,為迎接新生命做好最完善的準備。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在台灣,我可以跟朋友約定請她幫我代孕生小孩嗎?

A: 根據台灣現行《人工生殖法》的規定,不論是商業或非商業性質的代孕,目前都是不合法的。任何代孕協議,不論是否涉及金錢,都可能被法院認定為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而無效。這意味著即使雙方簽訂了協議,也無法在法律上強制執行,且已支付的費用可能無法追回。

Q: 如果夫妻雙方約定,未來孩子出生後要從夫姓或從母姓,這個約定有法律效力嗎?

A: 夫妻雙方可以透過書面約定子女的姓氏,這是符合《民法》規定的。但如果只是一方單獨承諾,或未經配偶書面同意,該約定則不具法律效力。因此,這類約定必須是父母雙方共同以書面形式為之,才能確保其法律效力。

Q: 如果我跟配偶簽了一份協議,約定未來如果一方不願意生育,需要賠償另一方一大筆錢,這份約定有效嗎?

A: 實務上,法院可能會認為這類約定限制了個人生育自由的意願,有違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而宣告其無效。生育決定是高度個人且涉及人身自由的權利,不應被強制或以金錢約束。即使約定有效,若違約金數額過高,法院也有權依《民法》酌減至合理範圍。

Q: 夫妻在協議中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將孩子帶離某地」,如果因為緊急情況(例如對方家暴)不得不帶離,會被認為違約嗎?

A: 不會。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的法定義務。若一方是基於保護子女的「最佳利益」而採取行動,例如因另一方行為危及子女安全而將其帶離,即使違反了原先的約定,只要有正當理由,就不會被認定為違約,也不需支付違約金。法院會優先考量子女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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